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办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08:10:45 445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已办理了缴费和参保登记手续的农民工发生工伤的,建筑施工企业持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认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向杭州市社会保险服务局进行申报,经审核后领取《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二、办理凭证

申领待遇时需填报《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两份),并附报以下材料:

1、工伤医疗费报销

①工伤治疗原始病历;

②工伤治疗医疗费收据(原件);

③门诊治疗的须提供相关费用明细,有中药处方的须提供相关处方笺;住院治疗的须提供相关住院费用清单。

2、工伤残疾辅助器具的配置

①用人单位填报《杭州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一式五份);

②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③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原件);

④相关病历资料;

⑤本人照片(一式六张)。

3、伤残鉴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护理费一次性支付待遇办理

①杭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杭州市职工因工致残程度鉴定表》(原件);

②杭州市劳动行政部门开具的伤残鉴定费收据(原件)。

4、工亡职工丧葬费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领

工亡职工死亡证明(复印件)。

5、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资格审核及待遇申领

资格审核:职工工亡后,施工单位应填写《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审批表》,并持下列材料办理供养亲属资格审核手续:

①《工伤认定决定书》;

②供养者和被供养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死亡火化证明;

③被供养者年满十八周岁的,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在校的有效证明

④供养关系为父母、祖父母的,提供其他直系亲属单位未享受待遇证明;

⑤被供养者为鳏寡孤独或孤儿的,提供社区或乡(镇)出具的证明;

⑥符合供养条件③④⑤的,附社区或其乡(镇)出具的无收入证明;

⑦被供养者为子女的,提供与工亡人员的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

待遇申领:经审批后,凭《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审批表》申领相关待遇。

三、受理部门1、工伤申报及待遇申领:市社保局业务大厅19号(工伤生育待遇)窗口;

2、工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资格审批:市社保局审计稽核室。

四、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五、办理结果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实行一次性支付。每月12日前上报的材料,于当月20日后返还《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回执)及相关材料,工伤保险费用支付将通过当月结算一次性拨付给建筑施工企业;每月12日以后上报的材料,次月予以处理。

六、注意事项

1、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工伤职工医疗期未结束的,由建筑施工企业向市社保局填报《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工伤职工待遇支付延期表》(一式三份),市社保局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或劳动能力鉴定后,凭有关手续给予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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