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司法鉴定重新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00:10:18 142 人看过

一、重新鉴定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重新鉴定的事由实际上更多的是用在对鉴定结果不满意,申请再次鉴定的过程中,也是法院可以同意再次鉴定,接受鉴定申请的法律依据。如果仅仅是对鉴定结论不满意,是不能够作为重新申请鉴定的理由的。鉴定规则给出了我们可以提出的法定理由。

为了保障再次鉴定的鉴定效力,鉴定规则规定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

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鉴定机构以外的列入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委托人同意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由其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

对于涉及重大案件或者遇有特别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的鉴定事项,根据司法机关的委托或者经其同意,司法鉴定主管部门或者司法鉴定行业组织可以组织多个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从司法鉴定实践看,由于鉴定机构在接受鉴定申请时,已经对鉴定事项进行了审查,很少出现由于案件复杂、疑难而组织多个机构鉴定的情况。

在人身伤害鉴定过程中,需要实践以上程序,才能完成合法的鉴定结果。

二、鉴定中的咨询专家机制

与机制不同,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的过程中,遇有特别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的,可以向本机构以外的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进行咨询,但最终的鉴定意见应当由本机构的司法鉴定人出具。

通过这样鉴定程序的设置,保障了司法鉴定的技术性,使司法鉴定在程序上保障了公正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5日 03: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撤回鉴定申请能否重新申请鉴定
    一、撤回鉴定申请能否重新申请鉴定可以重新申请司法鉴定。重新鉴定的情况:《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上述重新鉴定的事由实际上更多的是用在“对鉴定结果不满意”,申请再次鉴定的过程中,也是法院可以同意再次鉴定,接受鉴定申请的法律依据。如果仅仅是对鉴定结论不满意,是不能够作为重新申请鉴定的理由的。鉴定规则给出了我们可以提出的“法定理由”。为了保障再次鉴定的鉴定效力,鉴定规则规定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重新鉴定,应
    2023-05-06
    298人看过
  • 重新审视刑诉法:哪些情形需要进行重新鉴定?
    刑诉法重新鉴定的情形有:1、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2、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经检察长批准,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刑事案件重新鉴定的法律依据有什么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侦察机关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法院审理的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审判的过程中,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2023-07-19
    430人看过
  • 医疗事故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在哪里申请重新鉴定
    一、医疗事故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在哪里申请重新鉴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专家鉴定组应当认真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答辩并进行核实。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并积极配合调查。当事人任何一方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不予配合的一方承担责任。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无异议,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应当及时将收到的鉴定材料中的病历资料原件等退还当事人,并保留有关复印件。当事人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负责组织首
    2023-06-04
    367人看过
  • 啥情形不能重新鉴定
    一、什么情形不能重新鉴定当事人申请法院委托相关机构进行伤残评定的,按照最高法院“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除非有以下的四点情况,否则不能再申请重新鉴定: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况。如果能够对缺陷鉴定结论,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其他办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实际上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与法院委托鉴定在诉讼上的地位是不一样的,法院委托鉴定得出的鉴定结论实质上的证明力要高于当事人的自行委托鉴定得出的鉴定结论。法院委托鉴定后,再次申请重新鉴定并非每次都会被予以许可,如果受害人申请法院委托鉴定的,尽量在第一次鉴定中将相关资料准备齐全。二、对伤残评定不服的能申请重新鉴定吗1、我国目前的做法是把伤残等级划分为10级,用罗马数字I到X表示,其中I级伤残的赔偿最高,为100%,然后每级递减1
    2023-05-31
    140人看过
  • 司法鉴定能不能自己请,申请司法鉴定的程序有哪些
    一、司法鉴定能不能自己请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鉴定申请,由法院召集双方当事人协商选择鉴定机构,如协商不成,由法院指定司法鉴定机构。所以,司法鉴定可以自己请。二、申请司法鉴定的程序(1)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
    2023-02-22
    171人看过
  • 司法鉴定重新鉴定法律规定
    一、司法鉴定重新鉴定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二、进行重新鉴定的情形有哪些其一,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可重新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人民检察院审查鉴定结论时或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对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作出的鉴定结论,经质证后,认为存在疑问或仍有争议,不能作为定案根据
    2022-03-27
    19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应当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申请重新鉴定如何处理
    一、什么情况下应当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下列情况应当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1.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2.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3.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4.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二、申请重新鉴定如何处理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应当区别情况具体处理:1.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在侦查阶段都已经作过,案件起诉后,被告人、被害人认为鉴定结论有错误,申请人民法院再作鉴定,审判人员应当在综合案情的基础上,再作重新鉴定。2.对人身伤害程序上的法医学鉴定,被告人、被害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应当在医学鉴定的基础上,委托有鉴定资格的医院作伤情程序的法医鉴定。3.对同一专门性问题数次鉴定结论有异议,再三要求重新鉴定的,法院应当对数
    2023-06-06
    246人看过
  • 北京市司法鉴定条例规定的鉴定中止情形有哪些
    一、北京市司法鉴定条例规定的鉴定中止情形有哪些?(一)被鉴定人或者鉴定材料处于不稳定状态,可能影响鉴定结论的;(二)被鉴定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检验的;(三)因特殊检验需预约时间或者等待检验结果的;(四)需见证人员到场见证的情况下,见证人员未到场的;(五)需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的;(六)司法鉴定机构与办案机关书面约定的其他中止鉴定的情形。二、司法鉴定委托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办案机关、诉讼当事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基本情况;(二)委托鉴定的事项、用途、要求、时限、收费和是否属于重新鉴定;(三)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基本案情;(四)办案机关提供的鉴定材料目录和数量、鉴定材料耗损的处理以及需要到场见证的情形;(五)其他需要确认的事项。三、司法鉴定需要遵守哪些原则?1、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2、司法鉴定独立性原则。3、司法鉴定客观性原则。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
