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9-28 23:40:26 327 人看过

法院审理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是选民资格的案件、宣告失踪或死亡的案件、公民是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财产是无主的案件等。法院审理案件的流程是会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的流程。

一、法院审理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

法院审理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如下: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其中,第5、6类案件为民事诉讼法新增加的案件。

二、法院审理案件的流程

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

2.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

3.在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请求和主张,按顺序分别举证、质证。质证是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

4.在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争议焦点,围绕全案事实、法律责任等发表意见。

5.在评议、宣判阶段,合议庭或审判员将对庭审情况进行总结,对双方当事人发表的意见进行评议,表明是否予以支持,并阐明理由。

6.如果您是原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7.作为当事人,在宣判前任何诉讼阶段,您都可以同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如果不同意调解或未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将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

三、法院审理案件期限有关规定

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查阅完毕。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可以一次开庭审结并且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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