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7:43:53 82 人看过

通过下列措施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1、保证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2、保证股东可自由地转让股份权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中小股东有席位保障及话语权。

一、股权转让形式都有哪些?

股权转让的形式:

1、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2、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

3、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

4、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

(一)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新《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即股东之间可以自由地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不需要股东会表决通过,也没有其他任何限制。(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新《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兼具“资合性”与“人合性”比较重视股东之间的信任与合作关系,为尽量维护公司股东的稳定,保证公司经营的延续性,所以对于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出资,在保证股权自由转让的基础上,予以了一定的限制即“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里所定的“过半数”应如何理解?股东会的表决一般有两种模式,一是人数决,即一人一票,二是股份决,即一股一票,新《公司法》对此只做了原则性的表述,实践中应如何把握?我认为,此处“其他股东过半数”应是指股东人数超过一半,即实行的是一人一票的人数决,而非股份决,其理由:1、根据有限公司“资合”与“人合”的双重性质,《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第三者转让股权进行限制,根本原因在于公司的“人合”因素,在于维系公司股东之间的稳定关系,因此股东会议在对“人合”性质的事项进行决议时,应当实行“一人一票”制。根据新《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作出相关的决议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这两条明确表述的是“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指的是资本决,考虑的是有限公司的“资合”因素。所以从条款的对比中不难判断新《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股东过半数同意”,应是股东人数的过半数。(三)股权的强制执行而引起的转让新《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权的强制执行是股权转让的一种形式,它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的执行程序,依据债权人的申请,在强制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时,以拍卖、变卖或其他方式,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的一种强制性转让措施。(四)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引起的股权转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1: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权益相关文章
  • 维护小股东利益的策略:小股东应如何维权?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中小股东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和制度保护自己的权利:1、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2、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申请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根据《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当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时,该决议无效。当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时,股东可以自作出决议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3、可以要求退股。公司连续5年盈利,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但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对股东大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
    2023-07-13
    164人看过
  • 股东大会决定侵害股东权益时,如何保护股东权益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股东会决议存在瑕疵的,可以申请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也可以申请撤销股东会决议瑕疵的权利。但是,股东在行使这项权利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如遇法律问题,请找专业律师,律师会为您解疑释惑,保护您的权益)首先,股东可以申请股东大会的无效决议。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股东会、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此外,如果股东大会决议是伪造的,股东大会决议越权,股东也可以申请股东大会决议无效。第二,股东可以申请撤销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会、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和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股东会、董事会应当依法作出决议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决议。三是注意60天的排除期。所谓排除期,是指法律规定的某些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债权人
    2023-05-07
    402人看过
  • 股份企业拆迁中股东的权益如何保护?
    拆迁补偿是给企业的,至于企业怎么分,政府不会管的,你可以要求,如果你分不满意,可以到法院起诉。按其各自的贡献比例分配股份和收入。有限责任公司,即股东以其出资承担公司的经营、股利和债务。一般来说,这意味着如果你赔钱,你的贡献将被浪费。此外您将不承担任何债务或经济责任。你说有10%的股份。如果公司破产或清算,你将没有钱投资,你将不负责偿还其他债务。以前的股息不会被扣除。股东有知情权吗股东有知情权。只要是公司股东就可以要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不限制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股权比例。其立法意图是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只要股东行使知情权时无下列情形:1、股东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2、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向他人通报相关信息,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3、股东在
    2023-07-01
    121人看过
