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出嫁女的权益应该如何保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09:11:11 161 人看过

(1)土地补偿费的归属纠纷。一般情况下,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的归属不易发生纠纷,容易引起纠纷的通常是土地补偿费的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第1款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0条的规定,如果村内有两个以上集体经济组织,则它们之间就可能因征收补偿费的归属发生争议。

对于此种争议应如何解决,《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并未做出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成员间分配土地补偿金纠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成员间分配土地补偿金的纠纷是否属于司法审查的范围,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过去对此问题的复函、答复及立案庭意见也颇不一致。

(2)传统观念影响导致的分配权纠纷。调查显示:当前征地补偿费标准偏低,非常有限的补偿费用成为村民争夺的目标,每个人都想争得更多的补偿金,而排除他人参与分配,于是,借村民自治权利而剥夺他人的利益享有成为村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纠纷案件剧增的主要原因。对于嫁城女、入赘婿等能否享有分配权、享有多大分配权,因无明确的法律依据,在实践中各地各村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行使自治权中处理的结果相差很大,有的明确不能享有,有的限定满足一定条件才享有分配权,也有少数就给予分配权,但该分配权较同村组其他成员要小的多等,于是没有享有分配权或没有享有完全分配权的村民,以要求享有村民待遇为由,纷纷诉至法院,对该类案件因缺乏法律依据,在处理上随意性较大,很难使当事人服判息讼,往往导致越级上访或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户主变更。在家庭成员中,“第一轮”土地承包时为户主的父母到“第二轮”承包时大部分户主变更为子女,土地补偿费分配时又由户主到村民小组领取,这样部分子女与父母在赡养问题上发生纠纷,以致父母向子女追索土地补偿费。

(3)未被征用土地的户主争益。部分农户的土地未被征用,至村(居)民小组分配土地补偿费、房屋、土地补偿费的再生利益或利息时,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向村(居)民小组索取该利益,村(居)民小组实行差别待遇。

(4)其他:当事人认为其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却被排除于分配范围之外而产生的纠纷。

既然法律已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笔者认为有权参与分配的只能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依据一般应以户籍为原则,但户籍又不是唯一依据。在第一种分配方式中,应注意区分如下几种情况:

1、为了分配土地补偿费,以不正当手段迁入户口,不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

2、为了成就某种便利条件而将户口迁入,不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如许多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就读条件中包括户口所在地,部分家长为子女择校而将子女的户口迁入亲戚处;

3、因在大中专院校就读而将户口迁出,其父母仍以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生产资料为经济生活保障,为确保其安心学习所必要的生活费用,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

4、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又将户口迁回,已属居民户,且已在外工作,有生活来源,虽然未将户口迁至其工作所在地,但不应当以户口在本村认定其分配资格;

5、已嫁入的妇女,户口已迁入,应查明其娘家所在地是否已收回其责任田,如未收回,其作为农民的合法权益未被侵犯,不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

6、确系本村新生人口,根据法律规定,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故不能以其户口手续未办好而拒绝发放,只要能够确认征地补偿费产生于其出生之后,就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

针对第一种分配方式的其他主要纠纷,笔者认为:1、服刑人员的合法财产权利不受剥夺,不应当以其正在服刑为由拒绝发放;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权扣留村民的合法财产,确实存在其他纠纷应通过正当途径、合法程序解决。

对第二种分配方式的主要纠纷,笔者认为:承包人死亡后,继承人可继续承包经营责任田,但该责任田被征用后的补偿费,继承人只能分得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应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须在征用已死亡的承包人的责任田后调整相应数量和质量的土地给已死亡的承包人或其继承人继续承包经营。根据法律规定,只有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应当调整又未能调整其他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才应当将不少于百分之七十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原则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

