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获得的损害赔偿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08:00:25 391 人看过

1、车辆损坏的,车主可以依据事故责任认定,要求责任人赔偿车辆修理费、拖车费以及贬值损失等,如果属于运营车辆,还可以主张停运的经济损失。

2、造成人员受伤的,相关责任人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项目。

3、造成人员死亡的,相关责任人需要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项目。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原则是什么?

1、财产损失全部赔偿的原则。

2、对人身损害,赔偿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的原则。对于精神上的损害,视具体情况也应赔偿一定的抚恤金。

3、按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损害赔偿的原则。即几方当事人均负有交通事故责任时,要按照各自应负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相应的损害赔偿

4、机动车方负无过错赔偿责任的原则。即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但总额最高不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10个月的平均生活费。

5、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仅要考虑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还要考虑当事人的经济状况。

二、交通事故赔偿各项目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就会产生人员的伤亡,而且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处理,最重要的就是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不爱到伤害,所以,案件在处理的时候都是有它的法律依据的,从而都不会承担法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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