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拟更名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4 09:42:52 423 人看过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更名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3月5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在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时透露,2月28日,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宪法第七十条对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做出明确规定。王*介绍,对上述更名问题,将在此次全国人代会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时一并考虑。

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意味着,未来该专委会在承担法律案审议工作的同时,还将承担起合宪性审查工作,审查把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是否合宪、合法,并对发现的违宪违法文件和行为进行纠正,让宪法真正长出“牙齿”。

学者曾呼吁全国人大设合宪性审查专门机构

“我们学者的建议被采纳!”3月5日上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拟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消息,很快在宪法学者、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红的朋友圈传播开来。

宪法学者、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红。

此前在宪法修改征求意见环节,秦*红等多位学者曾呼吁建言:借此次修宪之机,在全国人大设立专门委员会性质的宪法委员会,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

“合宪性审查”,是指特定机关对公共权力的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判断并做出相应处置的活动或制度。宪法和立法法都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合宪性审查职能做出规定。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这是“合宪性审查”首次出现在党的文件中。

秦*红介绍,此前,这项工作一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下设的法规备案审查室承担。“备案审查室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下设的工作机构,不是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审查范围只能局限于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两高制定的司法解释、以及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还不能进行审查。”

由于备案审查室位阶较低、合宪性审查工作机制也尚未明确,在近年的备案审查工作中,更多还是针对规范性文件的违法问题进行审查。

因此,秦*红在就宪法修改的建议中特别提出:设立全国人大宪法委员会,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具体承担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修改宪法、解释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等辅助工作。

“只有在全国人大设立专门的合宪性审查机构,才能使制度真正落地。”秦前红认为,上述措施将有助于把全面实施宪法提高到新水平。

“全面升级”备案审查让宪法“走入现实”

让宪法从“写在纸上”到“走入现实”,早在1982年宪法修改时,就有多位学者呼吁建立“违宪审查”机制、设立专门的机构来推进该项工作。

学界曾提出三套建议思路:第一种在全国人大下设宪法委员会,作为全国人大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第二种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之下设立宪法委员会,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个工作机构;第三种则是设立与全国人大平行的宪法委员会。

此番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便属于第一种建议思路。

秦*红表示,宪法七十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

“将‘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是在现有制度安排之下,震动最小、过渡最平稳的一种选择。”在秦前红看来,更名意味着对备案审查工作“全面升级”,未来将建立有关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有效运作的议事规则、解释程序、人员资格、审查流程等有关的具体制度,审查范围将覆盖全国人大所制定的法律法规。

除此之外,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和代表议事规则,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还可以单独作出决定,例如提出立法议案、开展执法检查、执法监督等,“让合宪性审查迈出实质性、关键性的一步。”秦*红说。

备案审查“亮剑”为合宪性审查打基础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以来,全国人大备案审查也频频“亮剑”,纠正“附条件逮捕”、“超生即辞退”等违反上位法和立法精神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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