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海损货物全部被抛入海中需要承担部分损失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14:40:59 277 人看过

需要

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概念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受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造成的特殊牺牲及支付的特殊费用。

单独海损的概念:与共同海损相对应,并非为了大家的共同利益而作出的牺牲,而是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其他原因直接造成的船舶或货物的损失被称为单独海损。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

与单独海损相比,共同海损具有下面的特征:

1.发生的原因不同。共同海损是有意采取措施造成的;而单独海损则是由偶然的意外事件造成的。

2.涉及的利益方不一样。共同海损是为船货各方的共同利益所受的损失;而单独海损则只涉及到损失方个人的利益。

3.后果不同。共同海损应由受益方分摊;而单独海损则由损失方自己承担。

共同海损的成立要件

(一)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必须遭遇共同危险

危险必须是船货共同面临的,因此空载航行的船舶货卸货完毕后的船舶遭遇海难,就不存在共同海损。而且,共同危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而不是臆测的。船长考虑不周,贸然采取措施,但事后证明没有共同危险存在,船方应付过失责任,而不能以共同海损论处。

(二)海上危险必须是真实的

所谓真实的危险,是指危险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仅仅是主观臆测的危险不会造成共同海损。

(三)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和合理的和有效的

所说措施必须是有意的,是指船方在遇到海难时,主动采取行动以避免船货的共同危险。例如,舱内着火,引水灌舱,使未着火的包件带来湿损,就属共同海损。所说采取的措施必须是合理的,是指以最小的损失来避免最大的灾难。因采取的措施不合理而造成的损失,其不合理的部分不能得到共同海损的补偿。

(四)共同海损的损失是必须的和直接的

共同海损措施是以牺牲较小利益保全较大利益为特征。被牺牲的利益必须是共同海损措施直接造成的,而且是特殊的,异常的。

所谓直接的是指损失必须是共同海损行为直接造成的,间接损失,如船期损失、滞期损失、市价跌落等,都不能算作共同海损损失。特殊的是指损失必须是非正常的。正常航行中需要作出的开支,不得算作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的范围

(一)共同海损牺牲

共同海损牺牲是指为了抢救船货等而造成的船货和其他财产的合理损失。包括:

1.抛弃货物的损失。

2.为扑灭船上火灾而造成的损失。

3.割弃残损部分的损失。

4.自愿搁浅所致的损失。

5.机器和锅炉损害的损失。

6.作为燃料烧掉的船用材料和物料。

7.卸货等过程中造成的损失。货物、燃料或物料在操作起卸、存栈、重装或积载过程中遭受的损失,在而且仅在这些作业的费用已分别列为共同海损时,才能作为共同海损受偿。

(二)共同海损费用

1.救助报酬。不论是否依据救助合同给付的,只要救助活动是为了共同安全进行的,便应列入共同海损受偿。

2.搁浅船舶减载费用。

3.在避难港等处的费用。

4.代替费用。

5.垫款手续费和共同海损利息。

共同海损的理算

(一)共同海损的理算的概念

共同海损事故发生后,采取合理措施所引起的共同海损牺牲和支付的共同海损费用,由全体受益方共同分摊。为此,需要确定作为共同海损受到补偿的牺牲和费用的项目及金额,应参加分摊的受益方及其分摊价值,各受益方的分摊额以及最后应付的金额和结算办法,编制理算书等。这一系列调查研究和审计核算工作,称为共同海损理算。确定各受益方的分摊金额。

(二)理算的法律依据

共同海损理算应该依据合同约定的理算规则进行。当前,国际上最广为接受的一个理算规则是约克--安特卫普规则。这个规则虽然只是一个民间规则而不是国际公约,但由于其悠久的历史和广泛的接受性,在统一和协调各国的理算工作方面起着积极作用。

合同没有约定理算规则的,共同海损理算应该依据理算地的法律进行。

(三)分摊请求权的时效

根据我国海商法,有关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自理算结束之日起计算。

(四)共同海损损失金额的确定

共同海损损失包括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其中,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分别按以下规定计算:

船舶的共同海损牺牲:船舶的牺牲分部分损失和全损两种。部分损失时,按照实际支付的修理费、减除合理的以新换旧的扣减额计算。船舶尚未修理的,按照牺牲造成的合理贬值计算,但是不得超过估计的修理费。全损时,按照船舶在完好状态下的估计价值,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损坏的估计的修理费和该船舶受损后的价值的余额计算。

货物的共同海损牺牲:货物的牺牲分灭失和损坏两种情况。货物灭失的,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保险费加运费,减除由于牺牲无需支付运费计算。货物损坏的,在就损坏程度达成协议前售出的,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与出售货物净得的差额计算。

