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对于行政复议一直不答复该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8 06:48:49 256 人看过

当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对于权力机关等机构、部门的所作所为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时,我们不仅可以通过复议、诉讼等程序依法维权,还可通过向行政机关中有管理权的行政部门提交申请的方式进行维权。行政机关作为管理部门,对于其应当承担、履行的法定管理职责,应当应为尽为。若是行政机关怠于履行其法定职责,便可追究其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不作为行为违法的责任。

【复议信息】

审理机关:xx县人民政府

申请人:王先生

委托代理律师:谢x,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律师;王x,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xx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基本案情】

王先生合法承包其本村基本农田土地,并依法取得土地承包证。2013年至2015年间,当地村委会以村民自治、村民一事一议制度为由,未经王先生同意强行占用其基本农田土地修建道路,并拒绝给予补偿。在律师的帮助下,向复议被申请人xx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申请。在法定期限内xx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未依法答复申请人。在律师的帮助下,向xx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律师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xx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有制止和查处县城内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行为的职责。《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责任,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负责,落实财政保障机制,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复制和促进农村公路绿色可持续发展。相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级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可以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和一事一议支付组织村道建设。”被申请人逾期未依法履行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土地修建道路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职责的行为构成行政不作为,应当依法被确认违法。

复议决定:

责令被申请人就xxx是否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土地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转让房地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05: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复议机关为哪里
    一、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复议机关为哪里1.如果是对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2.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则应当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3.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具体而言,若是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复议机关为两种选择:1.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2.上一级主管部门。二、哪些主体可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主体主要是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这些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受害人:当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了某公民的合法权益时,该公民可以作为受害人申请行政复议。例如,某公民因行政机关的违法拆除行为而遭受
    2024-07-23
    241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关复议内容
    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3)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b.适用依据错误的;c.违反法定程序的;d.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e.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一、征地拆迁中,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应该怎么办?1、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只能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法规定的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只有这一项。2、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
    2023-06-28
    234人看过
  • 巴中市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调解办法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调解办法》的通知巴府办发[2009]4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巴中市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调解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巴中市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调解办法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行政复议功能,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巴中市行政复议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复议调解,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在不违背法律和损害公共利益、他人利益的基础上,积极进行协调工作,引导案件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活动。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进行
    2023-06-06
    486人看过
  • 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则复议机关应该怎么做?
    一、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则复议机关应该怎么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则复议机关应该审查是否符合案件受理的条件,如果符合的话就会受理案件。依据法律规定,对行政复议不服,除《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不能再次申请复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2024-01-07
    305人看过
  • 行政复议60日答复怎么算
    一、行政复议60日答复怎么算行政复议的法定时限为60个自然日,通常从当事人获悉特定的行政行为之时的翌日开始计算,直至60个自然日结束为止。在此期间,当事人需要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如超过此期限逾期不提起申诉,将失去继续寻求司法救济的机会。就行政诉求而言,60天工作日是固定不变的基本规则,这也意味着各类企事业单位或自然人在通过行政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时,必须在发现特定的行政行为对自己构成侵害之日起,严格遵循60天的期限要求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如果法律作出明确规定并且超过了60个工作日的申请期限,那么这个申请期限将会因此延长,因此还存在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特殊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
    2024-07-11
    214人看过
  • 行政复议法对行政裁决撤销了行政机关不服总么办
    一、不服行政复议的撤销行政行为决定怎么办行政复议机关进行复议后,如果认为行政行为错误的,可以作出撤销行政行为的决定。当事人对撤销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复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
    2023-03-27
    469人看过
  • 行政复议参加人为什么不包括行政复议机关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行政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以及行政复议代理人。其中,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并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申请人是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第三人是指与所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包括直接利害关系和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另外,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2024-01-05
    271人看过
  • 答复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吗
    不属于,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的范围的事项: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所属公务员或其他工作人员作出的考核、任免、升降、辞退、回避等人事处理决定、工资福利待遇等事项的处理决定和行政处分;4.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5.上级行政机关责令下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6.行政机关对信访问题作出的没有规定新的权利、义务的重复处理行为或者解释性答复;7.行政机关落实历史遗留政策问题的行为;8.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9.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10.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11.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行为。一、行政复议的流程是怎么样的?行政复议的流程大概分为申请、受理
    2023-03-01
    150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中复议机关做什么
    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这种组织的特征是:第一,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第二,行政复议机关是有权行使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第三,行政复议机关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并对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如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包括公安、司法、海关。工商管理、教育、卫生等部门,都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哪些行政机关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也就是具体行政复议案件由哪个行政机关管辖,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三是对国务院部门
    2023-02-15
    262人看过
  • 行政复议超过不回复对行政机关有何法律责任
    一、行政复议超过不回复对行政机关有何法律责任法定期限内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行政诉讼法规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的可靠性大。行政复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而行政诉
    2023-10-12
    282人看过
  • 可以对行政机关的哪一行为提出行政复议
    对于行政机关所做出的下列行为,如对特定主体实施的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以及对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决定,以及在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等方面的决定等,如有任何不满之处,均可向相关部门进行行政复议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2024-05-12
    164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有哪些行政复议机关的职责?
    1、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审查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2、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3、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4、处理或者转送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5、对行政机关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6、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一、行政复议的前置情形指哪些?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
    2023-03-23
    126人看过
  • 行政复议几日内答复?
    一、行政复议几日内答复?行政复议答复期为十日。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等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二、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名称、职务;2、被申请人的名称;3、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4、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5、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三、行政复议申请范围有哪些?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
    2023-04-24
    133人看过
  • 行政复议申请是否属于本行政复议机关的范围
    《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第十三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第十四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行政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第十五条还规定了对老百姓往往难以弄清楚向哪一个行政机关
    2023-06-20
    29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关于行政复议不予答复的意见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6
      按规定,复议机关应为某市城乡规划局,但被申请人写成或向某市住建局申请复议。 这种情况下,某市住建局应当向按照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的通知 国法函[2008]196号 制作[6]行政复议申请转送函 向某市城乡规划局转送行政复议申请。
    • 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不服行政复议怎么办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7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 申请行政复议之后,对于不服行政复议机关可诉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13
      1.可以的,如果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被告是做出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如果不维持,复议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不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其不作为不服,可以以复议机关为被告;对做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不服,可以以行政主体为被告。
    • 行政机关对投诉不回复,能行政复议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4-15
      对于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另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 行政复议机关5日内不答复怎么理解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7
      行政复议机关5日内不答复应视为受理 《行政复议法》 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