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苗补偿费,是指国家征用土地,青苗处于生长期,未收割时,国家应当给予土地承包人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或者其他形式的补偿。青苗补偿,是指国家征用土地,作物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尚未收割时,国家应当给予土地承包人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或者其他形式的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在签订征地协议前,还应当对种植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给予补偿。但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后,对种植的苗木和修建的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在实践中,可按以下方法实施:
青苗补偿标准
青苗补偿标准:因征地建设破坏征地前土地上青苗的,由用地单位按规定计算补偿一季田间作物产量和产值。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对刚刚播种的作物,按一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生产成本;对正在生长的作物,按一季产值补偿最高生产成本;对可以收获的作物,不补偿成本;对正在生长的作物,按一季产值补偿最高生产成本不能收割的,按一季补偿;生长多年的经济林木,尽量移栽,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栽费。必须减少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实际价值给予补偿。对用材林,林权人应当自行采伐,用地单位只支付采伐工时费,不予补偿。如何确定承包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的归属?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补偿费属于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所有者。在征地过程中,由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向业主支付上述费用。向作为用人单位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委会缴纳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委会有义务及时向有关农民缴纳。承包地转让的,地上附着物、苗木补偿金的归属,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①承包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第三人的,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归实际投资方所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②承包人以转让、交换方式转让时,原承包商无法获得相关费用。因为在转让和交换后,第三人已经完全取代了原承包人的地位,原承包人已经退出合同,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和承担任何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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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补偿费和合同期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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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补偿费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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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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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是什么关系?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01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青苗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户财产损失的补偿,归属的原则是谁种植归谁所有。 2、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有所有。至于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只要征地协议签订以前就已存在的附着物,征地单位均应对地上附着物所有者给予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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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苗补偿费广东在线咨询 2021-03-22(1)征收耕地涉及青苗的,青苗补偿费按照实际予以补偿。 (2)对可以移植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 (3)青苗补偿费支付给青苗实际投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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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1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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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附着物和青苗费补偿标准?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4-12被征土地上有附着物和青苗的,对地上物和青苗的所有权人要另行补偿。地上物补偿费标准由市政府制定,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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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18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三、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