运费的共同海损牺牲:按照货物遭受牺牲造成的运费的损失金额,减除为取得这笔运费本应支付,但是由于牺牲无需支付的营运费用计算。

(五)共同海损分摊价值的确定

船舶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完好价值,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计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实际价值,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货物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和承运人承担风险的运费计算。货物在抵达目的港以前售出的,按照出售净得金额,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运费分摊价值,按照承运人承担风险并于航程终止时有权收取的运费,减除为取得该项运费而在共同海损事故发生后,为完成本航程所支付营运费用,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以上每一项分摊价值都要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是因为共海损牺牲中的一部分将要从其他各受益方那里得到补偿,因此也有部分价值因为共同海损行为而得到保全,从而也应计算在共同海损分摊价值之内。

一、排除妨害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我们通常认为,排除妨害纠纷的构成要件一般包含:

1、被妨害的标的物仍然存在并由所有人占有;

2、妨害人以占有以外的方法妨害权利人行使权利且这种行为是持续进行的;

3、妨害必须是不正当的。

而且妨碍的行为必须是一种现实的妨害,而不是一种将来发生的危险。消除危险是指物权人对有可能造成自己之物损害的设施的物权人请求其消除自己的危险。消除危险请求权与排除妨害请求权之间,既有关联性又有区别,从关联性的角度讲,消除危险是从排除妨害中派生出来的,二者都是因为相对人妨害物权的行为导致的。主要差异在于,排除妨害要求相对人积极地采取措施排除现实已经发生了的妨害;消除危险要求相对人积极地采取措施(作为)或者停止(不作为)某种行为以消除将来必然发生的妨害或损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7: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同海损相关文章
  • 共同海损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海损的理赔责任,应该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摊价值的比例分摊,如果购买了保险的,可以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付。一、车祸被起诉会有什么后果车祸发生后,侵权责任人需要按照双方事故责任比例,以及伤者的实际花费数额进行赔偿,侵权人如果有保险应该由保险公司首先赔付,不足部分再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赔偿义务方无力赔偿,可以双方协议分期偿还,或者起诉请求法院判决。二、只买了交强险把别人车撞了发生交通事故,只买了交强险造成他人的人身财物损害的,交强险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给予赔偿。如果没有购买交强险的话,那么就由责任方来进行赔偿,双方都有责任的话,就按照责任的比例来分摊,交强险这是一种强制性的责任保险。超出范围的则不予赔付。在赔偿范围内就应该由保险公司来负责赔偿。三、共同海损包括哪些费用共同海损费包括:船舶发生损坏时,驶入避难港口、避难地点或者驶回装货港口、装货地点,进行修理,在港口或
    2023-04-02
    124人看过
  • 员工造成的损失需要全部承担吗
    员工造成的损失需要全部承担吗要看具体情况:除非故意或者在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员工可能承担全部责任,一般情况下员工不应承担所有责任。员工在工作中对企业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三:一是有违法行为或者违约行为,即存在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或者竞业限制的行为;二是损害事实,即劳动者的违法或者违约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三是损害事实与违法或者违约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即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或者竞业限制的行为和用人单位的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三者缺一不可。《劳动合同法》条文: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
    2023-03-17
    86人看过
  • 谁来承担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由谁承担,由因共同海损行为而安全到达同一航次目的地的财产分摊。它通常包括共同海损行为期间的船舶和船上货物,以及不属于船东、在共同海损行为期间在船上并且在航程结束时仍然存在的燃油,以及在共同海损行为期间属于船东风险的货物。它与保险公司没有直接关系,但由于共同海损分摊包括在船舶和货物的保险中,分摊的金额最终落在了保险公司身上,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这取决于他们在共同海损发生时是否是货物的实际所有人投保的共同海损费用项目A.避难港的港口费用(包括:引水、拖船、系泊和开卷、吨税、卸货、储存和重新装载、护理等)B.修船(临时维修或永久维修)在避难港C.避难港货物重组费用D.船员工资和加班费E.船员消耗的食物和燃料,但仅限于航程中补充的部分F.救助报酬、担保费用和相关法律费用g.拖船拖航费用前往第二个避难港或目的地,以及租用设备完成航程的费用(如发电机和水泵)h.到达目的港前在任何停靠
    2023-05-07
    390人看过
  • 共同海损中谁是货主
    船方:通常船运公司收货方:主要取决于您与谁预订舱位。一般来说,有货运代理/船务代理/船务公司共同海损费用即为采取共同海损措施而额外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避难港费用、重置费用和其他杂项费用1)与避难港和其他地点有关的额外费用:根据《海商法》第194条,船舶因事故、牺牲或其他特殊情况而受损时,为安全完成航程、进入避难港或避难地或返回装货港或装货地进行必要修理而在港口或地点额外停留期间支付的港口费、船员的工资和给养、船舶消耗的燃料和材料以及卸货过程中产生的损失和费用,储存、重新装载或移动船上货物、燃料、材料和其他财产进行修理,应计入共同海损2)替代费用:根据《海商法》第195条,为替代可以列为共同海损的特殊费用而支付的额外费用,可以列为共同海损的替代费用;但是,列入共同海损的替代费用不得超过被替代的共同海损的特别费用。替代费用本身不具有共同海损的性质,但费用的支付节省或避免了本应支付的共同海损费用
    2023-05-07
    344人看过
  • 共同海损可能是全损吗
    这是两个不同角度的问题。全损即全部的财产的灭失。可能百是物理上的失去,也可能是价值上的失去度;也可以是单纯的灭失,也可以是从贸易或保险角度的灭失。如一批货物中的一件灭失,对整批来说就只是部分损失,而对该件来说,就已经全部灭失了。至于损失是否属于共同海问损,则需要根据共同海损的原答则来确定。如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而抛弃货物,那就是共同海损牺牲。某一版货主的货物全损,对其自己的财产当然是全损,他也可以向其保险人索赔权全损;而对全部货物来说,当然不存在全损,更不用说再包括船舶了。因此,共同海损可能是全损!但不等同于全损。一、相关法律规定《海商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共同海损的界定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无论在航程中或者在航程结束后发生的船舶或者货物因迟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船期损失和行市损失
    2023-03-01
    167人看过
  •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什么是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相关规定定义: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无论在航程中或者在航程结束后发生的船舶或者货物因迟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船期损失和行市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均不得列入共同海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相关条款:第一百九十四条船舶因发生意外、牺牲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而损坏时,为了安全完成本航程,驶入避难港口、避难地点或者驶回装货港口、装货地点进行必要的修理,在该港口或者地点额外停留期间所支付的港口费,船员工资、给养,船舶所消耗的燃料、物料,为修理而卸载、储存、重装或者搬移船上货物、燃料、物料以及其他财产所造成的损失、支付的费用,应当列入共同海损。第一百九十五条为代替可以列为共同海损的特殊费用而支付的额外费用,可以作为代替费用列入共同海损;但是,列入共同海损的代替费用的
    2023-06-09
    419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海损的定义 共同海损的表现形式为共同海损牺牲和共同海损费用,共同海损牺牲包括抛弃货物、为扑灭船上火灾而造成的货损船损、割弃残损物造成的损失、机器和锅炉的损害、作为燃料而使用的货物、船用材料和物料、在卸货的过程中造成的损害等。共同海损费用... 更多>

