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合同不成立为由解除合同是否合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22:32:33 351 人看过

以合同不成立为由解除合同是不合法的。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适当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这是中国法律所规定的重要原则。只是在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情况下,合同继续存在已失去积极意义,将造成不适当的结果,才允许解除合同。这不仅是解除制度存在的依据,也表明合同解除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便是违约,不发生解除的法律效果,而产生违约责任。中国法律对合同解除的条件作了比较详尽的规定,表明了对合同解除的允许与限制。

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但其消灭是溯及既往,还是仅向将来发生,各国的立法不尽相同。一类是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即溯及合同成立之时消灭,发生与合同从未订立相同的后果,承认合同解除有溯及力;另一类是使合同关系自解除时消灭,解除以前的债权债务关系依然存在,不承认解除有溯及力。

一、解除合同的情况包括有哪些?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4日 18: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解除合同的理由不成立的后果
    解除合同的理由不成立,说明合同尚未解除,依然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会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在劳动合同中,还需要公司承担支付补偿金的责任。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不成立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他的书面合同,解除合同的理由不成立的话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3-04-15
    280人看过
  • 可否以疫情作为解除合同的理由?
    疫情是合同履行中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客服的客观情况,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事由,可以作为解除合同的理由。一、合同有效但不能履行应该怎么办合同有效但不能履行,如果不能履行的原因为不可抗力,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是一方当事人不愿意履行,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或者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的区别是什么?
    2023-04-02
    201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解除合同可以吗?
    1、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购房者在验收房屋的时候发现房屋主体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可以拒收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从而导致房屋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房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有关机构核验后属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申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可申请出卖方赔偿损失。2、房屋面积误差超过合同约定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如果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所注明的房屋面积与实际相比缩水超过了3%,且双方没有对此问题约定好解决方法,购房者可申请退房并解除合同,出卖方则应无条件返还其已付房款及利息。3、逾期交房现在大多数的新房都是以期房的形式出售的,期房的房屋交付时间存在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如果出卖方延期交房,购房者已经明确通知催促后三个月仍未交房的,购房者可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方返还其已付房款及利息。4、无法办理产权证
    2023-03-24
    205人看过
  • 法定解除合同程序以及法定解除合同的理由
    一、法定解除合同程序法定解除合同程序如下:1.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的时候解除。2.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的,可以请求法定的机构解决。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以后,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也可以依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对于人民法院及仲裁机构有效裁定,当事人必须执行。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遵守该特别程序的规定。二、法定解除合同的理由法定解除合同的理由:1.出现不可抗力,因为出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得到实现的;2.其中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到之前,明确表达或者以其行动表明不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主要债务;3.其中一方当事人不仅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履行债务,并且在经过另一方当事人催告后,依然没有在合理的期限里履行的;4.其中一方当事人推迟履行债务
    2022-06-23
    470人看过
  • 扣除假章合同合同是否成立?
    在与对方签订合同时,不明知对方公章为伪造的,对方构成表见代理,其法律后果由对方公司承担,合同自签订时自始有效。如果在签订合同前明知对方公章为伪造的,而依然与对方签订合同,则构成欺诈,合同违法无效。一、先交钱后签合同违法吗不违法。但是这种属于倒签合同,双方不存在书面合同而仅有口头合同,存在法律风险。付款的行为实际上就是履行合同的行为。虽未签字但已实际履行且被对方接受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视情况而定。一般先签订合同,再按照合同内容履行约定。但若您与对方达成合意,也可以先交钱后签订合同。二、签订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签订合同要注意的事项: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四、订约时要遵守不得泄露和使用对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五、合同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且签字或者公章处一定要清晰;六、合同中有修改的地方一定要签字盖章确认。三、单位合
    2023-03-20
    334人看过
  • 合同不成立不可解除合同对立的意思
    合同成立可不可以解除。但需要满足如下情形:1、当事人协商一致;2、当事人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或法律规定的解除事由发生,解除权人在法定期限行使解除权;3、其他情形。一、解除合同的合法程序是什么解除合同的合法程序如下:1、协议解除程序,协议解除程序是指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的程序;2、行使解除权的程序,行使解除权的程序必须以当事人享有解除权为前提,所谓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能够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产生了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因此它是一种形成权;3、法院裁决的程序,这里所说的法院裁决程序,并不是指当事人在协议解除程序和行使解除权程序中,要求法院解除合同,而是指法院在适用情事变更原则解除合同时,裁定解除合同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合同撤销权与解除的关系是什么合同撤销
    2023-06-28
    198人看过
  • 不得以试用期为由随意解除合同
    [案情与问题]小建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了3个月的试用期。在2个半月后,公司突然通知他明天不用上班了。小建请公司拿出解除合同的理由,公司说,你不符合公司的要求。说到后来,公司干脆说:你在试用期,解除合同要什么理由?小建请公司把上述说法写进解除合同的协议,公司中了圈套,真的落了笔。小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维持劳动关系。原来小建是个极有心计的人,他向仲裁庭提供了几份有力的证据:公司招聘时对他这个岗位的具体要求的广告、他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关于岗位的要求、公司岗位责任制对他这个岗位的考核要求,他在两个半月中完成工作的量、质与公司岗位责任要求的对比……他提供的证据证明自己完全符合公司招聘录用的条件,公司不能以试用期为名解除与他的合同。相反,公司在这些有力的证据面前显得苍白无力,无法证明小建不符合录用条件。结果当然是小建赢了官司,仲裁庭裁定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2023-04-22
