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有什么法律特征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21:22:36 246 人看过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19: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事实婚姻相关文章
  • 民法典关于事实婚姻的特征
    一、民法典关于事实婚姻的特征(一)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二)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四)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二、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是什么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
    2023-04-12
    67人看过
  • 事实婚姻存在的原因有哪些,以及具有哪些特征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的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新的《民法典》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特征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
    2023-06-12
    428人看过
  • 专利权法律特征包括了什么
    一、专利权法律特征包括了什么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各国的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均有各自的规定,而且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3)具有地域性。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
    2023-04-29
    105人看过
  • 事实婚姻成立要件包括什么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
    2023-03-18
    398人看过
  • 行政裁决法律特征包括什么?
    1、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行政裁决是经法律法规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而不是司法机关,但是并非任何一个行政机关都可以成为行政裁决的主体,只有那些对特定行政管理事项有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经法律法规明确授权,才能对其管理职权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决,成为行政裁决的主体。如《商标法》、《专利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等对侵权赔偿争议和权属争议作出规定,授权有关行政机关对这些争议予以裁决。2、行政裁决的民事纠纷与行政管理有关。当事人之间发生了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是行政裁决的前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扩大,行政机关获得了对民事纠纷的裁决权。但行政机关参与民事纠纷的裁决并非涉及所有民事领域,只有在民事纠纷与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才对该民事纠纷进行裁决,以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3、行政裁决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争议双方当事
    2023-04-18
    204人看过
  • 事实婚姻是什么?法律怎么规定事实婚姻
    在回答事实婚姻怎么办理离婚手续、事实婚姻怎么离婚之前,先了解一下事实婚姻是什么,法律怎么规定事实婚姻的。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的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但是,我国民法和关于事实婚姻的规定是不同的。民法中的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新的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指出:“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
    2023-04-04
    364人看过
  • 遗赠抚养协议法律特征包括哪些
    一、遗赠扶养协议法律特征1、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必须在协议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都承担一定的权利。3、遗赠扶养协议自签订时生效,如撤销、变更遗赠扶养协议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4、遗赠扶养协议是要式法律行为,应以书面形式订立。5、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支付的供养费。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
    2023-04-05
    149人看过
  • 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公证包括哪些?
    一、出生公证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1)身份证;(2)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件☆父母一方或双方健在的提供材料如上述一;☆父母一方或双方故世的提供父母死亡证明(死亡证或注销户口证明)。3、父母结婚证;如父母离婚的,提供:(1)民政局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2)法院《民事调解书》或(3)法院《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4、出生证/独生子女证。5、亲属关系证明(由本人或父母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如上述1~4均齐备不需提供)。6、照片:所需张数依所需要公证份数+1张提供,为同底版两寸证件照片。7、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二、曾用名公证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1)身份证;(2)户口簿。2、曾用名的相关证明材料。三、学历、学位公证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1)身份证;(2)户口簿。2、学历证书或证明。3、学位证书或证明。4、成绩证明(由就读学校出具)。5、如非
    2023-06-06
    345人看过
  • 诉讼代理人法律特征包括什么
    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如果诉讼代理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也就丧失了诉讼代理人的资格。3.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授权。凡是超越代理权所实施的诉讼行为,都是无效的诉讼行为,不能产生诉讼法上的效果。4.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5.在同一诉讼中,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是对立的。同时为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可能会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一、诉讼代理人与法定代理人的相同和区别相同点其一,两者的代理权或代表权都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发生的,而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其其二,两者都以被其所代理或代表的当事人的名义参加诉讼活动,而不是以
    2023-04-04
    342人看过
  • 事实婚姻的特征及其影响
    事实婚姻特征是:1、事实婚姻中的男女都没有配偶;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3、事实上,已婚男女双方都有公开的夫妻身份,以夫妻名义同居,并得到周围人的认可;4、事实婚姻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无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婚礼,未登记结婚的都不是合法婚姻。民法典关于事实婚姻的规定:事实婚姻的特征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
    2023-07-04
    171人看过
  • 婚姻怎么处理?事实婚姻有哪些方法?
    处理方式:1994年2月1之前已符合事实婚姻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公布实施之后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1994年2月1日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一、没有结婚证的老一辈人怎么离婚没领结婚证的人怎么离婚视情况而定:(一)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如果双方补办结婚证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方式离婚。(二)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双方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关于子女和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至法院解决。二、有孩子无结婚证怎么离婚有孩子无结婚证怎么离婚视情况而定:(一)1994年
    2023-03-12
    312人看过
  • 什么是转包,工程转包的法律特征都有哪些?
    一、什么是转包转包,承包,工程,建设,承包者,受让人转包(也可称“违法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由于转包容易使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者进行工程建设,以致造成工程质量低下、建设市场混乱,所以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均作了禁止转包的规定。实践中,常见的转包行为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别人;另一种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即变相的转包。但不论何种形式,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因此也可称为“违法转包”。二、工程转包的法律特征都有哪些根据转包的概念并结合建设部体改法规司1996年颁发的(96)建法法字第14号《关于如何界定工程转包和分包问题的复函》的相关规定,转包具有下列法律特征:(1)转包人不履行建设工程合同全部义务,不履行施工、管理、技
    2023-03-03
    291人看过
  • 事实婚姻有哪些什么效力
    事实婚姻的效力:对部分特殊情况下的事实婚姻采取了限制承认主义作为补充原则。一、办独生子女证被告知丈夫有子女构成重婚吗办独生子女证被告知丈夫有子女,如果丈夫已经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有事实婚姻关系,构成重婚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一夫一妻制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二、作出与公司法规定不一致的转让条件是否有效有效,前提是不得违反法律规定。1、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高于公司法规定时的效力。2、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低于公司法规定时的效力。3、公司法未规定时,章程对股权转让限制条款的效力。首先,章程可以并且应当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对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予以细化和补充。其次,认定有效体现了股东的意思自治原则。最后,股权转让作为一种交易行为,应当允许章程对交易条件作出规定。三、二婚妻子可以继承二婚丈夫的婚前财产吗?二婚妻子可以继承二婚丈
    2023-03-19
    77人看过
  • 民法典中无效婚姻特征有哪些
    一、民法典中无效婚姻特征有哪些民法典规定了有这几种婚姻属于无效婚姻: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二、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有哪些一是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二是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仅由当事人行使,主要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愿意维持这种关系,任何人不得提出撤销该婚姻。三是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姻无效原因消除前的任何时间提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而可撤销的婚姻必须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提出请求撤销。如果当事
    2023-04-19
    164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效力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事实婚姻是指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更多>

    #事实婚姻
    相关咨询
    • 事实婚姻包括哪些法律类型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2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
    • 事实婚姻的构成标准是什么,事实婚姻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9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 民法典规定的事实婚姻有哪些特征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1-06
      事实婚姻构成要件如下: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
    • 事实婚姻在法律上主要表现为哪些特征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14
      事实婚姻中的男女应该没有配偶,有配偶就成了事实重婚。事实重婚:前婚未解除,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也构成了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姻关系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违法的性行为都没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三、事实婚姻中的男女双方都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 法定赡养人事实婚姻包括哪些情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7
      下面就法定赡养人事实婚姻问题规定,子女对父母都有赡养义务,赡养费根据子女的收入情况来定,低于当地最低收入标准的视为无力赡养,超出部分2个子女以内的按照50%,3个子女及以上按照40%。如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