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与非法倒卖土地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6 16:00:57 211 人看过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及是否采取了隐瞒事实的手段

一、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有什么区别

(一)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

(二)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职位侵占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主观目的不同。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不并不企图永久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而非暂时使用。

二、职务侵占罪立案金额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6万元,即涉嫌职务侵占罪量刑起点金额是6万元。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据此,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已提升至6万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06: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职务罪与的区别,与侵占罪的界定
    一、职务侵权罪与贪污罪的区别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2、犯罪行为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3、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而
    2023-02-18
    84人看过
  • 非法占用耕地罪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界限
    1、客体不同。本罪侵害的是国家对土地特别是耕地进行保护的管理制度;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害的则是国家对土地使用权合法转让的管理制度。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非法占用耕地罪是结果犯,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侵占耕地,数量较大,造成大量耕地毁坏的行为。3、对二者的处罚虽都采取了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的刑罚方法,但前者没有明确确定的罚金标准;而后者则采取的是倍比罚金制的方式以确定罚金的标准。一、倒卖土地量刑标准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二、土地招标出让方式的流程是怎样的1、发出招标文件后,招标人不得随意更改其内容,并应当对要约内容承担责任。2、投标人将标书投入
    2023-03-26
    253人看过
  • 我国违法占地与非法占地有何区别
    所谓非法占地是指:破坏耕地、拒不交出已经使用到期的土地的违法行为;所谓违法占地是指:占用土地没有合法的批准依据,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的行为,其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结果是违法占地。由此可见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是不同层面的两个违法行为,非法占地的违法行为包括有批准和没有批准的前提,同时还包括不需要批准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而非法占地专指需要批准的占地行为。一、属于非法占地的包括:(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争议案件;(二)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争议案件;(三)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争议案件;(四)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争议案件;(五)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争议案件;(六)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争议案件;(七)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争议案件;(八)不按照批准的用地位置和
    2023-06-16
    97人看过
  • 无因管理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无因管理和职务侵占罪最大的区别是法律性质不同,无因管理是属于民事纠纷,职务侵占是属于刑事犯罪,无因管理承担民事责任,职务侵占承担刑事责任。一、个体工商户可以构成侵占吗个体工商户是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因为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个体工商户不属于职务侵占罪中的其他单位。在刑法意义上,个体工商户是实质的个人,而不是单位。个体工商户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因此不能认定为公司、企业。二、职务侵占追诉时效是多久职务侵占罪的追诉时效的起算时间应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追诉时效是二十年,因为职务侵占罪的最高法定刑是无期徒刑,而《刑法》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三、侵占公司财产属于劳动法的法律责任吗侵占公司财务并不属于劳动法范畴,而是属于刑法范畴。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
    2023-06-22
    216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与数额巨大的区别
    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一百多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贪污行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说明》,贪污行贿金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足三百万元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金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第十一条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侵犯职务罪中金额大金额大的金额起点,根据本解释对受贿罪、侵犯罪相应金额标准规定的5倍执行。因此,侵犯职务罪金额巨大的标准在100万元以上。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区别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之间有以下区别:1、主体的区别: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主观方面的区别: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侵占罪的主观
    2023-08-18
    345人看过
  •  逃避税款与非法侵占的区别
    偷税和逃税是两种不同的行为。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不缴或少缴税款,通过伪造、变造、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等手段达到目的。而逃税是指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通过转移或隐匿财产等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税款的行为。两者的特征和行为方式有区别,需要加以区分。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不缴或少缴税款,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可能会采取各种不公开的手段,隐瞒真实情况,甚至欺骗税务机关。按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偷税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伪造、变造、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二是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三是不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仍然拒不申报;四是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即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制造虚假情况,比如不如实填写或者提供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资料等。逃税是指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税款
    2023-10-02
    263人看过
  • 职务侵占能否侵占土地使用权
    一、职务侵占能否侵占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不能被职务侵占。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私自侵占土地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职务侵占与侵占的区别是什么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
    2024-01-13
    216人看过