2.平等原则,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应当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07: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判决书出嫁女
    一、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判决书出嫁女外嫁女状告村民小组胜诉本报讯2011年3月,根据城市建设需要,三亚市人民政府征用了凤凰镇部分集体土地作为某建设项目用地,该镇梅村村委会冲米小组的土地被征收,该小组村民董X楠因为是外嫁女,没有分到土地补偿款,日前董X楠起诉至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法官根据我国相关法规,判决外嫁女胜诉,并依法获得土地征用补偿款。记者张瑜据了解,2011年3月,三亚市政府征收了凤凰镇部分集体土地作为清华大学三亚国际数学论坛会议中心建设项目用地,该镇冲米小组的土地被征收,获得土地补偿款。2011年7月份,冲米小组召开全体村民会议,将所得的土地补偿款进行分配,分配方案为:除“外嫁女”外每个人均分得土地征用补偿款7800元,冲米小组以董×楠已出嫁,王×瑶是“外嫁女”的子女为由没有分给董×楠、王×瑶土地征收补偿款。后董×楠催要,冲米小组拒绝分配。董×楠、王×瑶遂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起诉。经
    2022-05-01
    51人看过
  • 部分农村出嫁女土地权益受侵害
    今天下午,省政府向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汇报我省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时说,一些村规民约限制甚至剥夺出嫁女依法应享有的权益,使部分农村出嫁女土地承包及相关权益受到侵害,我省将清理不合法的村规民约。近年来,随着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推进,部分农村特别是邻近城市的农村土地被征用,利益分配、人地关系压力加大,农村妇女特别是出嫁女不能平等享受国家土地征收或征用补偿费等集体经济收益,纠纷时有发生。一些农村以村民自治为由,制定村规民约,限制甚至剥夺出嫁女依法应享有的权益,造成土地权益纠纷和上访案件屡有发生。现行法律对清理违法村规民约的部门和程度缺乏明确规定,影响了行政干预和司法救济力度,仍有部分出嫁女土地承包及相关权益未得到落实。据悉,省人大、省政协已定于今年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我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视察,重点督促解决妇女劳动和财产权益保障中存在的问题。一些市人大
    2023-06-07
    365人看过
  • 村里不给“外嫁女”分配补偿款,如何维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嫁女如果有村集体成员资格是有征地补偿款的,如果不给的,可能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
    2024-03-25
    143人看过
  • 现在农村征地补偿应该分配给谁?
    现在农村征地补偿应该分配给全体村民。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征地获得的补偿款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村民进行分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一、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五条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其他方式承包中,承
    2023-03-27
    229人看过
  • 农村出嫁女儿的田地分配问题
    户口只要未迁出且在新居住地没有获得承包地的,仍对原有的承包地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就是说一旦遇到征地补偿可以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金额。当然也要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综合来看,如果你在这其中遇到不合法的问题,可以向当地有关政府部门反馈。但如果你的户口已经不属于该村集体经济组织,那么是很难拿到补偿的。在农村出嫁的女儿有继承权吗嫁出去的女儿有继承权吗有俗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在农村家庭中这种观念尤其根深蒂固,女儿一旦出嫁,就不再被视为父母家的一分子。父母去世后的财产也往往只由儿子继承,女儿是得不到遗产的?嫁出去的女儿有没有继承的权利呢?今日,我为大家来解答意下这个问题。女儿出嫁后就是婆家的人,这种观念在农村中还是比较普遍的。因此,父母在百年之后,他们的财产由儿子继承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如果女儿要求继承父母的遗产,反而容易被乡亲指责不应该。事实上,出嫁的女儿也是享有继承权的。男女平等的口号喊
    2023-07-18
    172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如何分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是否必须分配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如何分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如下:1.土地补偿费的分配:(1)将土地补偿款在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分配,即所谓的平分钱、平分地。(2)将土地补偿款分配给失地农户,即占谁地,分谁钱。无论是哪种分配方式,如果被征收人认为土地补偿分配的不合理,或是遇到村委会私自截留安置补助费或是土地补偿费,那么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如果反映无果,则可以依法、理性的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具体分配可以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是否必须分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不是必须分配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
    2023-06-26
    202人看过
  • 征地补偿标准如何照顾外嫁女权益
    关于这个问题,我国的法律没有明确的条款规定。但是,被征收人是否能够作为合法的身份享受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一个关键点在于被征收人是否是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于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标准,目前我们法律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但是《民法典》中的物权编、《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及一些地方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有一个原则性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一般而言,主要是从三个方面认定一个人是否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是否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并依法登记常住户口,三者是一致,就可以认定这个人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
    2023-07-03
    367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被侵占,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征地安置补偿款中,除了直接支付给个人的青苗补偿款、地上附着物补偿款等属于私人合法财产应归个人自主支配之外,凡是已经支付给农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都必须专款专用,除了经过村集体讨论民主表决程序决定如何使用该项专款之外,村委会无权擅自决定用途。如果村民发现征地补偿款被政府人员贪污,则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还可以向检察院提出诉讼,要求司法机关介入。已故被征地者的征地补偿款属于遗产吗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个人承包应得收益可以继承。而征地补偿款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补偿给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
    2023-07-07
    438人看过
  • 农村征地补偿款跟分配不均该如何上访申请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村民组织可根据法律规定的民主议事程序,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如何分配土地补偿金,应由村民会议内部决定。征集补偿金被劫持或分配不均匀时,应收集证据或书面资料,向纪律检查委员会、检察院或反贪局通报。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原则有哪些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2、平等原则,要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要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农村的荒地,农用地及宅基地都是全体村民共有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依法承包给单位和个人,但这并不意味着土地所有权会发生变化。所以,农村承包林地被征收土地补偿款归全体村民,不过征地主管部门会把征收土地的补偿款统一交给村委会,再由村委依法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2023-08-07
