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诉讼相关注意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1 12:30:11 320 人看过

在处理个人债务诉讼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种事项:必须采取合法的方法追讨欠款,不能使用违法手段;在债务追讨过程中,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注意诉讼时效,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在处理个人债务诉讼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种事项:首先,必须采取合法的方法追讨欠款,不能使用违法手段;其次,在债务追讨过程中,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最后,要注意诉讼时效,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追讨债务的合法方式

追讨债务的合法方式包括诉讼、仲裁和协商。诉讼是指债务人拖欠债务后,债权人可以通过起诉来寻求法律救济,包括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仲裁或向债务人追讨债务。仲裁是指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发生争议时,可以请求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解决争议。协商是指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可以进行自愿的对话,就债务的偿还达成协议。不同的追讨方式有不同的优劣,具体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具体情况。

个人债务诉讼需要注意以下事项:合法追讨欠款,避免违法手段;协商不成可诉诸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追讨债务的合法方式包括诉讼、仲裁和协商。不同的方式有各自的优劣,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20: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个人债务相关文章
  • 竞业限制相关注意事项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了劳动者离职以后的竞业限制事项,但对于在职员工的竞业限制并未涉及。在职竞业限制包括法定竞业限制和约定竞业限制。公司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在职期间竞业限制做出了规定,对于普通劳动者是否也存在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呢?从现行法律规定来看,我国法律并不禁止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约定。相反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理解为允许或者认可用人单位的竞
    2023-04-26
    353人看过
  •  民法典个人债务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
    依据民法典,个人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在这期间,权利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损害及债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若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此外,若出现特殊情况,权利人可申请延长诉讼时效。依据民法典,个人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在这期间,权利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损害及债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若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此外,若出现特殊情况,权利人可申请延长诉讼时效。 【 民 法 典 】 个 人 债 务 诉 讼 时 效 是 多 久 ?根据《民法典》规定,个人债务诉讼时效为三年。该时效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之日起超过二年没有行使请求权,则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也会届满。因此,债权人
    2023-09-11
    342人看过
  •  代位权相关事项需注意
    代位权行使的条件包括四个要点:1.依法成立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实际权利;3.债务人积极行使到期债权;4.债务人未能行使债权给债权人带来损失。代位权行使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需满足依法成立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应享有对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实际权利;3.债务人需积极行使到期债权;4.债务人未能行使债权给债权人带来损失。 债 权 人 如 何 行 使 代 位 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需要以自己的名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地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代位权行使的条
    2023-09-16
    267人看过
  • 公司变更相关注意事项
    公司变更的注意事项:1、要拿到原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注意要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这也是重点。3、公司章程修正案。4、变更相关登记事项还需要提交下面的文件:(1)名称变更:企业名称要变更得事先核准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2)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这个一般很少人改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3)注册资本变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股东会决议或股东书面决定或国资监管机构批准文件、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减少注
    2023-04-19
    263人看过
  • 交通罚款相关注意事项
    1、通过查询确认自己的交通违例行为是电子眼拍摄的交通违例行为(网上查询结果显示执法单位为“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交通科技处”),方可选择任一处理点接受处理。如果是流动电子警察,即路面执勤民警用相机或摄像查处的(网上查询结果显示执法单位为“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XX大队”),必须到执勤民警所属大队违例处理点接受处理。2、依法要求接受处理的是交通违例的当事人或车主。当事人出示行驶证、驾驶证方可查询、打印违例处理通知书。3、当场核对违例通知书各项条款、指标,确认无误后才可以签名。违例当事人或车主代办者需在相应位置签名,一经签名认可,法律上即时生效。4、要妥善保存交款单。5、被扣车、扣牌证者或外地车需要出具违例处理回执者,交款后须返回处理点办理相关手续,其他情况交款后不必返回。6、领取电子监控交通违例行政处罚通知书后15日内缴款,免收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7、单位
