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9:12:49 257 人看过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土地示范基地设立了耕地占补平衡专题。示范基地覆盖四川、湖北、浙江、江西4个典型县,兼顾耕地后备资源禀赋特点不同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不同。示范基地的研究课题主要包括补充耕地总量和来源结构、补充耕地质量、占用和补充耕地等级、多年后新增耕地为水田或转为水田的总量投资开发、耕地复垦费和新增费标准、耕地占用税标准和征地补偿面积价格标准、非现场占用和补偿情况。基地经营中的耕地占补平衡与政策创新。从一个典型的例子来看,占补平衡政策的实施和完善,就是当补充耕地的质量达不到占用耕地(通常是水田)的质量时,对补充耕地储备以外的一般耕地进行改造,达到占用耕地质量(土地类型)水平,建设占用耕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目前,浙江、江西、陕西、海南等省已探索“补偿与改革相结合”,并出台相关地方政策文件。

补充耕地指标土地交换

补充耕地指标市场化交易有效缓解了指标受让方补充耕地指标紧张压力,有助于实现当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为地方刚性建设项目的实施创造条件,也可以通过建设项目的实施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指数交易还节约了耕地自我补充的经济和社会成本,以及可能产生的生态成本。相应地,补充耕地指标的出让方获得指标交易收益,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补充耕地的出让方,没有相关政策来规范这部分资金的使用,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一些地方政府直接将补充耕地指标的年收入任务交给地方国土资源部门,以抵消地方财政短缺的压力,盲目追求利益,生产能力的生态成本上升有可能违背自然发展规律。同时,建设单位作为补充耕地的责任主体,只需缴纳较低的耕地复垦费,即可将补充耕地的任务移交给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还承担着异地补充耕地收购指标与耕地复垦费之间的巨大价差,自然资源的市场化价值无法在该指标的异地交易中体现。保护耕地是我们的责任,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是保护耕地的重要管理措施。实行耕地占补平衡,按照管理要求实现耕地占卜平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1: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耕地占用税相关文章
  • 平罗县国土局采取三项措施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为有效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今年年初,根据区、市的统一部署,平罗县国土资源局采取三项措施认真做好全县2011年占补平衡项目入库工作。一是做好项目排查汇总。按照耕地占补平衡入库项目申报所需提供的材料及编写标准,以最新二调数据成果为工作底图和面积测算依据,对照要求将已经复垦到位或基本到位的地块进行汇总,逐村排查,最大限度把辖区内的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详细,建立档案。二是严格措施保护耕地。科学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层层签订保护责任状,制定严格的保护制度,设立保护标志牌,埋设基本农田界桩,实行田林路沟渠综合整治,,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三是加强建设用地与补充耕地的管理。我县建立了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变动台帐,为加强耕地占补平衡提供保障。(平罗县国土资源局王会萍)2011年2月24日
    2023-04-22
    194人看过
  • 内蒙古自治区加强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近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召开了全区占补平衡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会,部署全面加强和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把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作为会议主题,在我区国土资源工作历史上的第一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当前,国家出台了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全面实行耕地先补后占,补充耕地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备案制度等许多新的政策和措施。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适时召开了这次会议。会议取得了三个方面的成果:一是王富友副厅长在题为“提高认识,加大力度,整体推进,努力实现占补平衡工作的新发展新跨越”的讲话中,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占补平衡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及目标任务;二是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全面规范全区补充耕地项目提供了可操作性强的依据;三是通过实地参观锡林浩特市白银库伦牧场补充耕地储备库项目,为全区树立了学习的样板。全区各盟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局长,耕地保护科
    2023-04-23
    385人看过
  • 国家对占用农民耕地如何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
    2023-04-30
    194人看过
  • 占用耕地建房如何举报
    一、占用耕地建房如何举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可以选择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邮寄针对非法占用耕地行为的《查处申请书》,请求主管部门依法做出处理。当事人还可以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开通的12336违法举报电话号码,对违法用地情况、违反土地资源管理的情况进行举报监督。若遇到主管部门查处不作为的情形,还可以考虑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进一步维权。二、农民承包的土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是什么地类有两个途径可查询了解:1、按照《土地管理法》第35条的规定,乡(镇)人民
    2023-04-12
    126人看过
  • 耕地占用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费
    农用地征用补偿标准是,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第十九条,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征地统一年产值综合补偿标准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一、征收土地的补偿项目是怎样规定的征收土地补偿计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
    2023-04-02
    430人看过
  • 临时占用耕地如何补偿,补偿标准是多少
    那么临时占用耕地如何补偿、补偿标准是多少?按照临时占用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需要农业人口的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占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占用耕地的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对于临时占用耕地如何补偿,我国法律没有统一的规定,有些省的地方法规和文件规定了临时占地补偿标准按照征收土地的补偿价格百分比计算。比如,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2号)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等需要临时使用农村集体土地或国有土地,使用期为1年的,补偿标准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15%;使用期限为2年的,补偿标准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20%。”但大部分省对此都没有明确规定。那有没有规定如何补偿呢?从法律的基本原则来判断,如果临时占地已经当地国土部门依法批准,那补偿的价格就应该是占用农民土地期
    2023-04-27
    169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一次性征收的税种。 凡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更多>

    #耕地占用税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耕地占补平衡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29
      一、耕地占补平衡的概念 耕地占补平衡是指建设占用多少耕地,各地人民政府就应补充划入多少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占用单位要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应依法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耕地占补平衡是占用耕地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 二、为什么要调整耕地占补平衡收费?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规定:“对当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不足、需调入
    • 耕地占补平衡的内容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0
      耕地占补平衡的内容1.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基本要求(1)任何建设占用耕地必须履行开垦耕地的义务;(2)开垦耕地的责任者是占用耕地的单位;城市建设区用地统一征收后供地,承担造地义务的为市县人民政府,造地费用可以打入建设用地成本,但责任必须有县市人民政府承担;城市建设用地区外的建设项目用地,承担开更耕地义务的是建设单位,县市任命政府土地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验收;村庄集镇建设占用耕地,承担开垦义务的是村集体经
    • 耕地占补平衡是啥意思?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6
      耕地占补平衡是指《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要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这项制度是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重要举措。
    • 耕地占补平衡是什么意思?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4
      耕地占补平衡是指《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要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这项制度是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重要举措。土地整治是补充耕地的主要渠道。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落实,主要通过土地整治工程的实施,因地制宜,采取耕作层剥离和移土培肥技术,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治理等多种方式,使新补充与被占用的耕地数量质量相匹配。耕地占补平衡在数
    •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2
      1.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基本要求 (1)任何建设占用耕地必须履行开垦耕地的义务; (2)开垦耕地的责任者是占用耕地的单位;城市建设区用地统一征收后供地,承担造地义务的为市县人民政府,造地费用可以打入建设用地成本,但责任必须有县市人民政府承担;城市建设用地区外的建设项目用地,承担开更耕地义务的是建设单位,县市任命政府土地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验收; (3)村庄集镇建设占用耕地,承担开垦义务的是村集体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