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期间的待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8 16:04:36 313 人看过

有哪些员工在病假期间可以享受以下待遇?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企业应在规定的医疗期间按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长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3、请长期病假的职工,医疗期满后可以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参照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认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者非因工伤退休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被认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助。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食品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补贴、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重疾和绝症患者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增加的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增加的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病假期间能扣工资吗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如果遇到以不正当理由扣除工资的情况,当事人可以这样来解决:

第一步,去当地劳动局投诉,申请调解;

第二步,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仲裁,一般到这一步,公司都会给予解决,因为如果公司在劳动局有不良记录,会影响营业执照的年审;

第三步,如果仲裁也无果,那么当事人就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去法院进行诉讼,也就是我们说的打官司。

另外,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劳动者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该规定第16条还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上述代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不得视为克扣工资。

此外,根据劳动部的有关规定,下列减发工资的情况也不得视为克扣工资:

(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假等原因相应减发工资。

以上就是关于病假期间扣工资的处理,如果发现公司扣工资不合理,可以及时采取维权措施。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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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6日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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