    2023-04-06
    473人看过
  • 嫌疑人与见面相关的注意事项
    法律中有规定,刑事案件在立案侦查期间的,一般只能由刑辩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嫌疑人,而作为嫌疑人的家属则暂时不能进行会见。而在会见的过程中,除了向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外,也要看是否能够为其争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这样嫌疑人可以暂时不被羁押。律师会见嫌疑人的规定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
    2023-07-07
    270人看过
  • 私人借款借条的相关注意事项
    私人借款借条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借条内容的必须要完善,借据应当写明金额、币种、数量、名称、质量、规格型号、违约原因、退货日期和逾期付款的法律后果。此外,还应当写明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确切姓名或者名称。债务人应当签名或者盖章,并写明出票日期。文件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私人借款借条文本书写的注意事项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2、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3、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向你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4、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
    2023-07-01
    393人看过
  • 投标书的相关注意事项
    了解标书的具体材料需求;了解标书的具体格式要求;坚持标书内容分配的原则;了解标书客户基本需求;提前做好标书相关内容的沟通;列出标书撰写内容题纲。一、中标以后的流程是什么中标后与中标单位谈判,最终签订承包合同。招标整个流程如下:(1)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2)制定评标、定标办法;(3)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或请有关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指定投标单位;(4)审查投标单资格;(5)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及其必要的附件;(6)组织投标单位赴现场踏勘并主持招标文件答疑会;(7)按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接受标书;(8)主持开标并审查标书及其保函;(9)组织评标、决标活动;(10)发出中标与落标通知书,并与中标单位谈判,最终签订承包合同。二、招标投标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有什么区别1、定义不同;资格审查是指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的经营资格、专业资质、财务状况、技术能力、管理能力、业绩、信誉
    2023-06-23
    166人看过
  • 律师会见相关注意事项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6条、第36条规定,律师在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及其亲友委托以后,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律师刑事辩护业务的基本工作,甚至是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主要工作。但是有的律师会见时却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律师会见变成了流于形式的履行公事。律师会见不单单是好让客户看到你在工作的公式化的客套,成功的会见会对律师澄清案件疑点,发现新的辩护要点,大有裨益。律师会见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律师会见有那些禁忌?以下是一些介绍。其一、律师会见前应列出会见提纲,不应漫无目的。接受委托以后,不去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仅客户不答应,而且肯定有悖职业道德。但是有些律师却是为了会见而会见,没有目的,没有中心。实际上,在侦查阶段会见之前,律师已经见过主办案件的警官,可以了解到涉嫌的罪名,可以了解到部分案情。在审查起诉阶段会见之前,律师已经查阅复制了诉
    2023-05-01
    115人看过
  • 危险品报关的相关注意事项
    各个国家危险品的进出口都有严格的控制,因此对危险品的报关有一定的要求。在我国危险品出口需注意以下几点:1.危险品出口之前,向货代提供危险品说明书(危险品说明书中必须包括中英文品名、危险品级别、危规页码、联合国编号),由货代向海关询问港口是否接受此种危险品。2.如果港口接收此种危险品,可着手安排订舱事宜。3.订舱之前,我司须填写一份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单位登记申请表及包装鉴定申请表,如果公司已在港口所在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注册就不必填写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单位登记申请表,但需在包装鉴定申请表上盖我司公章,将两份文件交给工厂,由工厂向当地商检局提出申请,办理海运出口危险货物的包装鉴定。4.订舱时,除了正常的单据外,还须提供以下单据:危险品货物中英文说明书(副本)、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结果单、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鉴定结果单(纸箱包装)注:有时需提供装箱证明。5.订舱时如果危险品不同
    2023-06-05
    238人看过
  • 债券债权人和债务人应注意的事项
    (一)个人要投资公司债,首先要在证券营业网点开设一个证券账户,等公司债正式发行的时候,就可以像买卖股票那样买卖公司债,只是交易最低限额是1000元。从长江电力公司债的试点发行情况看,采用的是"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发行是将一定比例的公司债券,按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利率,通过上交所竞价交易系统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认购资金必须在认购前足额存入证券账户。(二)从资产情况选公司债。对于公司债这一新生品种而言,除了年期、票面利率等方面需要关注外,还要关注公司的到期偿付能力。至2006年底各地公司的公司债细节方案尚未出台,票面年利率无法比较,所以2006年主要应该关注发债公司不同的资产水平。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如何发行1、主体条件: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限于上市公司;除应当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股票发行的条件。2、程序条件: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23-03-07
