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9:24:39 149 人看过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2: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项的解释
    1、劳动合同期限到期时,用人单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并且提出的条件对劳动者非常友好,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2、合同期限到期时,用人单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但是约定条件对劳动者没之前好,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3、合同期限到期时,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的,则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
    2023-07-01
    100人看过
  •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解释】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或者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一、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是用人
    2023-06-09
    392人看过
  • 发现《劳动合同法》中的一处“错误”——谈谈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的理解
    发现《劳动合同法》中的一处“错误”!——谈谈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的理解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一)项的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样的理解,显然没有任何问题。《劳动合同法》第38条有两款,其中第一款规定了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种情形,虽然前五项均是指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行为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第(六)的规定却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我们结合第46条,本项规定从字面可以理解为“凡是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依据该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出经济补偿金”。“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2023-06-09
    297人看过
  • 劳动者如何利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者可以根据该法律,进行有效维权:一、获得经济补偿;二、解除劳动合同程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当遇到用人单位有以上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论事实劳动关系下的劳动者如何维权一、事实劳动关系的概念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其特征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获得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受到用人单位的劳动保护等。根据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又实际履行的,一般以原劳动合同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但不能以原合同期限推定为新的劳动关系的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形成的劳动关系,其履行期限在法律上处于不明
    2023-07-11
    349人看过
  • 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条款第三十六
    劳动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等等情况。一、怀孕了辞职不批怎么办怀孕了辞职不批,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向书面通知公司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二、签了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吗签了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权。只要提前三十天
    2023-03-07
    389人看过
  • 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阐述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解释如下: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纪律处分条例,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制定,旨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
    2023-07-10
    342人看过
  • 公司法第五十八条:一人有限公司
    一、法条原文:第五十八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二、法条解读:本条是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和组织机构的法律适用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含义的规定。一人公司又称独资公司、独股公司,是指股东(自然人或法人)仅为一人,并由该股东持有公司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的有限公司。一人公司出现于19世纪末,导致一人公司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股权通过转让或者继承归一人所有;二是投资者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最大限度地利用有限责任原则规避风险;三是一些拥有巨额投资能力的经济实体需要以设立独资公司的方式将资本分散,以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谋求投资利益的最大化;四是随着专业化分工的不断细化,中小企业具有越来越大的优势,其大量存在的客观性为一人公司
    2023-04-13
    174人看过
  • 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一、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应当出示监督执法证件。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严格遵守执法规范;涉及用人单位的秘密的,应当为其保密。二、【释义】本条是关于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义务的规定。1、出示监督执法证件的义务按照本条第1款规定,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应当出示监督执法证件,监督执法证件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发,目的是表明执法的合法性,防止他人假冒执法人员侵犯被监督单位和人员的合法权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执行职务不出示监督执法证件时,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可以依法予以拒绝。2、忠于职守、秉公执法、遵守执法规范、保守相关秘密的义务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维护被监督检查对象的合法权益,本条第2款规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遵守执法规范、保守相关秘密:1.忠于职守。忠于职守就是忠实于所担负的职业病防治监督
    2023-04-04
    437人看过
  • 七十八条第一百八十四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只要行为人收受了他人的财物,或者主动向他人索要财务,无论是现金还是银行转账或者是其他有价值的物品,都是会成立受贿罪的,这里要告诉大家,一旦构成受贿罪,一定要积极退赃,认真反省悔过,争取取得谅解,以此来减轻刑罚。刑诉法第七十八条的减刑条件是什么?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
    2023-08-05
    251人看过
  •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一、集体合同的生效之日集体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从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第五十五条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
    2023-04-02
    160人看过
  •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八十一条【缺乏必备条款、不提供劳动合同文本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解释】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一、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法之所以作上述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劳动合同与一
    2023-06-09
    106人看过
  • 劳动法解析:第四十八条最低工资保障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什么是最低工资?包括哪些具体内容?《劳动部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1994/9/5)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本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津贴、补贴,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特殊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排除在外。最低工资的具体规定见《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劳部发1993)333号)。《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8/4)5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
    2023-06-10
    355人看过
  •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五十一条【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
    第五十一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解释】本条是关于集体合同的内容和集体合同的订立的规定。集体合同制度,是当今国际上普遍采用的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我国1994年制定的劳动法首次从法律制度的层面规定了这一制度。这一制度实施十二年来,对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调整和协调劳动关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研究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吸收了工会、学者和各界群众的意见,保留劳动法中行之有效的规定,并将实践中发展的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的成熟经验以法律形式规定下来,形成了该章专节的特别规定。一、集体合同制度的特点和功能集体合同是指工会或职工
    2023-06-09
    240人看过
  •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解释】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义务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结束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结束,但是原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仍应履行有关法定义务。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有的意见反映,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有的用人单位刁难劳动者,不开具有关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扣押劳动者档案,对社会保险问题含糊其辞等。有的意见提出,实践中有的劳动者不辞而别,有的则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导致用人单位有关工作陷人混乱,影响正常的生产活动。有的意见认为,在很多劳动争议案件中,由于
    2023-06-09
    112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二节第五十八条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7
      劳动合同法有章节但是并没有第几章和第几节的表述。劳动法有第几章的表述但是没有第几节的表述。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
    • 劳动法第五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51条有何用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9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 什么是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1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
    •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7
      依据这两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或赔偿。不过如果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则可以申请赔偿。辞退他的当月工资需要结算的,如规章制度规定要赔偿的则要扣除部分《》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是什么,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是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01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