坠落物证的举证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4 02:10:10 136 人看过

在高空坠物侵权案件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推定侵权人有过错,如果侵权人无法证明自己有过错,那么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在高空坠物侵权案件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推定侵权人有过错,如果侵权人无法证明自己有过错,那么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高空坠物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高 空 坠 物 侵 权 举 证 责 任 规 定

高空坠物侵权举证责任规定是指在高空坠物侵权案件中,被告需要承担的举证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致人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从建筑物中高空坠物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致人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除外。

分析:

该规定明确了高空坠物侵权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首先,高楼大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坠物事件的发生。如果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导致发生高空坠物侵权案件,则由其承担侵权责任。

其次,如果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则不承担高空坠物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在高空坠物侵权案件中,被告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才能免除责任。

该规定的出台,有助于防范高空坠物侵权案件的发生,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高空坠物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被告需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才能避免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致人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从建筑物中高空坠物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致人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3: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举证责任倒置相关文章
  • 扶老人谁举证原则
    一、扶老人谁举证原则老人摔到,扶人者被讹,按法律原则应该是摔到的老人举证,证明自己是被人撞到了,也就是谁主张,谁举证。二、证明责任适用的前提证明责任的前提是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依照德国法学家汉斯-普维庭的观点,构成真伪不明的环境条件是:(一)原告已经提出有说服力的主张;(二)被告也已提出实质性的对立主张;(三)对争议事实主张需要证明(自认的事实、众所周知的事实、没有争议的事实不在此限);(四)所有程序上许可的证明手段已经穷尽,法官仍不能获得心证;(五)口头辩论程序已经结束,上述第三或第三项状况仍然没有改变。虽然在诉讼程序结束时讨论真伪不明才有意义,但是不能由此得出结论,客观的证明也只是在这一时间点上才具有价值。事实上,客观的证明责任在诉讼开始以前也可以发生作用。只有关于证明责任的裁判才必须以真伪不明的存在和事实认定已经结束为前提条件。那种认为在不存在真伪的条件下也可以适用证
    2023-06-06
    381人看过
  • 过错责任举证原则
    法律综合知识
    一、过错责任举证原则过错责任举证原则:一般按照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原告对被告具有侵权行为、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具有因果关系、主观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一旦受害人无法向法院提供符合上述要件的具体证据,在原告提出申请后,法院依职权仍然无法调取足够的证据证明受害人的上述主张,则应当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二、无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2.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包括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和免责事由的法定性。没有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不能构成无过错责任;同时,没有法定的免责事由不能免责。3.特殊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行为人不必过错。是指责任的承担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在认定责任时无需受害人对行为人具有过错提供证据,行为人也无需对自己没有过错提供证据,即使提供出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据也应承担责任。三、无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的区别过错推定责任和无
    2023-07-10
    115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举证原则?
    一、行政复议举证原则?行政复议举证指的是在复议过程中需要举证自己的行为没有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张免责的行为。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被申请人如果没有提交相关证据,复议机关将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将决定撤销被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
    2023-04-24
    121人看过
  • 高空坠物砸车怎么举证
    (一)这类案件符合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情形举证责任倒置的出现是由于在特殊侵权行为引起的纠纷中,受害人往往是公民个人,如果拘泥于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受害人必须对侵权行为的全部构成要件负举证责任,在受害人难以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自己的主张时,其遭受的损失往往就难以得到赔偿,不利于受害人权益的保护。因此法律将举证责任倒置给被告方承担,给予处于弱势地位的原告方一种保护。高空落下物致人损害的案件中,公安机关采取侦查手段都无法确定真正的加害人,受害人凭借自身的力量更不可能知道,由全体所有人就自己无过错或者与损害事实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来承担证明责任比之要求受害人证明具体的加害人来说更容易些,也跟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因此,对于此类案件可以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二)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更符合公平原则举证之难往往限制了受害人提起诉讼,其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如将举证责任倒置给被告,使受害人摆脱了必须举
    2023-03-03
    371人看过
  • 侵权中的一般举证原则
    谁主张、谁举证”中的“谁主张”是主张事实的存在,而不是主张权利的存在。因为权利是法律赋予的,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需要加以证明。主张自己享有或者对方不享有某项权利,必须依据某个事实的存在,有了事实的存在,才能把纸上的权利变为现实的权利,而谁认为这个事实存在,谁就有义务提供证据加以证实。认为这个事实不存在的对方,不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这个事实不存在。理解“谁主张、谁举证”要明确以下三点:(一)对积极事实的存在、发生需要主张之人承担举证责任,如主张对方负有某种义务、自己和对方实施了某种行为以及某种事实或行为的存在等等;对消极的事实(即没有发生的事实)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如主张自己没有实施某种行为、对方没有实施某种行为、某种事实没有发生、没有存在。(二)分清举证责任与举证权利,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必须进行举证,否则自己的主张得不到支持、承担不利的后果;而享有举证权利则不同,自己可以进行举证,也可以不
