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择日作出裁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20:16:22 54 人看过

试用期是一个月还是三个月?申请人是被非法辞退还是擅自离岗?昨日,雁塔区劳动仲裁委就孕妇王女士提出的仲裁申请进行了开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围绕上述焦点进行质证辩论,仲裁庭宣布择日裁决。

昨日上午9时,仲裁如期开庭。申请人王女士没有聘请代理律师,而被申请人西安市迅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则由代理律师出庭。在举证阶段,考虑到申请人王女士已经怀孕4个多月,起身递交证据不方便,书记员代为传递。

申请人王女士在仲裁申请中提到,她于今年3月10日进入西安市迅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担任销售助理一职,双方口头约定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她多次向部门经理提出转正申请,均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拖延。5月28日,王女士将自己怀孕消息告知公司,第二天部门经理就让其离职,结束合作。

而被申请人一方则表示,公司所有入职的工作人员都必须要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满后才予以考虑转正问题。5月20日,王女士向公司提出的转正申请,老总最后批示不予以转正,但王女士还可以以试用的身份继续上班。关于申请人离职,代理律师表示王女士是因为与同事之间沟通不畅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公司并没有做出将她辞退的决定,而且她现在已经无故旷工两个多月。

庭审辩论结束后,首席仲裁员宣布休庭,并择日作出裁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0: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仲裁相关文章
  • 劳动仲裁委工作内容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一般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一、申请劳动仲裁如何收费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以下调解组织申请调解: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
    2023-03-07
    439人看过
  • 劳动仲裁撤诉仲裁委出什么文书
    申请人的撤诉申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第一,申请人的撤诉申请,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仲裁庭提出。第二,撤诉申请必须由投诉人提出。第三,撤诉的目的必须合法。投诉人撤回投诉的申请未必获得批准,仲裁庭亦须审核有关申请。如果申请规避法律,另一方胁迫或者退出,将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则不能成立退出。第四,申索必须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前撤回。如仲裁庭已就劳资纠纷作出裁决,而劳资双方的劳资关系不稳定,又已重新确立劳资双方的劳资权利和责任,委托人便不能再提出解雇申请。一、诉讼离婚怎么撤诉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一般情况下,需要符合哪些情形,人民法院才会裁定准予撤诉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一)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二)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
    2023-03-13
    341人看过
  • 劳动仲裁能否作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裁决书?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不是需要仲裁才能生效。如已签订劳动合同并已转正,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已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仲裁裁决书时效期为多长时间劳动仲裁裁决书的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为二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2023-08-01
    263人看过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裁决怎样作出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裁决怎样作出1、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二条二、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一)仲裁裁决是仲裁庭做出的、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具体解决争议的决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依法向人
    2023-06-17
    96人看过
  • 劳动仲裁申请人未出席,仲裁庭如何作出决定?
    劳动仲裁被申请人缺席仲裁判决是,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劳动仲裁如何追加被申请人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是可以被追加成为被申请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三条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1、案件受理,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辖属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当事人的姓名、职业
    2023-07-24
    362人看过
  • 受理了劳动仲裁多少日裁决完
    一、劳动仲裁多少日裁决完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案件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之内拿到裁决书。律师建议当事人在劳动仲裁开庭后,积极与仲裁委员会进行沟通,尽快拿到仲裁裁决书,更高效的维护自身权益。二、劳动仲裁裁决书执行可以强制执行吗劳动仲裁胜诉后,只要对方未提起诉讼,该裁决已经生效。而对方拒不履行裁决义务,你们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2、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裁决书原件而不是复印件。3、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是裁决书裁定的范围,不可以提其他要求。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流程:1、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2、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裁决书原
    2023-03-25
    97人看过
  • 不服劳动仲裁委仲裁裁决书怎写起诉书
    起诉书原告:张××,性别:男,1967年9月18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41052619670918××××,河南省滑县人,住所:河南省滑县留固镇××村××组,联系电话:1375620××××;被告:中山××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区××路××号,法定代表人:李××,职务:董事长,联系电话:07602635×××。原告因与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中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劳仲×案字(2007)第×××号仲裁裁决书,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由原告垫付的2006年×月份、×月份和×月份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2006年×月份和×月份的工资,合计人民币××××元;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2006年×月份和×月份的平时加班工资,合计人民币××××元;4、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被拖欠工资总额的25%的经济补偿金,合计
