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需要回避的人员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07:50:10 149 人看过

刑事诉讼中回避的适用人员有哪些

(1)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

(2)人民陪审员、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3)审判委员会委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回避的规定

第三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第三十一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20: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中适用于回避的是哪些人员?
    行政诉讼中适用于回避的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一、刑事诉讼的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第二十八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
    2023-06-25
    252人看过
  • 刑事诉讼办案人员自行回避的情况包括哪些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这种情况主要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本人就是本案的当事人,包括是案件中的被害人、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或者是这些当事人的近亲属的,其中包括是他们的丈夫、妻子、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姊妹的。有这种情况的案件显然是不能再由他们办理。作为案件的办案人员,同时又是案件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无论作出怎样的判决,其公正性都将会受到怀疑,同样也不会让人信服。因此,法律要求他们自行回避。另外,案件的其他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这种情况主要是指,办案人员及其近亲属虽然不是本案的当事人,但案件本身与他们有利害关系,对案件的处理,可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他们的利益,这样也会影响他们在审理过程中依法公正地办理案件。因此,他们也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
    2023-06-14
    349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证人回避有哪些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另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44条之规定,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适用于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同时,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9条规定,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证人不适用回避制度,但是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一、在司法活动中实行回避制度,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国是一个具有2000多年封建历史的文明古国,人们的宗法观念、家族观念深厚,各种亲属关系和人际关系的交错重合,重亲情文化的传统对于权力滥用、徇私枉法的滋生,有着很深的历史影响和广泛的社会根源。在我国这种特定的历史文化传统的情况下,为保证依法履行职责,秉公办案,清正廉洁
    2023-04-19
    412人看过
  • 刑诉中审判人员回避后诉讼是否需要重新进行
    需要重新审理。审判员回避之后重新审理是因为集中审理原则。1、一个案件组成一个审判庭进行审理,每起案件自始至终应由同一法庭进行审判。在案件审理开始后尚未结束前不允许法庭再审理其他任何案件。2、法庭成员不得更换。对于因故不能继续参加审理的,应由始终在场的候补法官、候补陪审员替换。否则,应重新审判。3、集中证据调查与法庭辩论。4、庭审不中断并迅速作出裁判。一、法院开庭流程是怎样的法院开庭流程具体如下:1、准备开庭。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别寻问当事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作最后陈述;3、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
    2023-06-25
    436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回避人员的适用范围
    适用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员等。是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如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如鉴定人是本案争议标的的所有人之一);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这里所指的“其他关系”,是指除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及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之外的亲密或仇嫌关系,足以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如审判人员是案件一方当事人的最亲密的朋友)。提出民事诉讼法回避决定后多久做出决定回避方式有两种自行回避与申请回避。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陪审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刑诉第30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民诉第47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由审判决定回避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审判人员自行回避,即负责案件的审判人员,认为自己具
    2023-07-07
    364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回避条件有几种
    一、刑事诉讼中回避条件有几种1、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2、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3、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
    2023-06-03
    463人看过
  • 在诉讼过程中刑诉法警需要回避吗?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对审判人员回避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刑事诉讼法第29条还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察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察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民事诉讼法第45条对审判人员回避的规定是:(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2000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2条进一步规定,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
    2023-06-28
    78人看过
  • 刑事案件哪些人员有权提出回避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在遇到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时,应当自己向所在机关提出回避的申请。如果明知自己应当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或者不知道、不认为自己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因而没有自行回避的,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被告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回避的条件是:(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主要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或者他们的近亲属与本案处理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也可能影响案件客观公正地审理.所以他们应当回避,不再参与案件的处理。(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由于他们在案件中曾有过这样的身份,执行过或履行过一定的任务或义务,因而可能对整个案件或案件的某个事实已形成自己的看法。如果他们再以办案人员的身份处理该案件,就有可能会影响案件事
    2023-06-24
    385人看过
  • 刑事案件审判人员有哪些情形要回避
    一、刑事案件审判人员有哪些情形要回避1、刑事案件审判人员需要回避的情形包括:(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4)与本案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5)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二、刑事回避种类有哪几种1、自行回避(1)自行回避又称主动回避,是指具有法定回避情形之一的有关办案人员自行要求回避。(2)侦查人员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经有回避决定权的组织和人员决定同意自行回避的,即发生自行回避的效力。自行提出回避的人员,应退出对该案件的承办或停止有关本案的职务活动。但是,对侦查人员的回避决定作出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
    2023-06-17
    456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谁决定法官回避
    刑事案件审判中,审判人员的回避应当由法院院长决定;如果院长担任审判人员的,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一、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由谁决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二、民事回避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回避的原因:(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回避的决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回避的后果: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三、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有什么审理制度(1)
    2023-06-24
    365人看过
  • 刑诉中公诉人是否有权要求审判人员回避
    相关法律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第三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第三十一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
    2023-06-14
    105人看过
  • 回避原则在刑事诉讼法中的运用
    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如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法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在决定回避侦查人员之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调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申请复议一次。刑事诉讼法对减刑不当是如何规定的刑事诉讼法对减刑不当的规定为: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后一个月以内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
    2023-07-08
    314人看过
  • 哪些人可以要求应当回避的人员回避?
    刑事案件中,由于案件涉及的人员较多,故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还是近亲属都存在担心办案人员不公平、不公正地处理案件的问题。为了确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观公正处理,实现实体与程序公正,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回避制度。那么哪些人可以要求应当回避的人员回避呢?在我国,以回避提出的主体不同为标准,可以将回避划分为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三种。1、自行回避自行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査人员等在诉讼过程中发现自己有法定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自行主动提出不参加该案诉讼活动的制度。2、申请回避申请回避,是指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认为办理该案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具有法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而向他们所在的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他们不参加该案诉讼活动的制度。2、指令回避指令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在诉讼过程中遇有法定应当回避的情形而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他
    2023-06-17
    178人看过
  • 起诉离婚哪些人需要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2、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3、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4、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5、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具有法定情形,必须回避,不参与案件审理的制度。所谓法定情形,是指法律规定禁止审判人员参加对案件审理的情形。回避制度是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由法定的回避情形,回避的适用范围,申请回避和作出决定的程序等内容组成。
    2023-06-13
    31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刑事诉讼中有哪些犯罪嫌疑人需要被回避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08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 听说诉讼中需要回避,刑事诉讼中书记员回避谁决定啊?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9
      不同机关的书记员,作用不同。 法院规定的是法庭审判阶段的书记员,当然由法院院长决定, 检察院规定的是审查起诉等阶段的书记员,当然由检察长决定。
    • 哪些人员需要回避刑事案件?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04
      刑事案件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在本案中担任过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需要回避。
    • 刑事诉讼中哪些人可以推脱回避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26
      刑事诉讼中下列人员适用回避: 1.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近亲属关系; 2.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
    • 民事诉讼中有哪些人不用回避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2
      和当事人没有关系的可以不回避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是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如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如鉴定人是本案争议标的的所有人之一);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这里所指的“其他关系”,是指除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及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之外的亲密或仇嫌关系,足以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如审判人员是案件一方当事人的最亲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