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18:02:03 271 人看过

一、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表现在哪些方面

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案件所认定的主要事实或重要情节不清楚,缺乏足够的证据为根据,或者认定的案件主要事实和证据与结论之间存在矛盾;

(二)发现了新事实、新证据,证明原来认定的事实是错误的;

(三)发现当事人伪造证据,或证人作伪证、鉴定人提供假鉴定、翻译人提供假翻译等情况,故意陷害他人,致使案情虚构,与实际情形严重背谬;

(四)发现本案的侦查、检察或审判人员犯有渎职罪,故意歪曲案情,徇私舞弊,作出枉法裁判的,等等。

二、哪些属于法律适用错误

所谓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应作广义的解释,既指适用刑事实体法的错误和严重违反刑事程序法的错误。主要表现在:

(一)对行为人的行为在法律认定上发生重大错误,混淆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或者是把合法行为认定为犯罪,或者是把犯罪行为认定为无罪;

(二)没有正确适用法律条文,对案件性质、罪名认定错误,应该适用的法律和条文没有适用,不应该适用的法律和条文却适用了;

(三)案件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从重、加重情节没有加以考虑,因而没有根据法律进行判处和定罪量刑;

(四)原判定性、定罪虽然正确,但量刑畸轻、畸重,超出了法定刑界限,显失公正的的;

(五)严重违反诉讼程序,或发现严重刑讯逼供情形,可能引起错误裁判的,等等。

三、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形很多,主要内容如下:

1、适用的法律门类错误,如应适用行政处罚法却适用了行政许可法

2、适用法律条文错误,如应适用甲条,却适用了乙条。

3、适用已经废止、失效或者尚未施行的法律。

4、违反法律适用规则的,如应当适用上位法,却适用了下位法;应适用特别法,却适用了普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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