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房产还是共有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10 16:53:21 141 人看过

一、离婚了房产还是共有吗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显而易见的是,房产并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异之时,有必要对房产的划分做出合乎法律规定且合理公正的处理。

只要在夫妻之间并未预先就房产的归属达成明确的协议,无论购房合同上或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所记载的购买者或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也不管这些文件中是否明文标注了共有事项,亦或是夫妻双方在购房过程中的出资比例如何,都不能改变这处房产应被视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离婚房贷怎么分配

在离婚案件中,如若房产被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那么该房屋贷款便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对于如何进行债务划分,夫妻双方有权自行协商解决;倘若无法达成共识,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交由法院依法裁决。

反之,若房产被认定为某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相应地,该房屋贷款亦归属于该方的个人债务,离婚之后,仅有该方独自承担还款责任,其前任配偶无需共同承担此项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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