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在刑法中有哪些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6 14:51:43 457 人看过

刑法中关于没收的情况如下:

1、一种被称为特殊没收,也被称为刑事没收。是指法院判决没收犯罪行为人的特定物品,至于特定物品的范围,由法律加以限制,一般指与犯罪有关的财产,如犯罪工具、犯罪收入、犯罪所生之物等与犯罪有关联的财物;

2、一种被称为一般没收。是法院判决没收犯罪行为人个人所有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财产的范围和类型不限于法律规定的某些特定物品。

投标保证金被没收的情况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a)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b)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根据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是,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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