湖北人社局及时出台文件落实相关政策,调整生育保险部分待遇标准。自今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无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之外,还将增加产假30天。而此前,只有晚育的女性才能享受“98天基本产假+30天晚育假”。
湖北调整生育保险部分待遇标准产假增加30天
为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产假时间调整为:正常分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条件的男职工其配偶生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享受15天的护理假津贴,未就业配偶还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同时,为方便参保人员申报生育保险待遇,减少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材料。参保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诊断怀孕后,用人单位到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手续时,属于自主安排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不再作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的必要条件。属于经批准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仍作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的必要条件。
-
湖北15天晚婚假确已取消,合法生育增30天产假
75人看过
-
郑州生育保险待遇调整(最新)
422人看过
-
生育津贴标准调整待遇介绍
255人看过
-
济宁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最新调整有哪些内容
253人看过
-
武汉生育保险调整产假延长至98天
191人看过
-
市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待遇调整
230人看过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更多>
-
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调整人均增长231元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最新消息:徐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调整人均增长231元12月12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新城区徐州报业传媒大厦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调整情况。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第103号令)的有关规定,我市将对2016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进行调整,调整执行时间从2016年7月1日起,市区和五县(市)、区同步调整。待遇调
-
湖北生育保险待遇纠纷律师要给多少钱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141、按件收费收取 (1)无财产争议:6000元-20000元之间; (2)法律文书:600元-2000元之间; (3)律师见证:2000元-10000元之间; (4)代办公证:1500元-3000元之间。 2、民事案件收费 (1)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一审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
-
市:调整职工待遇标准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0为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保障武威市企业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武威市从今年1月1日起,再次调整工伤职工待遇标准。这是2006年以来,该市第六次提高工伤职工待遇水平。调整范围是:2009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之前发生工伤,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调整标准为:1-6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分别增加173
-
生育保险怎么领取,生育保险待遇领取,生育保险待遇如何领取,生育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5生育保险待遇领取条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广州市要求累计缴纳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2、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3、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
山西省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8一、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的支付标准,按全市上一年女职工平均生育费用确定。难产和多胞胎的可适当增加。”1、1995年1月1日至1996年5月31日生育的女职工(执行并劳险发〔1995〕26号文):(1)生育津贴:标准为山西省规定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太原市每人每月200元。享受期限: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险规定》,正常产90天(3个月),难产(含多胞胎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