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单位可不可以中止施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7 17:41:15 420 人看过

建筑工程单位可以中止施工,但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一、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及程序

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具体如下:1、依法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并且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工程开工具备的条件

1)施工图经过审核(现在规定由具有审图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审图)并加盖审图章;另外,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会审、交底,图纸会审纪录已经有关单位会签、盖章、并发给有关单位;

2)合同或协议已经签定(虽然建筑法中未明确规定,但是办理开工许可证时必须具备合同文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已经办理、领取(有建设单位办理,施工单位配合);

4)三材指标或实物已经落实;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编制,并经批准;

6)施工图预算已经编制和审定,施工资金准备完善。

工作场地、设施方面的开工条件:

1)临时设施、工棚、施工道路、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已基本完成;

2)塔吊、模板、钢筋加工机器等设备基本上已备齐;

3)工程定位测量已具备条件;

4)其他: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工艺设备等能满足连续施工要求。临时设施能满足施工和生活的需要;施工机械经过检修能保证正常运转;劳动力已调集能满足施工需要,安全消防设备已经备齐等。

三、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是工程施工的最后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建筑法》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分两步:

一、建筑管理验收

1、建设单位在工程主体完工后,编写专题报告。

2、市规划局申请建筑管理验收。

3、市规划局现场踏勘。

4、现场验线。

5、符合要求。

6、发出“建筑管理合格证”。

二、建筑工程验收

1、建筑工程全面竣工后,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编写竣工验收总结。

2、整理好施工记录等技术资料。

3、向所在地安全质量监督站申请验收,同时告知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7: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房相关文章
  • 建设单位重新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情况说明及法人委托书;(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3)重新填写、盖章的施工许可申请表;(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5)已变更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证明;(6)在建工程,提交施工、监理合同变更备案表;(7)竣工工程,提交原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合同终止备案登记表;(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掘路占道证明;(9)需要提交资金证明的,续建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续建工程合同价款的50%;续建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续建工程合同价款的30%。一、施工许可证必须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
    2023-03-23
    362人看过
  • 建筑分公司可以实施建筑总公司中标的工程吗
    1、建筑分公司不可以实施建筑总公司中标的工程。我国法律规定,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一、中标后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2023-03-02
    474人看过
  • 建筑单位把工程分包给A头施工人员受伤建筑单位负责吗
    建筑单位把工程分包给包工头,施工人员工作中受伤,由转包的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包工头是自然人,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建筑单位报承包业务分包给包工头,包工头招用的施工人员从事分包业务受到伤害的,由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建筑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建筑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包工头追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七、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
    2023-03-16
    120人看过
  • 施工单位可以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运输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施工单位产生建筑垃圾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2、法律规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第十三条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一、企业安排他人倾倒垃圾造成土地污染,企业要承担责任吗(一)在生活中,企业安排他人倾倒垃圾的情形,一般有以下情形:1、企业安排内部人员倾倒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应该承担赔偿责任。2、企业付费委托其他无证人员处置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同样需要承担赔偿责任。3、企业付费委托有资质的个人或公司处理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能证明自身无过错的,可以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二)因为按照《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
    2023-03-20
    120人看过
  • 在建筑工程中可以垫资吗
    预付款承包施工是我国建筑工程施工领域长期存在的一种承包方式,是指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利用自有资金为发包人预付款进行工程施工,直程施工达到约定条件或全部工程施工完成,然后发包人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施工承包方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六条,工程建设允许垫付资金。当事人对预付款和预付款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要求按约定返还预付款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发布的同类贷款利率的除外。当事人未约定垫资的,按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预付款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要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建筑工程垫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第二款规定:当事人
    2023-08-18
    439人看过
  •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是否可以再发包
    1、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再发包。建筑工程发包是建设单位将所要进行的建设任务以总承包合同或部分总承包合同的方式发给承包单位的过程,发包可以采用公告或邀请书等方式。2、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十九条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第二十条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什么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是指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委托具有从事建筑活动的法定从业资格的单位为其完成某一建筑工程工程的全部或部分的交易行为。建筑工程发包:是相对于建筑工程承包而言的,是指建设
    2023-08-12
    457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房
    相关咨询
    • 建筑工程中的中止施工可以终止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3
      可以。 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 建筑施工可不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改掉设计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4-27
      不可以。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 施工单位可以对个人建筑工程发包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15
      在我国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时,一般以承包方式选择施工公司,工程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参加建筑工程投标,承包公司必须审查招标人员资格。建筑工程承包给个人是违法的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公司可以将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工程承包给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承包公司,禁止总承包公司将工程承包给没有相应资格条件的公司。根据上述规定,个人不能承包建筑工程承包工程业务。建筑公司承包工程,分包给个人是违法
    • 什么情况下可以举行部分建筑工程中止施工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6
      可以。 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 工程建设单位提取施工单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4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局规划办办理)2、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资格证书(监理合同)及工程管理人员名单(已备案的监理合同、工程现场监理人员名单及证书复印件);3、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证明(由施工单位出具的建设单位已提供施工现场“三通一平”的证明);4、中标通知书及工程承包合同(地区招标办办理设计、监理、施工中标通知书、已备案的工程承包合同);5、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已确定的施工企业的资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