    2023-08-17
    115人看过
  • 高空坠物怎样举证是合法的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民法典》第1252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民法典》第1253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一、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合理性《民法典》将举证责任倒置给了被告人,对抛掷物、坠落物损害责任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具体规则。该条规定所确立的高空抛物规则主要基于对受害人的救济,就是在受害人找不到加害人的
    2023-02-14
    394人看过
  • 坠落物体
    管制
    高空抛物罪:1.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3.将高空抛物这种危险行为入刑,释放了予以严惩的信号让责任人付出了更高的法律代价同时也更大程度上释放法律的警示功能倒逼人们自警、自律、自制。行人如何防范高空坠物1、警惕高架的广告牌。由于大风或自然松动,容易导致广告牌瞬间倒塌坠落。2、注意居民楼房坠物。阳台上的花盆等摆放物会由于主人浇花操作不当或大风而引起坠落。3、要小心高楼的墙面装饰物和窗户玻璃碎片。刮风时,高层楼房墙面的装饰物或松动的表层可能发生脱落,窗户上的玻璃、碎片也可能坠落。4、注意建筑施工工地的坠落物。安全防护网若不齐全,砖石物料就可能会从上面掉下来。5、关注警示牌通告。一般经常坠物的路段常贴有警示牌等标志,注意查看绕行。6、尽量走内街。如果行走在高层建筑路
    2023-07-15
    98人看过
  • 落下高空坠物属于谁管以及谁承担举证责任
    一、落下高空坠物属于谁管以及谁承担举证责任1.高空坠物的管理与责任归属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责任主体在多数情况下是建筑物的使用人。这些使用人可能包括建筑物的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以及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2.当高空坠物事件发生时,这些责任主体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3.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他们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这一规定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中有明确的体现。二、高空坠物举证责任归谁1.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主要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来承担。这一规定是符合公平原则的,因为这些人最有可能了解并掌握相关证据。2.如果无法确定具体的侵权人,那么除了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所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都需要给予补偿。这样的规定有助于找出真正的责任人,减少类似侵权案件的发生。三、谁是高空坠物责任主体1.高空坠物的责任主体可能包括建筑物的使用人、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以及无
    2024-03-30
    254人看过
  • 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吗?
    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在这一原则下,主张事实成立的一方对其主张的事实负担举证责任,当该项事实在法律上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由其承担不利后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一般认为,举证责任包括双重含义,即行为责任和结果责任。行为责任注重诉讼的表象和形式,是指在具体的诉讼中,当事人为了避免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而向法院提供证据,这种责任会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来回转移,直到双方无证可举。行为责任只有先后之分,并无独家承担之果。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指举证责任在诉讼主体之间的合理分配,即举证责任在原告、被告及第三人之间的合理配置。举证责任的分配所要解决的问题首先是谁应就何种事实负举证责任,以及在争议的案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谁应当承受不利的诉讼后果。一般认为,举证责任包括双重含义,即行为责任和结果责任。行为责
    2023-04-19
    446人看过
  • 举证责任分配的例外原则——举证责任倒置
    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当事人对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不承担举证责任,而有否认的一方当事人承担对相反事实的举证责任,如果否认的一方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要承担败诉后果。《规定》弥补了以前立法中存在的某些缺陷,在第四条中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
    2023-04-25
    248人看过
  • 高空坠物举证资料有哪些,高空坠物的责任主体
    高空坠物举证资料根据举证主体的不同有所不同,总的来说,受害者需要证明自己的损害事实等情况,可能侵权的人需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物业要证明自己尽到了安全保障的义务。高空坠物的责任主体包括可能加害的楼层住户,如果能确定具体的加害人的,由该侵权人承担全部责任。一、高空坠物举证资料有哪些高空坠物举证资料根据举证主体的不同有所不同:1.对于受害者来说,需要提供能证明当事人情况、伤害证明、有关医疗情况等资料。2.对于可能侵权的楼层住户来说,需要提供能证明如下事项的证据:(1)发生损害时,自己并不在建筑物中;(2)证明自己根本没有占有造成损害发生之物;(3)证明自己所处的位置客观上不具有造成抛掷物致人损害的可能性。3.对于物业来说,需要证明自己尽到了安全保障的义务,如设置有拦网等。二、高空坠物的责任主体高空坠物的责任主体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具体如下:1.责任主体是建筑物的使用人:是指
    2023-06-17
    388人看过
  • 高空坠物举证有哪些内容?
    高空坠物举证的证据包括一定的实体的证物,以及一定的有效陈述。《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一、关于高空坠物的举证倒置的合理性是什么(一)法律对弱者的保护举证责任倒置的出现是由于在特殊侵权行为引起的纠纷中,受害人往往是公民个人,如果拘泥于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受害人必须对侵权行为的全部构成要件负举证责任,在受害人难以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自己的主张时,其遭受的损失往往就难以得到赔偿,不利于受害人权益的保护。
    2023-03-29
    249人看过
  • 一般高空坠物案件谁举证
    高空坠物案件由坠落无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一、高空坠物案件的证据种类有哪些?(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二、高空坠物侵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
    2023-04-12
    368人看过
  • 劳动纠纷谁举证原则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借贷纠纷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二、违约责任由谁举证违约责任主要是由主张违约事实的权利人举证。《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三、房产纠纷诉讼要提供的证据有什么呢房产纠纷诉讼一般要提供的证据如下:1、房屋买卖合同;2、房款收据;3、聊天记录、转帐记录等;4、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
    2023-04-03
    392人看过
换一批
#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被告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 更多>

