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评审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设立负责商标评审(=商标争议)的专门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对商标评审事宜行使裁决权;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商标评审委员会与商标局的工作既相互关联、又相互制约,构成了我国商标授权、确权和商标保护的行政体系。
3、商标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决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员的回避;
(三)审核签发商标评审裁决书。
商标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可以委托副主任委员代行职权。
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就下列事宜提出的评审申请;
(一)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二)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三)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
(四)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复审;
(五)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六)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
(七)对注册商标提出争议的;
(八)对认为注册不当商标提出撤销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商标评审事宜。
4、商标评审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组成。
5、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对商标评审事宜独立行使裁决权。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处理商标评审事宜。商标评审委员会处理商标评审事宜,采取合议形式并实行委员投票表决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评审事宜实行书面审理。商标评审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小组,就商标评审事宜中的有关问题征求意见。专家咨询小组由知识产权界法律专家若干人组成,其成员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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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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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59件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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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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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有何法律效力海南在线咨询 2021-09-29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国家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的法定机关,其作出裁定撤销注册商标后,原注册人就失去享有的受法律保护商标专用权,原商标专用权就被视为自始不存在。其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对在撤销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溯及力,但如果属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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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委员会是如何处理商标评审案件的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6根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下列商标评审案件:(一)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决定,依照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二)不服商标局不予注册决定,依照商标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三)对已经注册的商标,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请求无效宣告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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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评审委员会如何合议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30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商标评审案件实行合议制度。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可以由商标评审人员一人独任评审:(一)仅涉及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所指在先商标权利冲突的案件中,评审时权利冲突已消除的;(二)被请求撤销或者无效宣告的商标已经丧失专用权的;(三)依照本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应当予以结案的;(四)其他可以独任评审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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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5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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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的效力如何?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1如果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效力为: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