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确认事宜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0:33:59 59 人看过

银发[2002]212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

为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和服务作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暂行办法》(银发[2000]228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将对申请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确认。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具备《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申请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含以前年度确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将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分别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所辖范围见附件1)和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和各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后认为符合规定的,应出具证明函,连同会计师事务所报送的申请材料于7月30日前分别报送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管理司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报送的申请材料包括:

(一)申请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附件2);

(三)注册会计师基本情况表(附件3);

(四)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情况表(附件4);

(五)经过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二、具备《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申请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合以前年度确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将申请材料(同上)一式两份,分别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和各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和各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后,将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单及有关指标汇总后,填入《申请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确认情况汇总表》(附件5),连同电子文档(Excel格式)于8月20日前报送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管理司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三、具备《办法》第四条或第五条规定条件、新申请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除按照本通知一、二条规定报送有关材料外,还需报送熟悉金融业务注册会计师的个人简历和业务证明材料。

四、具备《办法》规定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经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批准和公告后,方可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和各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要认真做好此项工作,严格按《办法》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申请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核材料上报。

附件:1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所辖范围表

2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

3注册会计师基本情况表

4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情况表

5申请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确认情况汇总表

二OO二年七月九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9: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文章
  • 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
    失效日期:1996-2-1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促进统一、高效、公平、公开的证券市场的建立,对证券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社会公众的基本利益,我们制定了《关于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资格确认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关于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资格确认的规定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的规定,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对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并对取得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上述业务时进行监督。本规定所述证券业务,是指对公开发行和交易股票的企业、机构和场所进行财务审计、咨询及其他相关的专业服务。第二条从
    2023-04-22
    337人看过
  •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的通知[失效]
    发文单位:财政部文号:财监字[1996]25号发布日期:1996-4-24执行日期:1996-4-24时效性:失效失效日期:19991119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近年来,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较快,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不断增加,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日益发挥重要作用。为有利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自身建设和管理,保证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其依法独立、公正地执行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精神,决定今年对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和内容。这次检查工作,请各地适时安排,到9月底结束。重点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1995年财务收支和依法纳税情况、1995年度参加大检查的执业质量以及有举报和投诉的违纪行为。二、检查组织方式
    2023-06-07
    103人看过
  •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年检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现将《会计师事务所年检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会计师事务所年检暂行办法》二00一年十二月三十日附件:会计师事务所年检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事务所年检是指注册会计师协会对事务所设立条件和运行情况进行的年度检验。有关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检查,按业务检查有关制度的规定进行。年检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第三条事务所年检工作由事务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级注协)负责。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省级注协的年检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第四条事务所年检的具体内容为:(一)注册资本或者营运资金;(二)出资人或者合伙人的资格和数量;(三)注册会计师和专职从业人员的数量;(四)当年受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
    2023-04-24
    258人看过
  •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换发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为了加强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证券许可证)的管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证券、期货市场中的执业行为,促进具有证券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上规模,上水平,根据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协字(2000)56号),经商中国证监会同意,现将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换发证券许可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换发证券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经取得证券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合并的,应符合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如原合并一方或几方具有证券许可证,合并后需要变更证券许可证中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的,应按照《注册会计师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二)符合财政部有关脱钩改制文件要求,没有虚假脱
    2023-04-24
    493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为完善信用卡业务市场化机制,提高信用卡服务水平,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促进信用卡市场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利率标准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信用卡透支的计结息方式,以及对信用卡溢缴款是否计付利息及其利率标准,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二、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持卡人透支消费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等,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三、违约金和服务费用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超过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不得收取超限费
    2023-05-05
    394人看过
  • 司法部关于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华设立办事处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部门:司法部发布文号:司发通〔1992〕1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为促进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和法律事务的交流,经国务院批准,我部已于今年七月一日正式开始了允许外国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办事处的试点工作。这项工作开展以来,国外(境外)的许多律师事务所纷纷来华向司法部提出申请,希望能够在华设立办事处,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对外经济关系做出贡献。经过认真严格的审查,我部已于十月二十日首批批准了十二家外国及香港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分别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办事处。为了充分发挥外国律师事务所办事处的作用,使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这次进行的允许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华设立办事处的工作是在我国进一步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下,加强法律服务工作的一个尝试,目前只是进行试点,规模和数量都有严格的限制。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试点期间不搞新闻发布会,不要张扬。如新闻部门主动来了解,
    2023-04-24
    373人看过
换一批
#银行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国务院组成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中国人民银行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依法独立制定和执... 更多>

    #中国人民银行
    相关咨询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的通知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0
      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 银监发〔2011〕22号 各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为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在坚持市场化原则的同时,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决定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现就有关
    • 监事会财务审计报告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3
      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公司简况; (2)公司的主要产品或者主要服务项目简况; (3)公司所在行业简况; (4)公司所拥有的重要的工厂、矿山、房地产等财产简况; (5)公司发行在外股票的情况,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股东的名单及前10名最大的股东的名单; (6)公司股东数量; (7)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况、持股情况和报酬; (8)公司及其关联人一鉴表和简况; (9)
    • 关于相关的事宜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2
      拖欠工资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拖欠工资并没有规定是超出一个具体的时间才算违法,只要用人单位克扣
    • 监事会财务审计报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4
      证监会要求: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对公司年度报告中应披露的信息作了详细的规定。其中年度报告正文主要内容包括: (1)公司简介; (2)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业务报告,其中包括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对实际经营结果与盈利预测的重大差异的说明、对前次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的说明、新年度的业务发展规划等; (4)董事会报
    • 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合伙纠纷案中如何确认合伙人的投资额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7
      主要看银行流水,个人与公司的往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