  •  股权保护:小股东权益的立法保障
    该摘要总结了公司股东的权利,包括停止危害行为的权利、反对股东强制收购股份的权利以及对股东会决议瑕疵的诉讼制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会议决议、财务报告等相关内容。拒绝提供的,可以请求法院要求公司进行提供。1.停止危害行为的权利;2.反对股东强制收购股份的权利;3.对股东会决议瑕疵的诉讼制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会议决议、财务报告等相关内容。拒绝提供的,可以请求法院要求公司进行提供。股东诉讼权股东诉讼权是指股东作为公司法人的代表,就公司内部发生的争议或外部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是如果股东认为公司的经营行为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就可以通过股东诉讼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股东作为诉讼代表人共同起诉,也可以亲自提起诉讼。如果股东提起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股东
    2023-10-20
    155人看过
  • 表见代理小股东如何维护权益
    小股东权益法条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据此,与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所不同的是,小股东如果想要查询公司的会计账簿则必须先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如果公司15日内拒绝提供查询,则小股东有权利以股东知情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股股东在知情权诉讼中,将会一边拖延诉讼时间,一边整理公司账目,而法院一般情况下都会支持小股东的诉讼请求。待
    2023-06-14
    376人看过
  • 如何确保改制后小股东的权益得到保护?
    保护改制企业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方法如下: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下,可以在章程中制定更严格的规定,以限制大股东的行为。2、公司法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义务等相对简单或不完善的地方可以细化,具有可操作性。3、建立公司财务、政务公开制度。4、赋予普通股东更多的知情权和调查权。对公司董事、经理违反规定的,可以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何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方法如下:1、中小股东可以通过单独或者联合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中小股东有权依法转让自己的股权;3、股权优先购买权,这是所有股东享有的一项特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
    2023-07-02
    365人看过
  • 打破企业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瓶颈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后期,王某与刘某及其他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为30万元,公司成立后,刘某担任公司的董事长,王某作为股东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设计与谈判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公司开始营利。但到近几年,公司突然新吸收了一名新的股东,而作为出资3万元的股东王某对此事却一直不知情,而且该新股东进入公司以来,王某即被剥夺了作了股东的各项权利,依照公司章程本应享有的按时查阅公司财务帐册的权利也没有了,而且还发现了公司的股东会议决议有人假冒王某的签名,公司还私刻了工商局的印章,从而制作了假的公司章程,上欺工商局,下瞒股东。所有上述事实,已明显表明公司对作为股东的王某的合法权益进行了严重的侵犯,其合法利益受到巨大损失。合法权益因为法律规定的不完备而难以得到维护原告为了维护其在公司中的合法权益,将公司及作为公司董事长的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公司及其董事长对其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到目
    2023-06-09
    210人看过
  • 发行优先股应保护中小普通股东的权益
    日前,优先股第一单正式亮相。虽然此前市场目光更多地锁定在工行、中行、建行、农行四大行与浦发银行的身上,但24日晚,广汇能源半路杀出,成为第一家公布优先股发行预案的公司。该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不超过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亿元。从证监会层面来讲,优先股规则已经基本完成,商业银行优先股规则也已基本完成。因此,对照业已发布的优先股相关规则,优先股第一单应是合规的。不过,从市场对第一单的争议来看,第一单确实存在有待完善的地方。A股市场多数投资者都是中小普通股股东,因此更关注的是优先股第一单对中小普通股股东权益的保护问题。而在这个问题上,优先股第一单明显存在不足。尽管广汇能源属于上证50成分股,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优先股的试点条件,但优先股第一单选择的却是非公开发行,这无疑令人遗憾。此举意味着广汇能源的中小普通股股东无法参与到公司优先股的认购中来。优先股的发行,是有
    2023-06-09
    270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小股东如何保护自身权益
    在中外合营企业及中外合作企业设立过程中,出资较少或提供合作条件较少的小股东往往因其为小股东而不能很好保护自己的权益。但是除了法律有明文规定外,例如对董事会成员比例的规定等,同大股东一样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小股东也可以充分保护自己在合营企业或合作企业中的合法权益。本文将以合营企业为例,从实务的角度予以分析。一、必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宜《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以及合营企业的合并、分立等事宜必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法律规定的这些事宜都是关系到公司根本利益的重大事宜,因此法律对其作出了强制性的规定。但是对于关系到公司重大利益的其他事宜,特别是直接或间接关系到投资各方利益的重大事宜,合营各方特别是小股东,也可以要求必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的一致通过才可作出决议。在召开董事会会议
    2023-06-06
    312人看过
  • 股东如何寻求司法保护权益
    1、在由公司股东自行组织的清算中,应当保证各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及确认权。2、在申请审查阶段,受案法院应当召开听证会,并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即要求被申请人提供其在自行清算中不存在故意拖延清算,或者不存在其他违法清算和可能严重损害股东利益的相应证据。3、最高法院对公司法的有关司法解释也只是规定了因违规清算而导致的赔偿责任可以涉诉。显然,股东对清算行为的效力异议之诉是一种新的诉权类型。4、一般来讲,股东对公司清算的异议之诉中的被诉主体应当根据公司是否被注销而有所不同。隐名股东权益受侵害股东的救济方式挂名股东如果故意侵犯隐名股东利益,作为隐名股东首先要对外界确立其实际股东的地位,这种法律风险隐名股东在一开始就应该有所预防,如果没有特别书面约定的话,就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在诉讼前首先要确定以下几点:同时符合下列3个条件的,可以确认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1、有限责任公司半数
    2023-07-20
    370人看过
  • 公司“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
