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包括什么,城管的职责范围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9 07:35:27 455 人看过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包括什么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范围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等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八条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第九条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

(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

(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

(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

二、城管的职责范围有哪些

各级城管部门的职责是有区别的,省、市级侧重于宏观管理,县(区)级及以下则侧重于具体执行。

以下以县级城管部门为例,说明一下城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和省、地关于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县情况,拟定贯彻执行的具体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根据有关城市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定本县城市管理方案;

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管理、城市公共卫生管理、维护市容市貌秩序;

抓好城市园林绿化的管理;

对损坏城市绿化、市政设施和破坏市容环境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行使行政处罚权。

3、根据有关城区户外广告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对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并管理,对不符合规定,出现破损、陈旧有损城市容貌的户外广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行使行政处罚权。

4、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燃气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事故应急演练、应急处置,通报事故处理结果;

对辖区燃气具安装、维修经营企业进行监督;

对辖区燃气供应点安全管理进行日常检查和监督;

对辖区燃气经营点许可证等经营手续进行受理、审批及证件核发;

配合有关部门对辖区燃气市场进行清理整顿,规范市场行为,维护燃气市场正常秩序。

5、抓好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执法队伍的建设及管理,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对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6、协助工商部门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7、协助公安交通部门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人行道和公共场所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根据有关城市供水、排水、节水等政策法规,制定城市供排水管理方案,承担对全县供排水的监督管理。