    2023-04-29
    393人看过
  • 在我国申请仲裁几个工作日作出裁决?
    根据现行规定,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如果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法定程序批准可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为了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效率,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缩短了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时限,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一、仲裁裁决书包括哪些内容?根据现行规定,仲裁裁决书应写明:1、申诉人和被诉人的
    2023-06-25
    356人看过
  • 如何作出仲裁裁决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2023-05-01
    114人看过
  • 劳动仲裁委不裁决去哪里投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你有两个选择,一、继续等;二、向法院提起诉讼。一、申请仲裁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2、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受理本市行政区域内以下的劳动争议案件
    2023-03-30
    448人看过
  • 劳动仲裁终裁后数日
    劳动仲裁终局裁决作出后数日内,劳动仲裁结果公布后,即仲裁裁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在15日内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双方在15天内不上诉,裁决将生效,申请人可以将裁决书带到单位执行。如果单位拒绝支付裁决书支持的请求,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时间约为6个月,劳动仲裁的基本程序是在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申请调解仲裁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3)退市、辞退、辞职、辞职引起的争议(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争议(5)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方面的争议,经济补偿或者赔偿(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北京市劳动争议
    2023-05-07
    406人看过
  • 劳动仲裁法解读:第四十五条【作出裁决】
    第四十五条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解读】本条是关于仲裁裁决如何作出的规定。本法有意淡化原来劳动争议仲裁行政色彩过于浓厚的弊端,强调劳动争议仲裁的独立性和社会性,在仲裁规则上参照了现行的民商事仲裁规则,本条关于仲裁裁决作出的规定即是这种精神的体现。一般来说,作为“仲裁”一词的本意,应包含以下方面:(1)民间性。所谓民间性是指仲裁机构是民间性组织,与国家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2)独立性。所谓独立性是指作为仲裁他人争议的民间机构,必须体现出社会属性,不能依附于某一个机构。(3)中立性。所谓中立性是指仲裁者必须站在中立的立场上,不偏不倚地对待争议双方当事人,而不能站在或变相站在一方当事人的立场上去处理争议,此其一。其二,处理争议者不能与争议事项有关,如果仲裁员与争议事项有关,他是不可能中立地
    2023-06-09
    195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未签订仲裁协议书,仲裁庭如何作出裁决?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电话;工作单位的地址、邮编、电话以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电话。写明请求事项与事情发生概述并根据事实与法律依据得出仲裁结果即可。最后写明申请人姓名与日期。劳动合同不签有违法行为吗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可主张双倍工资。按照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
    2023-07-14
    406人看过
  • 劳动仲裁超过几个小时不能作出裁决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的期限为一年,超过仲裁期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是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吗终局裁决是指仲裁庭在案件审理终结时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实体争议所作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或因执行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方面发生的争议,均可实行终局裁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
    2023-08-06
    24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 更多>

    #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吗,有哪些仲裁程序?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6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既不由劳动局,也不由人民法院作出,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指县、市、市辖区设立的裁处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组织机构,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十七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
    • 仲裁仲裁庭工作日内可以提出仲裁裁决书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9
      1,撤销仲裁裁决应当向做出裁决的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法院提出。 2,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应当在收到裁决书六个月内提出。 3,《仲裁法》规定: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
    • 劳动仲裁裁决书能否作为证据,劳动仲裁裁决书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27
      劳动仲裁裁决书可以作为诉讼的证据,中国的法律规定,证据包括(1)当事人的陈述(2)证书(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调查记录。证据必须验证真相,才能作为认证事实的依据。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裁决是否无效,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是否有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0
      裁决书不一定无效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的仲裁裁决如果不服的,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法院起诉,而如果已经向法院起诉的,并不表示原仲裁裁决就已经无效了,只是暂时不生效,要视法院审理情况来确定是否生效:如果向法院起诉的一方向法院撤诉的,则原仲裁裁决生效,当事人应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的仲裁裁决执行;如果法院进行了判决的,则仲裁裁决才不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无效。
    • 劳动仲裁裁决公告送达日期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2-20
      公告送达需要60天的时间。 劳动仲裁同事证明公告送达时间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