    2023-04-13
    236人看过
  • 重新做司法鉴定还是拿从前的片子吗,重新司法鉴定的条件有哪些
    一、重新做司法鉴定还是拿从前的片子吗重新做司法鉴定不是拿从前的片子,要重新拍片的。法律上对伤残的鉴定和称呼与我们生活中的不同,如果发生了人身伤害事件,可以要求对受伤处做司法鉴定,鉴定要出具的单证材料要根据法医的要求提供,如要法医要求重新拍片的话,就按照要求提供重新拍的片子,并保存好以前的拍子做为参照。如果一方当事人对鉴定结果存有异议,也可以申请重新做鉴定,如果有需要的话也要重新拍片。伤残等级评定时,均应进行相关客观检查(以往已行客观检查的,必要时仍应复查),损害后果的认定须有客观检查结果支持,不能以主观检查结果作为伤残评定的依据。法医要根据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进行鉴定,拍片是为了鉴定的需要。二、重新司法鉴定的条件有哪些重新司法鉴定的条件有:1.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3.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2023-06-21
    160人看过
  • 司法鉴定重新鉴定投诉到哪里?
    为了保障再次鉴定的鉴定效力,鉴定规则规定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鉴定机构以外的列入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委托人同意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由其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对于涉及重大案件或者遇有特别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的鉴定事项,根据司法机关的委托或者经其同意,司法鉴定主管部门或者司法鉴定行业组织可以组织多个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从司法鉴定实践看,由于鉴定机构在接受鉴定申请时,已经对鉴定事项进行了审查,很少出现由于案件复杂、疑难而组织多个机构鉴定的情况。一、哪些情况下需要重新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1、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3、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
    2023-04-11
    321人看过
  • 重新申请司法鉴定的要求是什么
    重新申请司法鉴定的要求包括:(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是否还可以鉴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可以申请重新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五十二条第二、三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申请,并提供证据证明原鉴定结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批准重新检验、鉴定:(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不具有相应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三)有证据证明鉴定结论存在错误的。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结论以重新检验、鉴定结论为准。二、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程序是什么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程序:1、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
    2023-02-23
    332人看过
  • 法律规定下的司法鉴定重新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司法鉴定重新鉴定投诉到哪里为了保障再次鉴定的鉴定效力,鉴定规则规定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鉴定机构以外的列入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委托人同意的,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由其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
    2023-07-02
    87人看过
  • 被告重新鉴定申请的看法
    上述两则案例发生在《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施行中,两被告均提出要求重新司法鉴定,我们在前面已详细阐述了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法律性质,无论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还是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看,其均属于专家对医患双方争议的医疗行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意见,在民事诉讼中属于证据材料的性质,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要对该证据材料依法予以审查,经查证属实才可作为定案证据。第一则案例中被告提出的,由于其复议权未得到行使,故鉴定结论不生效的理由不成立,我们在前面已有论述,此不赘言。但我们应注意一个问题,《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或《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均将省级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定性为最终鉴定,该最终鉴定的含义是什么呢?有人认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规定的医疗事故认定是一种行政认定,所谓上述的最终鉴定,等于排斥了法院对医疗事故过失和因果关系认定的可能性,违背了司法最终原则,限制了人民法院的审判权限。我
    2023-07-02
    108人看过
  • 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的鉴定委托有哪些情形
    一、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的鉴定委托有哪些情形(一)委托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二)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三)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或者鉴定能力的;(六)委托人就同一鉴定事项同时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二、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
    2023-06-06
    26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可以重新申请伤残鉴定吗哪些情形法院准予重新鉴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20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 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有哪些,申请重新鉴定的期限有怎样的限制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06
      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为: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而申请重新鉴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不服该鉴定结论并申请重新鉴定。属于前一种情形的当事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存在《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后一种情形的当事人,必须有证据足以反驳对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否则,人民法
    • 法定情形哪些叫重新鉴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2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 伤残鉴定方式有哪些,什么情形下可申请重新鉴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30
      《交通伤残国标》3。2条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治疗终结为准”。一般来讲,提前评定可能导致伤残等级增高,损害赔偿义务人的利益;延后会使伤残等级偏低,损害伤者利益。所以,应当在治疗终结后及时评定。所谓治疗终结,一般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治疗终结不等于康复。一、伤残鉴定方式有哪些1、受害人方自行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伤残评定。在实践中,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的,对
    • 向申请重新鉴定,需要符合哪些情形?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