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失业保险待遇转入办理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9 10:23:09 122 人看过

珠海市失业保险待遇转入办理条件:

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市外参加失业保险的本市户籍人员;

2.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并选择在本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办理部门: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养老失业待遇核发科、各办事处、社保所、办事窗口

办理时限:

在收齐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材料和失业保险基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短信通知申请人。

注意事项:

1.转入时若发现参保人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失业保险关系的,对于重复缴费期间,原则上优先保留转入地原有的参保缴费记录和享受待遇记录,对转出地的缴费记录不予记录。对于重复缴费期间在转出地的缴费,参保人应当在转出地按照当地规定手续进行清理。

2.在我市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也可申请将省内市外尚未领取期限转入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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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9日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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