    133人看过
  • 财产损害赔偿注意事项及诉讼时效相关规定
    一、财产损害赔偿的注意事项财产损害赔偿的注意事项:1.坚持客观标准。对损害赔偿责任范围的确定,不能采用刑事责任的确定方法。2.全部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侵权人既要对现有财产的直接减少进行赔偿,也要对在正常情况下实际上可以得到的利益即间接损失进行赔偿。3.赔偿合理损失。在实行全部赔偿原则的时候,必须有一个前提,就是予以赔偿的损失必须是合理的。不合理的损失不应赔偿。二、财产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财产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具有如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
    2023-05-06
    329人看过
  • 自诉案件是什么及相关注意事项
    法律咨询:您好!我是浙江江山人,我借**勘察院的资质揽了**资公司的勘察工程。可是有个工程师因与我们这里发生矛盾,他直接到**勘察院把工程款全部共十几万拿走跑了至今没有消息。是1月18日从江山跑走。这可以报案吗?应该到金华哪里去报?这个拿钱的人构成什么罪吗??能够立案吗?律师解答:可以报案处理。相关法律知识:第二百零一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自诉人撤诉或者当事人自行和解的案件,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予以解除。第二百零二条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按自诉人撤诉处理。自诉人是二人以上,其中部分人撤诉的,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第二百零三条对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第二百零四条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023-12-20
    250人看过
  • 关于债务偿还的其他注意事项
    (1)如果是第一种,因为是婚姻续存期间的债务,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前财产有无公正都没区别,都要用于偿还债务。如果没有离婚,妻子的工资会被用来抵债,因为妻子的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应该会保留一定的生活费用。至于房子,不管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一旦债务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法院也可能会强制执行婚前个人财产。当然,如果只有一套房子,一般法院不会强制拍卖。具体怎么执行就要看具体情况了。(2)如果是第二种,要看你是否能提出相关证据证明你丈夫所借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或家庭的共同生活。(3)如果是第三种根本不用理会,法律不支持。总之,如果不想替丈夫还债,最关键的不是离婚和财产分割,而是想办法证明丈夫借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或家庭共同生活。一、妻子债务丈夫有义务偿还吗?妻子债务丈夫在某些情况下是有义务偿还的。如果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话,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有偿还的义务;如果能证明这个债务却
    2023-03-26
    69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个人债务包括以下这些: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更多>

    #个人债务
    相关咨询
    • 招聘要注意的告知义务(相关注意事项)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4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 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因此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对所招岗位的工作职责等情况应对劳动者明确予以说明。
    • 个人债务的规定和应注意的事项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4
      1、重视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申请执行的期限。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债权人,在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但申请执行的权利必须两年内行使。无正当理由超过申请执行期限的,人民法院不再执行。 3、重视担保期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合同约定的
    • 债务起诉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31
      1、注意证据的收集民事诉讼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在欠款纠纷中,债权人在起诉前一定要收集好能说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如协议,合同,送货单,提货单,电话录音等等。对于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另外,须注意对于收集的证据要及时,一般是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否则,可能对方已超过举证期限而不予质证。
    • 遗嘱公证相关注意事项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0
      1、遗嘱人应向遗嘱行为发生地或住所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 2、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如遗嘱人因特殊原因(年老体衰、行动不便或住院等)不能到公证处办理的,公证员可以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3、遗嘱人要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得办理。 4、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5、遗嘱人设立的遗嘱内
    • 商标保护相关注意事项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9-22
      (1)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仅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任何形式的自行改变均不受法律保护。 (2)企业应密切关注《中国商标网》等权威信息发布,对涉嫌与本企业的在先权利相冲突的他人申请注册或已经注册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商标异议或争议申请。 (3)企业应充分利用销售网点作为商标维权阵地,主动培训相关销售人员,通过销售人员加强周边市场巡查,及时发现侵权线索,提高维权效果。 (4)企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