    #举证责任倒置
    相关咨询
    • 高空坠物的举证原则到底是如何的啊?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9
      举证责任倒置的出现是由于在特殊侵权行为引起的纠纷中,受害人往往是公民个人,如果拘泥于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受害人必须对侵权行为的全部构成要件负举证责任,在受害人难以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自己的主张时,其遭受的损失往往就难以得到赔偿,不利于受害人权益的保护。因此法律将举证责任倒置给被告方承担,给予处于弱势地位的原告方一种保护。高空落下物致人损害的案件中,公安机关采取侦查手段都无法确定
    • 高空坠物连带违反举证原则的依据应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17
      1、因为在我国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虽然是按照连带来承担的,但实际上高空坠物的举证原则也是比较特殊的,高空坠物的连带并不违反举证原则。 2、对于高空坠物伤人的情形,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3、另外,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 如何举证高空坠物的手段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0
      1、高空坠物作为一种特殊侵权行为,属过错推定责任。 2、诉讼中,受害人只需要证明损害后果是加害人的行为或者物件所致即完成举证责任,若加害人不能举证自己没有过错,即推定其存在过错并应承担民事责任。
    • 这次事件谁举证谁举证高空坠物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0
      高空坠物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是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建筑物上的搁置物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谁举证?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3
      在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在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 (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6)有关法律规定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