9、组织编制本单位年度资金使用计划,负责本系统各类统计报表的编制汇总上报工作。

10、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22: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城管的责任与其职责范围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一、城管殴打警察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城管殴打警察的法律规定是将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当中所规定的行政拘留以及罚款来进行处罚,当然如果说情节比较恶劣的话,所造成的警察受到伤害的后果达到轻伤以上的话,还会被追究刑事方面的责任,
    2023-03-29
    152人看过
  • 襄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案由被执行人(单位)住址法定代表人性别年龄职务执行时间执行地点被邀参加人单位或住址被邀参加人单位或住址执行人记录人执行项目执行记录被执行单位代表或被执行人签名:执行人签名:被邀参加人签名:《执行笔录》《执行笔录》是依法执行《强制拆除(清除)决定时,在执行现场对执行情况所作的书面记录。制作《执行笔录》注意事项1、案由:应表述为违法人违法行为适用案由案2、被执行人(单位):被执行人是单位的应填写单位全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是公民的,写明姓名。3、执行时间、执行地点:应准确填写。4、有被邀参加人的:填写其姓名和工作单位全称。5、执行人应填写负责执行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的姓名,记录人同样应为执法人员,可以是执行人之一。6、执行项目:简单明了地填写具体执行项目内容,如拆除违法建设某某(建筑面积多少平方米)7、执行记录:是〈执行笔录〉的主要部分,必须按照执行过程,记录现场情况和有关的处理情况
    2023-06-06
    253人看过
  • 城管执法不公可以上哪个部门投诉,城管执法范围有哪些
    城管执法不公可以上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投诉、向同级或上级纪委监察局投诉。城管执法范围有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或者是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等行政处罚权。一、城管执法不公可以上哪个部门投诉城管执法不公可以上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找同级或上级纪委监察局;对职务犯罪的,可以找检察机关;当地政府信访办;城管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权利人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二、城管执法范围有哪些城管执法范围有: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3.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4.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
    2024-03-14
    337人看过
  • 城市管理的工作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执法范围: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3、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4、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5、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6、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7、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城管执法范围是什么城管执法范围主要是指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是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的,应当同时具备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等条件;要
    2023-07-05
    336人看过
  • 城管罚款范围有哪些?
    只要是在国家的道路范围内,交警都有权利进行贴罚单处罚。因为交警部门执法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而法规的“道路”指的是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贴罚单多久能查到被贴罚单可以立即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询到,网上查询因为数据上传等原因一般需要2天后才能查询到。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八十八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
    2023-07-17
    161人看过
  • 疫情期间城管的职责范围是什么
    疫情期间城管的职责范围: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3、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4、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5、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6、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7、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一、环保局管辖的范围是什么?凡涉及废气、废物、污水、环境污染、环境保护等与环境污染、保护有关的都属于环保局管理范畴。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与环境保护相
    2023-03-16
    189人看过
  • 2024城管行政执法程序规范
    城管行政执法程序规范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的规定,城管在执法的时候,要遵守的规范包括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相关法律规定《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第二十六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的,可以采取教育、劝诫、疏导等方式予以纠正。第二十七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一)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二)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三)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等;(四)查阅、调取、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等;(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城市管理执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3-11-19
    460人看过
  •  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活动
    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城市管理治理和维护,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并起草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还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以及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并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1.遵循国家和本市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城市管理进行治理和维护,以保持城市管理秩序。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6
    2023-11-08
    275人看过
  • 城市管理执法是否包括对摊贩经营的管控?
    摊贩经营属于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城市管理执法局的执法范围城市执法局的执法范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等。城管的主要职责是: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八条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
    2023-07-04
    124人看过
  • 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包括哪些
    (1)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时候,必须要符合事实的情理,要做到公平公正的态度,并且还要出于善意的目的。(2)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时候,必须要以正当的目的为出发点。(3)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时候,一定要遵循法律规定,做到合法行使。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包括哪些权利?1、在行政处罚幅度内的自由裁量权:即行政机关在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时,可在法定的处罚幅度内自由选择。它包括在同一处罚种类幅度的自由选择和不同处罚种类的自由选择。2、选择行为方式的自由裁量权:即行政机关在选择具体行政行为的方式上,有自由裁量权的权力,它包括作为与不作为。3、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限的自由裁量权:有相当数量的行政法律、法规均未规定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时限,这说明行政机关在何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上有自由选择的余地。4、对事实性质认定的自由裁量权:即行政机关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为性质或者被管理事项的性质的认定有自
    2023-02-24
    421人看过
  • 城管部门的职能范围是什么?
    城管执法范围主要是指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是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的,应当同时具备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等条件;要推行执法力量下沉,提高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素质,规范协管人员行为;要求统一执法制式服装和标识,加强财政保障和执法装备配备,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应用;还应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执法活动,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执法公示等制度,对行政相对人优先采用教育、劝诫、疏导等方式予以纠正;此外,要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协调机制、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和案件移送报告制度,建立投诉、举报等制度。如何投诉城管执法不公要投诉城管,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同级或上级纪委监察局,对职务犯罪的,可以找检察机关,当地政府信访办。1.城管执法人员如果违规执法,可以向上级部门区大队、市总队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2.城管执法人员如果暴力执法,可以向当地公安机
    2023-07-03
    366人看过
  • 城管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一)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二)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三)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四)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五)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六)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七)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一、城建局的行政处罚权是什么城建局的行政处罚权是在城市管理执法方面所包含的行政处罚的权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
    2023-06-27
    322人看过
  • 周建刚与武汉市江岸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等城管行政管理及行政赔偿纠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08)武行终字第68-1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周建刚。委托代理人陈卫红,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武汉市江岸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法定代表人陈海军,该局局长。委托代理人安立勇,该局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张勘,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后湖街办事处。法定代表人夏军勇,该办事处主任。委托代理人郭峰,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赵堂辉,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周建刚不服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对周建刚诉武汉市江岸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以下简称江岸区城管局)、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后湖街办事处(以下简称后湖街办事处)城管行政管理及行政赔偿一案作出的(2007)硚行初字第31-1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8年2月26日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8年3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周建
    2023-06-06
    78人看过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有权利强拆吗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有权利强拆吗城管局并没有权力强制拆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二、政府强制征地合理吗 1.国家可以强制征地,征收土地本来就是带有强制性的。这这种强制性并不是无任何约束的强制,而是法律下的强制,必须依法履行规定的法律程序,只要履行了法定的程序,农民就必须交出土地。 2、合法征地的补偿,当然是很少的,也土地出让的价格相比,差距很大,这一点也体现出了征地的强制性。 3、合法征地的补偿标准,由当
    2023-04-01
    41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的职责包括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6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权:(一)行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二)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权;(三)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四)行使公
    • 市城管局城市管理局主管范围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0
      王道荣同志主持市城管局全面工作,分管局计划财务处。程本友同志分管局环卫设施管理处、市生活废弃物管理中心。联系庐江县城市管理工作。徐世元同志分管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农村环境督查处、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负责文明创建、安全生产工作。联系包河区城市管理工作。徐庆柱同志分管局市容管理处、人事教育处。联系庐阳区城市管理工作。宇汝新同志分管市城管指挥考核中心、局纪检监察室。联系蜀山区、政务区城市管理工作。裴学文同志
    • 城市综合管理职责实施范围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20
      律师解答 城市综合管理职责实施范围包括: 1、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研究提出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
    •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工作范围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1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属于政府的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负责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以及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等。需要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城乡规划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大气污染防治法》
    • 城市规划范围包括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2
      本条例所称的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本条例所称的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有关城乡规划中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