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企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暂行办法(1995)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2:18:30 252 人看过

云南省劳动厅云劳[1995]118号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于一九八九年下发的云劳险(1989)5号《关于调整省级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和云劳(1993)76号《关于改革企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暂行办法》中规定

云南省劳动厅云劳[1995]118号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于一九八九年下发的云劳险(1989)5号《关于调整省级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和云劳(1993)76号《关于改革企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暂行办法》中规定的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明显偏低,难于保障职工遗属最低生活水平的需要,对此,现将修改后的《云南省企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云南省企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更好地保障职工在正常假期及病、伤、残休工期间的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云南省行政辖区内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军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与上述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第三条:职工享受下列各种假期时,其工资待遇按享受各种假期前一个月本人实得日平均工资计发。

(一)按国家规定享受一年或四年一次探亲假的;

(二)按国家和省规定享受一年一度休假的;

(三)按省规定享受自学考试及复习假的;

(四)按国家和省规定享受婚丧假的;

(五)按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享受生育假的;

(六)按省规定享受台、侨属陪同假的。

第四条:职工在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其工资待遇按负伤前一个月本人实得日平均工资计发,如本人工资低于企业日平均工资的,可按企业日平均工资计发。

因工伤残医疗终结后,应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凡鉴定为1——4级的应退出劳动生产(工作)岗位,由单位按月发给伤残待遇,其计发标准分别按省统计局统计局公布的全省社会平均工资的90%、85%、80%、75%。

凡因工伤残被鉴定为5——10级的企业应安排适当的工作。

第五条:供养直系亲属的范围系指女年满50周岁以上,男年满60周岁以上没有固定经济收入的配偶、父母(含死者16岁前大部分时间属于他人抚养的养父母)和未满16岁仍在普通中学和职业班就读的子女)。

第六条:在职职工死亡后,其遗属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丧葬补助费,其标准为:因工死亡的为死者本人生前一年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为死者本人生前一年月平均工资的3个月。凡因工死亡的,如果本人工资低于企业平均工资的,可按企业平均工资计发。

(二)一次性抚恤费,其计发标准为:属于因工死亡的为死者本人生前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2个月;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为死者本人生前一年月平均工资的11个月。凡因工死亡的,如果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可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

(三)供养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

方案一:

1、属于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户口在城镇的每人每月60—70元;户口在农村的每人每月50——60元。属城镇户口的鳏寡孤独者每人每月70—80元,属农村户口的鳏寡孤独者每人每月60—70元。按以上标准计发后,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本人月平均工资。

2、属于因工死亡的,其户口在城镇的每人每月100元—110元;户口在农村的每人每月80—90元。属城镇户口的鳏寡孤独者每人每月110—120元;属农村户口的鳏寡孤独者每人每月90—100元。

方案二:

1.属于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户口在城镇的,每人每月按死者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0%计发;户口在农村的按30%计发。属城镇户口鳏寡孤独者按45%计发;属农村户口鳏寡孤独者按40%计发。按上述标准计发后,其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死者本人生前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2.属于因工死亡的,其户口在城镇的,每人每月按死者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计发;户口在农村的按40%计发。属城镇户口鳏寡孤独者按55%计发;属农村户口鳏寡孤独者按50%计发。

企业可根据自身的经济效益状况,选择其中的一个方案。无论按方案一或方案二的标准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后,停止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各种物价(生活)补贴的规定。

第七条:一九三七年七月六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同志逝世后,凡符合现行规定享受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不论居住户口在何地,均应在选择的方案一或方案二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10元。

第八条:按本《暂行办法》享受的第四条伤残待遇和第六条(三)项待遇以及第十条退职生活费的,每年七月一日随所在地、州、市上一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增幅的40%进行调整一次,工资负增长时不作调整。

第九条:离退休人员死亡后的有关待遇可参照本《暂行办法》执行,在计发其待遇时以离退休人员死亡前一个月本人的收入作为计算基数。

停薪留职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可参照第六条(一)、(二)项规定办理,并以停薪留职前的本人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第十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期的确定按云劳(1995)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其医疗期的工资由企业按职工停工医疗前一个月本人实得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具体标准为:医疗期三个月的60%;医疗期六个月的65%;医疗九个月的70%;医疗期十二个月的75%;医疗期十八个月的80%;医疗期二十四个月的85%,按以上标准计发后不足100元的按100元发给。

因病或非因工伤残职工,不具备退休条件的由医院证明,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办理退职手续,享受本人停工医疗前一个月平均工资的50%的生活费,按此标准计发后不足100元的按100元发给。

第十一条:对患有精神病、麻疯病、恶性肿瘤及其烈性传染病的职工,在计发其停工医疗期间的生活待遇时,企业应视其不同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第十二条:对曾获得全国或部省级以上劳动模范、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英雄称号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其病伤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本《暂行办法》第十条计发的基础上增加5%。