  •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以及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职务侵占罪和侵犯财产所有权犯罪的区别: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3、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但财物是否先已为其持有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而后者则必先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行为不必要求利用职务之便。一、侵占罪具有哪些特征?(一)构成特征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2、客观方面
    2023-03-05
    293人看过
  • 股东纠纷与职务侵占有什么区别
    区别的本质是是不是通过职务的关联性,非法故意侵吞公司财产,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本案是通过公司的股东会的决议取得财产。职务侵占犯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处分、收益的权利。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司法实践当中经常可以看见一些人为了规避相应法律规定,而用他人的名义持有股权,或者在股权转让之后,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一、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多少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要件包括以下: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达到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的行为。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
    2023-03-05
    133人看过
  • 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罪与受贿罪的区别
    1.两者的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既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也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2.两者的犯罪行为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3.两者的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而贪污罪则只
    2023-06-03
    327人看过
  • 非法占用农地与倒卖农地有什么界限
    本罪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都是与土地管理有关的犯罪。二者的不同在于:(1)客体不同。本罪侵害的是国家对土地特别是耕地进行保护的管理制度;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害的则是国家对土地使用权合法转让的管理制度。(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非法占用耕地罪是结果犯,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侵占耕地,数量较大,造成大量耕地毁坏的行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则是情节犯,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实施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3)对二者的处罚虽都采取了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的刑罚方法,但前者没有明确确定的罚金标准;而后者则采取的是倍比罚金制的方式以确定罚金的标准。非法占用农地与非法批准界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占用土地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界限:此三罪相同之处都是与土地资源有关;并且在主观方面均表现为故意。不同之处表现为:(1)侵害的客体不同。非法占用耕地罪的客体是对
    2023-06-13
    377人看过
  • 非法经营罪与倒卖文物罪的区别
    倒卖文物罪与非法经营罪都是从1979年刑法设立的投机倒把罪中分离出来的罪名。所谓倒卖文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经营罪与倒卖文物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侵害的客体不同。非法经营罪侵犯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所确立的市场准入制度;而倒卖文物罪侵犯的是国家对文物的正常管理活动。2、犯罪对象不同。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对象主要是国家专营、专卖的物资,限制买卖的物品以及相关证件和公文、非法出版物、外汇等;而倒卖文物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文物。3、行为表现不同。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可以发生在经济领域包括生产、流通领域的收购、储存、运输、加工、批发、零售等各个环节中任何一个单一的环节都可以构成非法经营罪;而倒卖文物罪只有倒卖一种行为方式。倒卖行为不是单纯的买或者卖,而是一个整体,它包
    2023-04-23
    378人看过
  •  非法占有罪与侵占罪的区别及司法实践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该罪名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在刑法中,没有称为“非法占有罪”的概念,我们通常所说的“非法占有罪”,实际上是指侵占罪。之所以造成这种名称上的误读,是因为刑法对侵占罪的规定中含有“非法占有”这一字眼:《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自己代为收管的他人财物或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或退还的构成侵占罪。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非法占有罪与侵占罪的区别非法占有罪和侵占罪是两种
    2023-11-11
    142人看过
  • 侵占罪和非法占有的区别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非法占有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客观上对财物的实际非法控制状态和主观上企图通过危害行为达到对财物实际非法控制的目的,而不是要求行为人对财物的永久控制。《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2024-05-04
    8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区别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2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不同在于: (1)客体不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侵害的是国家对土地特别是耕地进行保护的管理制度;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害的则是国家对土地使用权合法转让的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结果犯,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侵占耕地,数量较大,造成大量耕地毁坏的行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则是情节犯,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实
    •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区别有哪些,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5
      我们先看这几个罪的行为相同点就知道定性难在哪里了。首先都是以非法取得为目的的主观行为,客观行为是秘密的取得他人财产。在这里还得说一下职务侵占罪,这个罪的行为特征也是与上面提到的犯罪行为一致。所不同的是具体细节有所不同;犯罪的主、客体不同一般认为,盗窃罪适应的主体是不分身份的个人、团伙、集团,客体是公私财产;其侵犯的是财产权;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具相应职责(权力)的人员,其
    •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占用耕地罪与非法占用耕地罪能判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5
      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规定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2条规定了“非法占用
    • 反顷卖土地罪与强制倒卖土地罪有什么区别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6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是一种典型形式,是指行为人以转手卖出之目的而买入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观点二对非法转让与倒卖的区分,理论界形成了“从属说”和“区别说”两种观点,前者认为“倒卖土地使用权”本来就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一种表现形式,确切的说,要在实践中明显地区分两者,成本太高却效益甚微。而区别说观点认为;在逻辑学上;从广义上讲。因为商业行为总是与投机色彩连在一起。而且,虽然将倒卖土
    • 怎样区别职务侵占罪与诈骗罪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26
      两种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行为,两者的主要区别就在于: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是本公司企业的财物,这种财物实际上已被行为人所掌握,而诈骗罪的对象是不为自己实际控制的他人财物。 3、犯罪的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而诈骗罪则是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