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残疾有没有精神损害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19:43:03 93 人看过

工伤保险待遇中,并不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所以,在主张工伤待遇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中,一般情况下,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对于劳动关系过程发生的工伤是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

精神损害抚慰金属于健康权,在生命权受到侵犯时,可以享受的民事权益。所以,一般情况下享受工伤待遇后,还可以另行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但是,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要根据伤残等级、过错程度甚至生活水平等来确定。

一、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如何申请工伤伤残鉴定

1、提出申请

发生工伤后,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时间),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市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提交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专家进行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伤情程度从医疗卫生组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5名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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