    #共同海损
    相关咨询
    • 货物运输保险全部损失与部分损失计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9
      货物运输保险全部损失怎么算:全部损失通常运输险保单为定值保单,全部损失应按保险金额全数赔偿。不定值保险,出险时保额低于实际价值的按保额赔偿;出险时保额高于实际保险价值的按实际价值赔偿。保险公司全额赔偿后,损余归保险公司。货物运输保险部分损失怎么算:部分损失1、数量损失的计算公式为:保险金额×损失件数(重量)=赔款承保总件数(总重量)例如,一批服装共100箱,保险金额60000美元,丢失5箱,赔款额
    • 货车被撞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自己承担全部货物损失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4
      1、接受部分赔偿是可以的,关键是接受赔偿时要注意不要签订一次了结的协议书。 2、发生交通事故以后,首先要报警,由交警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责任以后,只要是小货车一次有责任的,无论是全责、主责、次责,那么对方的交强险保险公司会在医疗费项下1万元、残疾赔偿金项下1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限额内承担保险责任。对于超过交强险限额部分,会按照你方与对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进行比例赔偿。如对方全部,那么你
    • 技术入股交易中部分损失如何承担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22
      技术入股需要承担责任,技术成果权归公司,债权人可以对技术主张权利,公司是独立法人,公司亏损有债务,由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则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需要提醒您的是:股东不应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我国海上运输合同中对货物损失的承担主体是谁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2
      责任划分:1.经由港口码头库场装卸作业的货物,除由港方造成的工残、货差,由港方与船舶或货方编制记录,由港口负责赔偿外,其他均由航方与货方办理;2.由于港口原因未按确认的船舶作业计划和货载安排计划,进行装卸和货物进出库场作业,造成船舶延误或影响航方对外履行合同造成违约时,由港口负责并承担航方对外支付的违约金或船舶滞期费;3.由于航方未按船舶和货载计划组织货物到港和及时配货装船或迟延到货通知,造成港口
    • 单独海损损失如何承担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25
      (1)它不是人为有意造成的部分损失。 (2)它是保险标的物本身的损失 (3)单独海损由受损失的被保险人单独承担,但其可根据损失情况从保险人那里获得赔偿。根据英国海商法,货物发生单独海损时,保险人应赔金额的计算,等于受损价值与完好价值之比乘以保险金。 单独海损是指仅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的利益的损失,它与共同海损的主要区别是: 1.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船、货损失;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