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合同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06-29 21:57:35 334 人看过

行政合同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为此行为不具有单方性且与行政管理职权无关联。属于民事行为。若是双方当事人因为此合同有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行政合同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二章 行政复议范围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n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n(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n(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n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n(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n(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n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n(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n(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n(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n(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1: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哪些具体行政行为属于复议前置的范围?
    复议前置是指将行政复议作为提起行政诉讼之前所必须经的程序,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必须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不允许未经行政复议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只有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才能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6条第1元老派规定,对法律、法规设定复议前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先申请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适用复议前置制度时应当特别注意的是,设立复议前置制度的基本精神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不应把它理解为约束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手段。实行复议前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范围,只限于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如果没有法律、规定明确规定,就无所谓复议前置问题,复议机关不得自行确定有关复议前置事项的范围。具体而言,复议前置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以下两大类:(1)法律规定的复议前置
    2023-04-24
    307人看过
  • 征地补偿金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征地补偿属于行政复议范围。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根据本法申请行政复议:(1)对行政机关的警告、罚款、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停止生产、暂时取消执照、暂时取消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制定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检查、拘留、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制定的许可证、执照、资格证、资格证明等证明书的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的;(四审、拘留、冻结财产等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从事务部门、合法、土地区、变更合法、变更合法部门、变更合法部门更合法部门、变更合法部门的证明)注册相关事项,行政机关未依法处理的;(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教育权利的法定责任,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的;(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赔偿金、社会保险金或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未依法发放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合法权益。征地补偿金标
    2023-08-07
    205人看过
  • 执行生效行政决定的实施行为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裁判要旨:行政机关执行生效行政决定的执行实施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而是行政事实行为。如果这种事实行为造成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损害,可以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申请国家赔偿,但不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受理范围。相对人对该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不予受理。案情:姜小亮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靳江村庙湾塘组的建房行为被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岳麓区分局认定为非法占用土地行为,其建成的房屋被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岳麓区分局认定为违法建筑。2010年5月30日,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岳麓区大队对姜小亮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告知其应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自动拆除,逾期不拆除,将报请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拆除。如不服该处罚决定,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长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直接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
    2022-11-27
    376人看过
  • 行政机关作出下列行为中什么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一、行政机关作出下列行为中什么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机关作出对于一起治安案件迟迟未作处理的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行政复议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行使救济权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目的是纠正行政主体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复议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行政复议所要处理的是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发生的行政争议;2、行政复议所要审查的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同时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3、行政复议所采用的方式原则上是书面审查,必要时也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2024-01-26
    288人看过
  • 行政复议这一行政行为属于
    行政复议这一行政行为属于行政司法行为。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行政行为相比较,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复议机关作为独立于争议双方之外的第三者,以准司法程序来审理特定的行政争议。一、农村征地补偿纠纷应该如何去处理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2、征地纠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
    2023-03-24
    303人看过
  • 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吗?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过市、县人民政府的批准才具有法律效力,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开展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确定被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以及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具体措施的依据,直接影响到被征收土地权利人的实体权益,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和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市、县人民政府具有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确定的补偿标准进行调整的权利,被征收土地权利人如对补偿标准不服,可以依照申请协调、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路径寻求救济,该行政诉讼中的适格被告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行为,仅仅是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予以公示告知的行为,对被征收人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后续相关征收土
    2023-07-07
    275人看过
  • 行政复议法规定中,行政复议范围有哪些?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不包括:对行政机关做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不服的。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提出申诉。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有哪些(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
    2023-07-03
    243人看过
  •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大于还是小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大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具体情况分析如下:1、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必然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但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未必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2、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限于人身权和财产权方面: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除行政行为对人身权、财产权的侵犯外,还包括对受教育权和其他权利的侵犯。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1、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2、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3、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行政复议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商标行政复议的受案
    2023-08-12
    117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范围有什么不同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范围的不同:行政复议范围大于行政诉讼范围。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必然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但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未必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限于人身权和财产权方面。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除行政行为对人身权、财产权的侵犯外,还包括对受教育权和其他权利的侵犯。一、国家赔偿法的时效规定是什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二、行政申诉的范围具体如下: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
    2023-02-26
    85人看过
  • 行政复议范围的分析
    行政复议范围
    行政复议的范围比行政诉讼的范围要广,体现在以下三点:第一,行政诉讼的范围以具体行政行为为标准,把抽象行政行为一概排除,而行政复议则将抽象行政行为部分地有限地纳入到复议范围。所谓部分是指除法规、规章以外的非立法性规范性文件;所谓有限是指申请人不能直接针对抽象行政行为,而只能在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时可以一并对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抽象行政行为要求审查。第二,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通常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复议机关不仅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还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第三,原则上讲,在行政诉讼中,只有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到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才具有可诉性,而行政复议则将标准从人身权、财产权扩展至合法权益,合法权益显然比人身权、财产权更为宽泛,还包括劳动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一切公民享有的法定权利。行政复议的范围应从以下三步去把握:第一,有10种情形是明
    2023-06-06
    212人看过
  • 行政复议常识行政复议受理范围审理期限
    一、行政复议受理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申请行
    2023-06-02
    231人看过
  • 行政争议不属于仲裁受案范围吗
    是的。行政争议不属于仲裁受案范围。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这类纠纷虽然属于民事纠纷,也不同程度涉及财产权益争议,但这类纠纷往往涉及当事人本人不能自由处分的身份关系,需要法院作出判决或由政府机关作出决定,不属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2、行政争议不能裁决。行政争议,亦称行政纠纷,行政纠纷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之间,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之间,由于行政管理而引起的争议。外国法律规定这类纠纷应当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适用范围仲裁的适用范围是指哪些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哪些纠纷不能以仲裁来解决,这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争议的可仲裁性”。《仲裁法》的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明确了三条原则:一是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民事主体,包括国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合法的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组织;二
    2023-04-22
    478人看过
  • 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
    2023-06-13
    65人看过
  • 行政复议范围:民事侵权行为吗?
    行政复议的申请条件如下:一、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这里只是申请人自己“认为”就可以,事实上这种“认为”可能有对有错,但不影响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二、依法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三、通常情况下,提出复议申请的公民应当是受到行政行为侵犯的公民本人。民事侵权行为如何赔偿?民事侵权行为应当这样进行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千一
    2023-07-12
    43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行政处分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哪些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内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23
      一般是不属于的,《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之所以将行政处分及其他人事处理决定排除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范围之外,是因为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已规定了对行政处分及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申诉救济途径,如《行政监察法》第38条关于申诉的规定。如果允许不服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申请行政复议,则会出现复议机关与申诉复查部门职权交叉现象,不利于此类争议的解决。
    • 查明事实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吗?行政复议的范围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1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 行政复议属不属于救济的范围?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1
      行政救济是法律救济的一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行政救济包括行政机关系统内部救济和司法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救济,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制度、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等。
    • 行政复议不属于范围的效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30
      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尽管行政行为的确定力不是绝对的。所谓“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是指: 其一,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送达行政相对人,并为相对人所受领后,行政主体即不得任意改变或撤销该行为; 其二,行政相对人对相应行政行为不服,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法定救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超过法律规定的救济期限,不得再申请法定救济; 其三,法定救济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对
    • 知识产权专利复议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8
      根据我国的行政复议法,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的答复如下: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法规、规章不服的,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由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