    463人看过
  • 如何分配农村权益
    缔约过失责任
    1、一般来说,农村股份制是指农村土地股份制,因为农村企业或其他经营性工商机构很少,最大的资产就是土地。因此,一般来说,农村股份制是指农村土地股份制。农村股份制是以土地使用权或承包权为主要股东,实行集约经营,在不改变土地产权的前提下获取物质利益的经营制度。这样,按土地面积作为分红依据,另一种是按人口分红,是按农村集体资产(主要是一些村办集体企业等)的债权债务来计算和量化的,然后按全村人口平均分配。这是基于人口第二,农村股权证是否可以转让。有以下几种传输方式:1。在满足上述程序性和实质性要求后,与确认的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方成为公司股东。这样,双方就不会有太大的风险,但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应先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就股权转让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同时还规定了违约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与受让方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再由转让方在公司履行程序性和实质性条件,但这种方式无法达到股权转让的目
    2023-05-02
    399人看过
  • 农村种植圣女果征地补偿标准中的补偿款是如何分配的
    一、农村承包种植圣女果征地补偿标准中的补偿款是如何分配的?1是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费用。该笔费用用于补偿对土地进行投入的人,是对其土地投入损失的补偿。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投入的,就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了,就补偿给受让人。2是安置费。这笔费用应当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对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被征收之后,村集体又拿出同等的土地给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承包,则这部分补偿费可以交给村集体。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被征收后,村集体对其进行了安置,为其安排了工作,这部分费用就应当交给安置该村民的单位。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选择不接受安置或另行安排承包地,而坚持要补偿费。3是土地补偿费。这笔费用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丧失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应该补偿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对土地补偿费都拥有权利。二、分配土地补偿费时要注意事项首
    2023-02-21
    181人看过
  • 离异女、外嫁女是否有权参与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一、外嫁女能否得到土地补偿款的考虑因素有:第一,户口是否还保留在原来村委会;第二,之前在村委会有无分配承包地;第三,生活来源上是否主要依靠该承包土地等。二、处理此类问题应当把握的原则:1、依法确认农户转让承包的行为有效。流转双方农户依法签订转让合同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
    2023-06-27
    120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在农村的分配规定
    1、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等的拆迁和恢复费,以及被征收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等。青苗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等造成的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国家征收土地时,必然会对承包经营户的财产造成损失,为了弥补被征地农户在农田基本建设中投入的损失,理应对被征地农户予以补偿。当发包方即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收到上述费用后,有义务将这些费用支付给相关的农户。如果拒不支付,则构成对这些农户的侵权。2、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3、目前,农村集体
    2023-07-02
    399人看过
  • 国家补偿标准揭秘:农村土地征收的权益如何保护?
    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征地补偿费用项目包括:1、土地补偿费;2、青苗补偿费;3、附着物补偿费;4、安置补助费征地补偿款分配原则有: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少数人的意志,且该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那些同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民主决定都是自然无效的。村民自治必须在民主和法治的轨道上才能获得健康发展,必须做到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遵守法律。2、平等原则。在进行征地补偿款分配中,要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正确地处理利益关系。之所以会出现剥夺少数成员或
    2023-12-06
    213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村民应如何分配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款,农民应该如何分配征地补偿款?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05
      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当前土地补偿费的支付有三种情形:以村民小组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小组组织分配;以村民委员会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分配;如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将分配方案提交征地单位的,征地单位也可根据该方案直接将土地补偿费支付给村民。而安置补助费的发放一般是根据法律规定,只能由征地单位直接支付给村民。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
    • 出嫁女和过世的有权分配征地补偿款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5
      (一)出嫁女征地补偿款分配关键点:在外嫁女户口迁出与否出入地是在哪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出嫁后户口未迁出的情况应当取得征地补偿款。因为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出嫁女仍然享有土地承包权,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 2、出嫁后户口迁入小城镇的情况也有权取得征地补偿款。因为国务院号文件精神鼓历和支持而进城镇的,该文件特别提到:对进镇落户的农民,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
    • 农村出嫁女儿能继承农村征地补偿款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3-23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嫁女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时没有农村经济集体户口的,不能分配征地补偿款,但有权继承父母的征地补偿款。 农村征地款作为被征收方的个人财产,因此一旦其离世之后,其个人财产自然是可以作为遗产的。好了以上就是农村征地补偿可以继承吗,谁可以继承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 出嫁女户口还在本村征地补偿款怎么分配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0
      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款的发放目的是为了补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者失去承包土地而丧失的经济利益。出嫁女户口还在本村的,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当与其他成员一样享受出租土地的分红。你们当地的做法是违法法律规定的,户口尚在本村,依法应当享有相应的拆迁安置补偿利益,如果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依法提起赔偿。
    • 出嫁女可以分到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24
      已婚女性户口迁移到男性的,不能分享赔偿金。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拟征用土地的所有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有房地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办理赔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计算和实施有关费用,确保全额到位,与拟征用土地的所有人和使用权人签订赔偿安置协议;个人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用土地时如实说明。因此,已婚妇女的户籍不在当地,不享有征地补偿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