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信托法》中规定,委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在管理层与员工的信托持股方案中,委托人可以是管理层或员工个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管理层或员工设立的持股公司(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千金难买牛回头我不需再犹豫)
自然人作为委托人
管理层和员工个人作为信托持股的委托人是最为简便的一种操作方式,法律关系最为清晰。如果持股是由个人先集资再委托信托公司取得目标公司的股权,即先设立资金信托,则应注意委托人的人数不能超过200人,而每个委托人的出资不能低于5万元。如果持股人数众多,每个持股人的资金又低于5万元,则几个持股员工可以联合委托一个人作为委托人,而受益人为多个人,按照真正的持股人来确定,这种情况下,需要在信托合同中特别明确,信托无论任何情况下撤销或终止,信托财产都属于受益人。自然人持股工作量较大,每个委托人都需要与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最佳获利机会!)
法人作为委托人
管理层和员工设立的法人也可以作为信托持股的委托人,这尤其适用已经设立持股公司的企业。对于已经设立持股公司的企业,如果设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由于股东不得超过50人的规定,大多采取个人拖拉机的形式,即选举出持股代表作为持股公司的股东,这种公司采用信托公司持股,可以将所持股的权益通过受益人的分配更加明确到每个真正的持股个人。
而另外还有一些持股公司采取股份合作制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对于这种持股人都已经为公司股东的持股公司,也可以采取信托公司持股,而其主要的目的则是为了减低持股公司的运作成本,更重要的是解决税收问题,不必在所持股权获得收益时,多缴纳一层公司所得税。另外,按照股份合作制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来持股,股份比较固定不灵活,并且持股公司本应有营业活动,而由于其成立的目的而很难有真正的营业活动。
职工持股会作为委托人
对于职工持股会能否作为信托持股计划的委托人,即职工持股会是否属于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对这种法律主体的定位,自2000年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暂停对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进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的函》后,法律上一直没有相应的规定。在国务院办公厅发给原外经贸部的《关于外经贸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法律地位问题的复函》中,认为职工持股会是公司工会内设的专门从事本公司内部职工股的管理组织,不必作专门的登记。而对于这个公司工会内部的管理组织,是否属于《信托法》中规定的其他组织,即其他组织如何在法律上界定,信托法没有相关的实施细则,在我国现有的其他法规文件中,我们只找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规定诉讼参加人中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对于职工持股会,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形式上,其财产无法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只能通过工会管理,对没有设工会的公司,则只能利用公司财务账号,由专人管理的。
笔者个人认为职工持股会可以作为信托持股的委托人,其相当于多个委托人为持股目的集合在一起成立的组织,有财产(包括信托财产),有组织机构,有章程约定等。而对于已经设立并持股的员工持股会,我们可以认为其依法设立,但在合法存续上无法发表意见。但职工持股会对其所持有股权的处置为最后处置,一旦信托终止,信托股权将最终属于员工个人(受益人),员工个人可以设立下一个信托继续持有公司股权。因此,对于已经持股的职工持股会,不管如何对职工持股会这一主体进行法律定位,都不应影响它对现合法持有的股权进行处置(任何对职工持股会持股问题的解决方式都不能脱离对其持有股权的处置,如转让等),并且通过信托持股方案,可以最大程度简单化职工持股会持股问题的解决。
另外在美国,公司内部的持股管理委员会或持股基金是信托的委托人,并且是解决员工信托持股的主要委托人,当然我国目前还缺少一系列职工持股的法律法规。职工持股会做为信托持股计划的委托人,还可以很方便的解决后来员工溢价、员工股份内部转让、预留股份等问题,使员工持股管理简单且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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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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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的定义?信托的过程中,委托人的权利什么?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1委托人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是指委托本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亦称卖家)。信托的过程中,委托人的权利: (1)要求选择信托管理人的权利; (2)对信托财产给予强制执行,提出异议的权利; (3)要求改变信托管理方式的权利; (4)当受托人管理不当或违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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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委托代理与信托中的委托人的权限不同。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0信托的委托人、受益人通常只能要求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实施信托,受托人依据信托文件管理、处分信托财产,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委托人通常不得干预。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可以随时向代理人发出指示,甚至改变主意,代理人应当服从。以上四点是委托代理与信托之间的主要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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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委托人享有什么权利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291、知情权。 委托人有权了解其信托股权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委托人有权查阅、抄录或复制与其信托股权有关的信托账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 2、管理方法调整权。 因设立股权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股权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调整该信托股权的管理方法。 3、处分行为撤销权。 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股权(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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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委托人的主要权利有哪些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201、知情权。 委托人有权了解其信托股权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委托人有权查阅、抄录或复制与其信托股权有关的信托账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 2、管理方法调整权。 因设立股权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股权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调整该信托股权的管理方法。 3、处分行为撤销权。 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股权(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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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中委托人是否有撤销权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0委托人中国信托法对委托人的权利保护,与日本、韩国、台湾地区的信托法相比,给予了较多的关注。这是基于中国国情、人文观念、社会信用水平的特殊考虑。信托法规定,委托人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人享有广泛的对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的知情权。如有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发生,致使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委托人还有权要求受托人调整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