第十三条:职工在停工医疗期间不得从事有报酬的活动,若有违者,企业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停发其工资和有关保险福利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4: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安徽省合同制工人社会保险福利待遇试行办法[失效]
    第一条为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合同制工人的福利和生活,使合同制工人在病、伤、残、生育、年老以及待业期间获得必要的物质帮助,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合同制工人在劳动合同履行期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费用由所在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下同)负担。其工资待遇,停工医疗在两个月内的,按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九十发给;超过二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逐七十发给;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五十发给;超过一年仍不能复工,企业解除劳动台同的,由企业一次支付三个月本人标准工资给劳动服务公司作为个人生活和医药补助费,介绍回劳动服务公司。第三条合同制工人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由企业负责免费医疗,并按月发给相当本人原标准工资的生活费。医疗终结经医务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继续工作的,其各项待遇参照本企业固定工的有关规定执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可调整工种,不降
    2023-06-09
    80人看过
  • 工伤保险赔偿待遇:职工保险福利一览表
    一、医疗费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三、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
    2023-07-16
    212人看过
  • 云南省连续10年调整提高工伤保险待遇
    伤残津贴按等级上调180元至220元今年伤残津贴的调整对象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已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或退休金的工伤退休人员不享受工伤津贴的调整),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的五至六级工伤职工。此次调整的标准为:一级每人每月增加220元,二级每人每月增加200元,三级每人每月增加190元,四级每人每月增加180元;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五至六级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的伤残津贴按所在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同步提高,伤残津贴发放金额不得低于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的,伤残津贴不降低,调整后达不到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到最低工资标准。生活护理费按等级增加100元至150元今年生活护理费的调整对象是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完全护理依赖(含已领取生活护理费
    2023-05-10
    241人看过
  • 拆迁企业员工辞职后是否有福利待遇?
    企业拆迁辞职后是否有补贴,要分2种情况处理。分别是:1、公司是在近距离搬迁,或者在市内搬迁的,一般不用和劳动者协商,劳动者主动离职不用补偿;2、公司搬迁到外地,或者搬迁距离较远,对员工正常生活造成了重大影响,员工主动离职的,那么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就要支付补偿金。主动辞职之后有失业保险金吗自己主动辞职不可以领失业保险金。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三个具体条件:(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由此可知,如果
    2023-07-01
    272人看过
  • 云南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培育和发展我省矿业权交易市场,规范矿业权交易行为,促进矿产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务院发布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办法)。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竞争方式出让矿业权以及矿业权人转让矿业权的,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矿业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第三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矿业权交易活动,应当在依法设立的矿业权交易机构中进行。第四条矿业权交易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自愿的原则。第五条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是全省矿业权交易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矿业权交易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矿业权交易的有关管理办法和矿业权交易市场的发展规划;(二)制定矿业权市场交易规则;(三)对全省矿业权交易进行政策性指导;(四)对州(市)、县(市、区)
    2023-06-08
    148人看过
  • 云南省提高企业工伤职工伤残待遇一级伤残津贴月增190元
    昨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水平,我省从今年1月1日起,提高企业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其中,一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190元,完全护理依赖(含已领取生活护理费的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10元。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将增加60元抚恤金(详见下表)。范围▶涉及3类职工和亲属据悉,2009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工伤待遇的3类工伤职工及其供养亲属在本次调整范围内:已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原称伤残抚恤金)的一至六级工伤职工(不含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工伤退休人员);已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含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工伤退休人员);符合相关规定,并已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调整▶津贴护理费抚恤金均提高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调整根据等级不同进行划分。调整后达不到统筹地最低工
    2023-04-22
    281人看过
  • 云南省公证法律援助工作暂行办法
    《云南省公证法律援助工作暂行办法》已经于2011年6月3日巡视员罗正云、2011年6月7日副厅长李瑾签署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6月7日起施行。云南省司法厅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云南省公证法律援助工作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促进和规范公证法律援助工作,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依法获得公证法律援助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证法律援助是指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公证服务的活动。公民获得公证法律援助服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公证法律服务费用;(二)事项范围符合法律援助范围;(三)该事项需要采用公证方式解决;(四)该事项符合公证机构受理范围。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按照接受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县(市、区)城乡居民上一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执行。第
    2023-06-06
    156人看过
  • 福建省:企业职工工伤认定办法
    一、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依法作为工伤认定申请人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受设区市委托的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认定的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受理并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二、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的设区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承担工伤认定的具体工作。三、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依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供的下列材料,应当依法作为工伤认定的证据。(一)事故伤害或突发疾病死亡的证明;(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证明;(三)革命伤残军人证;(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认定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受到伤害的证明;(五
    2023-08-17
    453人看过
  • 三资企业应该为职工提供哪些福利待遇