    案件基本情况:1996年,王先生、刘先生等三人共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万元。公司成立后,刘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王先生作为股东积极参与公司的设计和谈判。经过几年的努力,公司开始盈利,作为股东以3万元的出资额,王先生始终不知道此事。自从新股东进入公司以来,王先生被剥夺了作为股东的所有权利。根据公司章程,按时查阅公司财务账册的权利也已丧失。此外,经查,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系王先生签名伪造,该公司还私刻工商局印章,以此制作假章程欺骗工商局和股东。上述种种事实都清楚地表明,公司严重侵犯了王某作为股东的合法权益,其合法权益遭受了巨大损失。案例分析:为保护其在公司的合法权益,原告将公司及担任公司董事长的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及其董事长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然而,到目前为止,它遇到了许多障碍。由于法律规定的不完善,原告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首先,《公司法》对公司侵害股东合法权益应承担何种责任
    2023-05-07
    382人看过
  • 公司股权回购:小股东权益如何?
    可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有限公司股权回购后如何处理回购股份后,一般会形成库藏股。库藏股通常是公司收回已经发行并未被注销的本公司股票。它不能作为一项资产,“公司成为自己的股东”是不允许的。库藏股没有表决权、获取现金股利或者在公司清算时分配公司剩余资产等权利。西方各国都普遍规定:公司收购股份的成本,不得高于留存收益或留存收益与资本公积之和;同时把留存收益中相当于收购库藏股股本的那部分限制用途,以免侵蚀法定资本的完整。这种限制只有在再次发行或注销库藏股票时方可取消。主张依次冲减资本公积、盈亲公积、未分配利润。理由是资本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
    2023-07-12
    333人看过
  • 国外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法律的基本实践
    根据《公司法》中的股份平等原则,每一股份的权益是平等的,小股东根据所持股份也享有与大股东相同的权利,包括自利权和共同利益权。然而,在公司的实际经营中,由于中小股东较为分散,持股较少,对公司经营决策影响不大,其股东权益往往更容易受到侵害。大股东可以对公司机关施加控制影响,大股东往往同时是公司机关的核心成员。因此,在很多情况下,大股东、公司机关甚至中介机构可能相互勾结,进行内幕交易、关联交易、虚假披露信息等侵害公司或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并可以利用公司资源保护自己因此,中小股东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一般来说,侵害中小股东权益可能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来自大股东。根据《公司法》规定的资本多数决原则,股东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与其所持股份成正比。他们持有的股份越多,投票权就越大。这样,大股东就可以通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将自己的意志提升到公司的意志上来,这可能损害公司或小股东基于自身利益的利益。二是来自公司董事、
    2023-05-02
    227人看过
  • 小股东权益保护:应对大股东侵犯的措施
    在大股东侵犯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下,小股东可以行使自身的异议回购请求权。即要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也可以行使股东代表诉讼,即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小股东可依据法定程序以自己名义向前述人员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这两种权利都是对小股东的保护,因此小股东可以在被大股东侵权的情况下进行维权。公司大股东侵犯小股东的利益时应该怎么办呀公司大股东侵犯小股东利益时,小股东可以派代表提起诉讼。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
    2023-07-01
    130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权益是,股东因其股东地位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有分红权、公司经营决策等事项的知情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以及自身权利受到损害的诉权。 股东权益又称净资产,即所有者权益。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是指股本、资本公积、盈... 更多>

    #股东权益
    相关咨询
    • 免除小股东权益,那小股东可以如何维护权益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7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采取法律形式维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2、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
    • 小股东权益保护如何做好?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6
      《公司法》对小股东的保护体现在下列方面: 1.第34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2.第106条,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3.第103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
    • 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律师,在公司有什么呢权益呢?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2
      这次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公司法》第4条规定的股东权利有哪些,具体而言: 第一,股东身份权。股东对公司出资,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后,股东的名字就会被写入股东名册,也就意味着对外宣告,“某某人成为某公司的股东了”。 第二,参与决策权。成为公司股东,就意味着有权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公司大小事务,包括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等。 第三,资产收益权(也叫分红权)。股东出钱出力成立公司、
    • 大股东侵害小股东权益的时候小股东该如何保护自身利益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1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中小股东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和制度保护自己的权利: 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申请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当
    • 公司法关于小股东权益的规定,如何保护,保护大股东的合法权利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23
      1、《公司法》第42、43条对公司股东的表决权进行了规定。该规定的意思是:对于公司法已经有规定的,如“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能作出与之不一样的规定,否则无效;对于公司法没有规定的事项,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效力优先。 2、对于如何保护小股东的权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