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未按照出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违反出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等,从而欺骗债权人和社会公众,并致使公司登记的行为。与未交出资款不同,虚假出资是无代价而取得股份,行为性质为欺诈。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未按照出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违反出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等,从而欺骗债权人和社会公众,并致使公司登记的行为。虚假出资和未交出资款不同,区别在于前者是无代价而取得股份,行为性质为欺诈。
未 交 出 资 款 的 法 律 规 定
未交出资款的法律规定是指在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按照出资认缴的出资额向公司出资。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应当在设立公司后一个月内将认缴的出资额足额缴足。如果股东未能按时缴纳出资款,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首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了股东未按期出资的法律责任。该条规定,如果出资期限届满后股东仍未缴纳出资,公司可以催告股东在合理期限内缴纳出资。如果公司催告后股东仍未缴纳出资,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其次,如果股东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出资,就会面临信用记录受损、丧失股东资格等后果。例如,在股权交易中,未按时缴纳出资的股东可能会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从而影响其信用记录和交易信誉。此外,未按时缴纳出资的股东还可能丧失股东资格,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
因此,对于股东来说,必须严格遵守出资认缴的规定,确保在设立公司后一个月内将认缴的出资额足额缴足。对于公司来说,也应当严格履行催缴出资的责任,确保股东按时缴纳出资。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虚假出资和未交出资款是两种不同的行为。虚假出资是指股东未按照出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或违反出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等,从而欺骗债权人和社会公众,并致使公司登记的行为。未交出资款是指在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按照出资认缴的出资额向公司出资。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应当在设立公司后一个月内将认缴的出资额足额缴足。如果股东未能按时缴纳出资款,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股东未按期出资的法律责任可参考《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如果股东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出资,就会面临信用记录受损、丧失股东资格等后果。因此,股东和公司均应当严格遵守出资认缴的规定,确保及时足额缴纳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避免企业虚假出资:公司法角度的解决方案
411人看过
-
避免触及法律红线虚假广告解析
293人看过
-
公司法关于虚假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490人看过
-
关于虚假出资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
252人看过
-
公司法关于虚假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478人看过
-
公司法关于虚假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492人看过
-
公司法中关于虚假出资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3从新修改的公司法的法条本身看,它并没有否认行为人可能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罪等犯罪 新公司法第216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较之原《公司法》,新公司法在“法律责任”一章的显著变化就是把原来散见于各条的关于刑事责任的规定进行统一规定。究其原因是为了精练条文,相同的部分不再重复,由本条统一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并不影响和抵免应负的刑事责任。 《公司法》在第十二章
-
公司法中关于股东虚假出资的规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4股东虚假出资,公司法是这样规定的: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因此当发起人或者股东虚假出资的,公司登记机关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
关于虚假出资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5根据《公司法》第200条规定,对于虚假出资的公司发起人,股东,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
如何避免股东虚假出资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01首先,需审查是否存在竞业禁止规定。一般可查你有没有与A公司签订竞业禁止协议,A公司章程有没有竞业禁止规定,你作为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签订的出资协议里有没有约定竞业禁止规定。 其次,需审查你与别人合伙开办B公司是否有利用在A公司所取得的资源恶意争抢客户,如果没有,一般不属于违法。 第三,A公司不同意你退股或者不同意股权转让,你可以要求A公司其他股东收购,各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可以申请解散公司进
-
公司法中关于出资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