    问:我今年刚刚大学毕业,现应聘在一家合资企业工作。我听一些朋友说,在三资企业,职工所应享受到的一些社会福利保险待遇往往会通过货币的形式发给劳动者,而真正的参统手续却不能办理,现在我很想知道,在三资企业职工所享受的福利待遇应包括哪些?国家规定的是否我们都能享受到呢?白晓欧白小姐: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和外商独资企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设立的中国企业法人,应当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北京市的地方法规为企业员工提供和住房公积金,这也是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并不是劳动者和企业能在劳动合同中所能协商的。目前北京市的企业应当为员工提供以下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一、基本依照《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企业按全部职工工资基数之和的19%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1999年以6%交纳。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
    2023-06-10
    52人看过
  • (云南)调整企业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待遇的通知
    云人社发〔2009〕334号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3〕185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统筹试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09〕334号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3〕185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云政发〔2008〕204号)精神,为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水平,现将调整工伤待遇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时间从2010年1月1日起,提高企业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二、调整范围(一)2009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原称伤残抚恤金)的一至六级工伤职工(不
    2023-06-09
    415人看过
  • 河南省工伤保险福利规定
    河南调整坚持继续向待遇水平较低人员倾斜的原则,根据伤残等级、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不同情况,确定每人每月增加金额:伤残一级:165元伤残二级:155元伤残三级:145元伤残四级:135元伤残五级:125元伤残六级:115元工伤保险待遇标准1.达到伤残等级人员,治疗工伤或职业病的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2.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伤残人员待遇:(1)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为本人工资的75%;(2)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级为伤残职工本人24个月工资,二级为伤残职工本人22个月工资,三级为伤残职工本人20个月工资,四级为伤残职工本人18个月工资;(3)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护理的,其每月的护理费标准是:全部护理依赖的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发给护理费;大部分护理依赖的按本市上年度职
    2023-07-06
    96人看过
  • 云南省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社会统筹管理暂行办法[失效]
    第一条为了逐步解决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以下简称建安企业)劳动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劳保基金)筹集困难,企业负担畸轻畸重的矛盾,正确反映和评估企业的经济效益,使企业在平等条件下开展竞争,以增强企业活力,更好地保障退休职工基本生活,根据建安企业生产周期长,实第一条为了逐步解决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以下简称建安企业)劳动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劳保基金)筹集困难,企业负担畸轻畸重的矛盾,正确反映和评估企业的经济效益,使企业在平等条件下开展竞争,以增强企业活力,更好地保障退休职工基本生活,根据建安企业生产周期长,实行成本计价、劳保基金按国家规定费率从基建项目投资中收取以及施工队伍流动分散、建安企业退休职工多、负担重等特点,按照《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精神,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我省行政辖区范围内施工的建安企业,不论其隶属关系、企业性质,均应参加全省建安企业劳保基金的社会统筹管理。第三条坚持“
    2023-06-09
    128人看过
  • 云南省边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实施(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云政发[1997]150号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国税局、省外经贸厅、省周边局、昆明海关上报的《云南省边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实施(暂行)办法》,现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研究执行。一、执行边贸企业出口退税办法,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赋予边境小额贸易的优惠政策,促进云南边境经济贸易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这一政策来之不易,各地要珍惜这一政策,用好这一政策,以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稳定发展。二、边贸企业出口退税是一项政策性相当强的工作。沿边地州各级政府、各级领导、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及全省边贸企业应高度重视,积极支持,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按规定程序运作,确保边贸出口退税工作规范、及时、顺利地进行。三、鉴于在一般贸易出口退税中发生过多起出口骗税事件,应引以为鉴。各地应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法制教育,严格管理
    2023-06-07
    183人看过
  • 抚顺市县区属以上集体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深化劳动制度改革,促进县区属以上集体企业经济的发展,保障企业职工在待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保持社会安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境内市属集体企业、县、区属集体企业、全民所有制单位办的集体所有制性质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集体所有制性质的事业单位以及外商投资的原集体所有制企业的中方职工。第三条下列人员按照本办法享受待业保险:享受社会待业保险管理部分的职工(一)依法宣告破产企业的职工;(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三)企业辞退的职工;(四)企业除名的职工。享受企业内部待业保险管理部分的职工(五)经市政府批准濒临破产企业在整顿期间被精减的职工;(六)经市政府批准关停企业的职工;(七)经市政府批准濒临关停企业在停产整顿期间被精减的职工。第四条职工待业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筹、略有积累的原则筹集。其来源:(一)企业按其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百分之零点五缴纳的待业保险基金;(二)职工待
    2023-06-09
    440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贵州省职工基本福利待遇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11
      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费用。主要用于工会组织节假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节日慰问、会员个人和家庭困难补贴、会员生日慰问等。1、节假日支付慰问费的费用节假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是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员工必需的一些日用品。春节期间人均不超过500元,其他法定节日人均不超过200元。慰问原则上以实物形式分配给所有会员。2、发放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的费用在会员生日当月,可以发放不超
    • 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主要内容济南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06
      《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一条为维护城镇企业女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其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属地管理。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通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均应
    • 工伤保险有什么待遇福利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26
      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要求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2
      经省政府同意,省级适当提高2015年12月31日前在省本级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月领取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三项定期待遇。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调整标准分别为302元、286元、269元、252元。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34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01元。生活护理费以2015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893元为基数调整,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支付比例为50%,
    • 企业能否扣除职工期间的有关福利待遇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1
      产假期间企业不扣减工资,你所讲的福利如属于工资范围内,则不能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