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格的取得与丧失
1、取得方式
原始取得:直接认购出资或股份而成为股东。
继受取得:因转让、继承、合并等继受取得公司出资或股份并成为公司股东。
2、股东资格有丧失
1)所持有的股权已经合法转让;
2)未依公司章程约定履行股东义务,而受到除名处置的;
3)因违法受到处罚而被剥夺股权的(如没收财产);
4)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
一、转让股权的效力是什么?
股权转让的效力如下:
1、对股东的效力。股权转让经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即为有效,基于股份或者出资产生的权利,包括受益权和表决权均应由买方继受。
2、对公司的效力。股权转让经当事人达成协议,变更公司章程或将买方姓名或者名称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后,受让人即成为新股东,凡股份或者出资上一切权利均归十新股东享有和行使,公司须对新股东负责。
3、对第三人的效力。股权一经合法转让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后,即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二、股东出资不足怎么办?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出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股东的出资对公司的经营、对于其他股东的利益、对于公司债权人的权利的实现都有着重要的影响,所以,当有的股东出资不足时,公司往往采取若干种救济措施。具体措施包括:1、减资通过这种直接做法,未出资股东即被除名,丧失了股东资格。但这种做法的弊端是会直接缩减公司的财产规模,降低公司的债务清偿能力,需要通过严格的法定减资程序进行,必须对现有的债务进行清偿或者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程序较为复杂。2、替代出资、追偿债务由其它股东替代未出资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该股东的资格继续存在,股权得以圆满,同时,替代出资的股东取得向该股东追偿的权利。如果追偿失败,或该股东无力清偿,替代出资的股东应有权选择继续追偿或直接取得该项股权抵偿替代履行的出资。如果替代出资的股东选择了取得股权抵偿出资,那么未出资的股东即丧失相应的股东资格。
-
股东什么情况下会丧失股东资格?股东资格的取得及继承
89人看过
-
股东资格丧失原因股东资格丧失有哪些特征
355人看过
-
如何取得股东资格?如何获得股东资格
254人看过
-
丧失股东资格时效问题
108人看过
-
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会自动丧失股东资格吗
128人看过
-
股东资格取得与继受人权益的保护
436人看过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 更多>
-
-
股东资格的丧失途径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3股东资格丧失途径有: (1)所持有的股权已经合法转让的。 (2)未依公司章程履行股东义务,而受到除名处置的。 (3)因违法受到政府处罚而被剥夺股权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
-
2022年丧失股东资格有哪些情形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股东丧失股东资格: (1)所持有的股权已经合法转让的。 (2)未依公司章程履行股东义务,而受到除名处置的。 (3)因违法受到政府处罚而被剥夺股权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
-
已经丧失股东资格的股东可以提起诉讼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3-12-20股东代表诉讼中丧失股东资格的股东无权提起,因为公司的利益与其没有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每个股东在法定条件下都是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
-
丧失股东资格的股东还能不能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131、股东代表诉讼中丧失股东资格的股东无权提起。 2、丧失了股东资格就不再是公司的股东,不是公司的股东就不享有股东权利,而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就是股东权利之一,所以丧失股东资格的股东是无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