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眼睛工伤鉴定等级标准是什么?
(一)一级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二级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三)三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2、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3、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四)四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3、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或半径≤20°);
(五)五级
1、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2、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3、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2~0.25;
4、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5、双眼视野≤40%(或半径≤25°);
6、一侧眼球摘除者;
(六)六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4;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3;
3、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2;
4、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5、第Ⅳ或第Ⅵ对脑神经麻痹,或眼外肌损伤致复视的;
(七)七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2、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3、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6;
4、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4;
5、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6、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八)八级
1、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
2、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3、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
4、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5、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6、外伤性青光眼行抗青光眼手术手眼压控制正常者;
(九)九级
1、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
2、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3、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4、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十)十级
1、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2、双眼矫正视力≤0.8;
3、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4、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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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伤残鉴定标准眼睛的伤残等级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9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第九条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视野轻度缺损; (六)外伤性斜视。 《人体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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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眼睛只有一张眼睛是否可以定为七级以下的伤残等级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4这要看你是一只眼睛还是两只眼睛以及另一只眼睛的情况,还要看只是有光还是不能定位。我给你整理一下,你参考: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一直到六级,定级标准为其中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根据矫正视力和视野范围定级。七级为:(就是一只眼睛只有光感,另一只眼睛正常)28)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29)一眼有或无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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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工伤九级鉴定标准2023是什么,鉴定评级标准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30眼睛工伤九级27)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28)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29)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等级鉴定标准a)一级1)极重度智能减退;2)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3)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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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眼睛鉴定等级急求2017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22017眼睛伤残鉴定标准是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二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2、双眼视野≤8%,(或半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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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鉴定工伤眼睛伤残等级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5伤残等级是根据工伤职工受伤的严重程度进行评定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