    213人看过
  • 能不能以对方违约为由解除合同
    对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除此之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注销后能不能主张解除合同?公司注销后,并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可以向股东主张解除合同。如果公司注销前没有进行清算,注销后可起诉股东。合同在签订之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由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特殊约定的除外。公司现在注销意味着公司法律主体的灭失,但不能否定公司在注销前合法签订的合同。只能说在公司实体灭失后,若有公司的继受主体,由其继续承担合同权利义务,若无相关继受主体,公司所承受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
    2023-07-24
    178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旷工为理由合法吗
    解除劳动合同旷工为理由是合法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存在旷工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职工,企业应该通过必要的程序,才能解除与对方的劳动合同,在具体的操作中.特别要做好这两项工作:(一)提供能够证明对方违反了相关规章制度的证据,而且要证明所违反的规章制度是为对方所明知的;(二)整个程序需公开,应向劳动者公布或者送达,只有解除合同的程序合法了,劳动者违纪违规的事实又确实无疑,解除合同的结果才有法律效力,企业对因严重.违纪而被除名的职工也就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了。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
    2023-03-20
    65人看过
  • 解除合同立什么案由
    解除合同立合同纠纷的案由。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协商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因解除合同发生纠纷的,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解决。一、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怎样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1、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协商变更,还可以协商解除。2、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另一种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3、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立时,一方
    2023-06-19
    103人看过
  •  合同到期雇主不续约,是否可以视为解除合同?
    该段文字强调了在合同期满时,续签合同并非等同于解除合同。当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选择不续签合同,此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但并不意味着双方劳动关系已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六种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需要一定赔偿。在合同期满时,续签合同并非等同于解除合同。当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选择不续签合同,此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但并不意味着双方劳动关系已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的;(四)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辟谣】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赔偿吗?真相:不是分析:不是所有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都要补偿这种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有下列情
    2023-08-20
    392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的不可抗力因素是否可以成为法定解除事由?
    属于。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可能有大有小。有时只是暂影响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可以通过延期履行实现合同目的,但不能滥用单方解除权。因不可抗力事由而单方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说明自己行使解除权的法律事实已经发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是什么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如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
    2023-07-12
    81人看过
  • 工伤发生于合同期间,能否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在工伤鉴定结果没有出来之前,企业不得终止合同,即使合同期满,企业也应续约合同期限,续约到鉴定结果出来。如果职工工伤是一到四级,劳动合同就不能终止,要延续到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如果是五到六级,属于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要求续订劳动合同,企业必须续订。员工生病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
    2023-07-15
    468人看过
  • 合同局部违约是否可作为解除合同的理由之一
    一、合同局部违约能单方解除合同吗合同局部违约符合解除条件的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如果一方当事人违约,无故解除合同,另一方可以追究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被单方解除,由于不可抗力属于法定免责的情况,不能追究违约责任。因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违约方因继续履行可能造成损害的,违约方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
    2023-10-18
    332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合同解除不成立的理由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6
      解除合同的理由不成立,说明合同尚未解除,依然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会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在劳动合同中,还需要公司承担支付补偿金的责任。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不成立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他的书面合同,解除合同的理由不成立的话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 合同解除与合同不成立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2
      合同不成立是指当事人没有达成合意,常常在内容上并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合同即使未成立,但当事人已经作出履行,则可以认为当事人通过实际履行行为达成了合意。,由于合同的成立主要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因此在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规定有遗漏或不明确而当事人又不否认合同存在的情况下,应当允许法院通过合同解释方法,探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确定合同的具体内容。这种解释并不意味着由法院代替当
    • 合同不成立合同中有效的理由不能解除合同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4
      合同成立,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
    •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以公司为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吗是否合法解除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08
      不是合法的理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 可否以重大误解为由解除合同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6
      合同当事人的一方可以重大误解为由,要求撤销合同。《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