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不竞业是法定义务还是约定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08:41:16 480 人看过

笔者认为,可以借鉴英国的做法,法律并没有必要规定普通劳动者的在职竞业限制义务,而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项默示义务而存在。按照劳动法理论,劳动者的忠实义务是劳动合同中应有之意。所谓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劳动合同的法理,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存在着区别,劳动契约确立劳动组织内部关系,固定劳动者的职业安排。民事契约确立当事人因人身、财产而发生的代写论文外部关系。劳动契约确立一种职业依附关系,劳动契约较一般民事契约更具有浓厚的伦理色彩。[23]因此,这些区别使劳动合同中的当事人除了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以外,劳动者一方还负有勤勉、谨慎、忠实等合同附随义务,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不受侵害是劳动者理应承担的责任,而不与用人单位竞业,不侵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则不待言。

劳动者在职竞业限制作为默示义务的优势有两个,

(1)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自由约定排除或有条件排除竞业限制义务的应用,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由协议的权利,以适应社会生活的各种情况。

(2)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释更灵活。劳动合同可以演绎出竞业限制义务,但是,如果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有足够的理由认为其竞业行为不触犯用人单位的利益,或者其竞业行为是用人单位的过错造成的,比如用人单位的薪酬不足以维持其基本生活,则可以否定默示竞业限制义务的推定,避免用人单位借竞业限制义务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7: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附随义务相关文章
  • 在职员工有竞业限制义务吗
    实务中,对在职时竞业限制的处理是: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规章制度中约定或规定,员工不得到竞争单位兼职,甚至不得到任何单位兼职。此时,用人单位无需额外对劳动者支付补偿。用人单位可以将此作为劳动纪律中的一条,如果劳动者违反,可视为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而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违反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义务约定违约金条款,则该条款无效。如果劳动者在职期间违反保密义务,则应承担赔偿责任。严重时可能构成犯罪。另外,如果员工的兼职行业实质上是利用职务之便收取贿赂,则有可能构成贪污罪或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竞业限制概念1.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
    2023-05-01
    165人看过
  • 竞业限制仅规定该义务是否具有约束力
    竞业禁止仅规定义务是否具有约束力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人,雇主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工人商定竞业禁止条件,但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在竞业禁止期内,每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不付款,则不确定竞业禁止条款,《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同意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竞业禁止期内按月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如果工人违反竞业禁止协议,他应根据协议向雇主支付违约金。本条涉及竞业禁止条款。竞业禁止条款的设立,实质上是指劳动者通过协议方式处分部分就业权利;企业通过协议限制员工的部分就业权利,即规定员工在一定时间内不得在约定的行业内就业。从权利义务平等的角度看,劳动者应当获得相应的权利,即企业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给
    2023-05-07
    206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以下为你介绍的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所谓法定义务,是指由国家立法机关或者有权机关,根据法定程序所制定和颁布实行的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的劳动合同当事人所必须履行的义务,即必须为或者不为某一行为的义务。法定义务是指对法律主体的一种约束。它要求法律主体必须做出或不得做出一定的行为,否则便构成违法,便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约定义务是基于劳动合同等所约定的应当履行的义务,如交付工作成果、支付劳动报酬等。约定义务一般是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在劳动合同中采取合意进行约定而产生的义务。相关知识:到新单位后,什么时候开始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上述条款强制性地规定: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最迟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这实际上是有限度地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
    2023-04-22
    283人看过
  • 什么是竞业禁止义务
    竞业禁止是指法律明确规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任职期间,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任职单位的商业机会,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单位同类的业务。简言之,竞业禁止义务是法定义务。我国目前法律对竞业禁止主要有以下规定:1、《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公司法》第70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37条规定:“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企业的商业竞争。”3、《合伙人企业法
    2023-03-23
    51人看过
  • 什么是竞业限制义务
    竞业限制义务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合同约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以此限制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范围和地域内不得与用人单位展开同业竞争。简言之,竞业限制义务是约定义务。《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
    2023-04-01
    197人看过
  • 什么是竞业禁止义务
    竞业禁止的主要义务是什么?竞业禁止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竞业禁止主要表现为对义务主体的限制。竞业禁止义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中国台湾公司法》第54条和第115条规定:“无限公司股东和合资公司无限责任股东未经其他股东同意,不得成为其他公司的无限责任股东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开展业务的股东不得为自己或为与公司同类的人行事。”《公司法》第108条规定,两河公司无限责任股东也受此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从事经营活动的,还应当承担竞业禁止义务。我国《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由董事经营,因此没有必要规定禁止股东竞业禁止,但国外立法对股东竞业禁止义务的规定仍具有借鉴意义。《董事和经理条例》董事和经理的竞业禁止义务源于董事和经理的忠实义务。从根本上说,董事和经理的权利和义务是由他们与公司的关系引起的。在这方面,两大
    2023-05-07
    40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附随义务是主合同义务的扩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按照约定全面履行给付义务的同时,必须履行通知、减损、协助、保密等与合同有关的义务。根据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原则,根据合同的... 更多>

    #合同附随义务
    相关咨询
    • 约定义务与法定义务区别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01
      根据义务的划分,民事义务可以分为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A.法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应当按照法律规范承担的义务B.约定义务是指当事人协商确定的义务。约定义务不违法,受法律保护
    • 告知义务是法定义务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03
      如实告知义务是指在订立保险合同之时,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必须要将保险标的中的重要事项如实告知保险人,并确保保险人能够全面、准确地掌握这些重要事项,只有这样才能够让保险人正确的认识并评估危险状况,继而决定是否承保或者在何种条件下承保。对于《保险法》中的如实告知义务来说,其既可以被看成是一种制度,也可以被看成是一种通知、说明义务。
    • 请问服是道德义务还是法定义务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31
      服兵役是法定义务。《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兵役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 附随义务和约定义务是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5
      1、合同附随义务和合同约定义务的种类包括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保密义务、其他附随义务。由于附随义务的存在价值主要是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更好的实现,所以,在合同关系中附随义务居于从属地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 竞业禁止义务和保密义务的不同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4-07
      竞业禁止义务的存在是有期限限制的,在职的竞业禁止期限是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劳动者离职后的竞业禁止期限,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体协商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劳动合法法规定的两年期限。否则,就会过分限制劳动者的择业权利,损害劳动者的利益。 而保密义务的存在是没有期限限制的,只要作为保密协议对象的商业秘密仍然存在,那么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一直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