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5:20:11 405 人看过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年月日,于年月日

到本单位工作,与本单位签订的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工作部门、岗位和职务为:,本单位工作年限共计年月。

一、该劳动者与我单位的劳动关系,因以下第项(只选一项)于年月日终止、解除:

A、试用期内符合法定解除条件

(1)由单位解除;

(2)由劳动者解除;

B、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

C、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D、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双方协商一致,由单位解除;

F、双方协商一致,由劳动者解除;

G、劳动者辞职;

H、合同期限届满,依法可以终止的;

I、根据《劳动合同法》第条第款第项

J、

二、单位依法(填写应当或无须)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金额为元;社会保险费已缴至:年月日。

单位盖章:劳动者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经办人:联系电话:

留置送达的时间和地点:

证明人:

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

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说明:

1、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劳动者送达本证明书。用人单位直接送达证明书时,劳动者拒签收的,可留置送达;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的,可在单位内公告并用特快专递方式邮寄送达;只有劳动者下落不明的,才可以公告送达。

2、本证明一式两份,劳动者签名后自留一份;用人单位存一份。用黑色水性笔填写,不能复写,涂改无效。

3、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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