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中怎么约定房屋使用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9 22:25:02 235 人看过

房屋租赁中房屋用途主要是由当事人之间约定,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包含:租赁合同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租赁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租赁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发生解决争议的方法;法定或约定的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04: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违约金相关文章
  • 深圳市房屋租赁中房屋用途如何约定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房屋的用途是必备条款,作为出租方有义务保证房屋能作约定的用途使用。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房屋用途主要分为住宅、办公、工商业、仓库等,这些用途是由土地使用权用途决定的,是类用途,而不是承租方使用的具体用途,比如说商业用房,只要其土地使用权用途是商业,并按商业建筑的要求建设,经有关部门审查合格其就是商业类房屋,但承租方可能用作商场、饭店、歌舞厅等,房屋的商业用途并不必然可以作为商业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使用,因为具体用途还取决于许多房屋以外的因素,如公安、卫生、消防、城管等部门对某些生产、经营活动在某些区域的限制或特殊要求。出租方有义务保证房屋能作约定的用途,指的是类用途,而不是承租方具体的使用用途,因为房屋所有人只能保证房屋符合某一类用途的要求,对于房屋以外的因素无法保证,并且具体使用用途所要具备的房屋类用途以外的条件是针对使用者的。如果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房屋
    2023-04-22
    422人看过
  • 房屋租赁中房屋用途一般是如何约定
    房屋租赁中房屋用途一般是如何规定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房屋的用途是必备条款,作为出租方有义务保证房屋能作约定的用途使用。出租方有义务保证房屋能作约定的用途,指的是类用途,而不是承租方具体的使用用途,因为房屋所有人只能保证房屋符合某一类用途的要求,对于房屋以外的因素无法保证,并且具体使用用途所要具备的房屋类用途以外的条件是针对使用者的。如果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房屋的具体用途,那就可能会被认为出租方有义务保证承租方能按具体用途使用,会给出租方造成不必要的责任,甚至是巨大的损失,在实践中就出现了因约定为具体用途而使出租方受损失的情况。虽然租赁双方直接约定具体用途的情况并不常见,但鉴于以上情况,我们仍有必要注意在这方面的宣传,尤其是针对出租方,要求在签订合同时用途应与房产证明材料上一致,而不是写具体用途,以维护自身利益。如果双方同意在合同上对具体用途作出约定,那么也应在合同中注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房屋承租人
    2023-04-30
    450人看过
  • 租赁房屋中使用权一方死亡怎么办
    租赁房屋中一方死亡的处理办法:1、若有共同承租人的,共同承租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2、若没有共同承租人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3、若为出租人死亡的,该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一、商铺转租有哪些风险?商铺转租可能产生的风险如下:1、房东没有同意转租,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2、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使用商铺,造成商铺损坏;3、可能存在的其他法律风险。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可以修改按照法律规定,房东或者房客更改原《房屋租房合同》是可以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按照法律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更改房屋租赁合同:1、私房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
    2023-03-23
    212人看过
  • 房屋租赁押金怎么约定
    租房押金是双方协商的结果,押金法律并未规定其性质,是由民间因应交易上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制度,一般认为是属于要物合同,要有金钱的实际交付合同始能生效,属于无名合同的一种。这种法律未规定但已为一般人所约定俗成的租赁交易形态,因为房东可担保房子不会被房客给损坏,从押金中求偿,也可以担保租金之按时给付,所以在一般租赁合同中相当常见。一、房屋租赁押金法律规定房东为了避免租客不按时缴纳租金、损坏房子墙面及家具等情况,都会要求租客缴一部分的押金。租房押金怎么收,是没有具体法律明文规定的,是通过双方协商解决。一般包括双方的名称、身份信息、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条款。租房是双方通过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合同,就会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二、房屋租赁方案怎么写房屋租赁方案应写明以下内容:1、写明出租房和承租方的详细个人身份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2、写明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面积大小
    2023-02-19
    360人看过
  • 房屋租赁押金怎么约定
    一、房屋租赁押金怎么约定1、为确保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乙方同意于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给甲方押金___元整,甲方在收到押金后予以书面签收。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乙方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坏赔偿金和其它相关费用,甲方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10日内补足。4、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在租赁期内正常租用该物业,甲方应立即全额无息退还押金予乙方,且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5、写清楚注意事项。客户租房首先要支付租金以及押金,押金主要是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尚未交付的相关费用。押金究竟支付多少可以参考以下几种状况,包括租期长短、房屋装修程度、家具家电数量和价值等因素。目前市场上常规是按“付三押一”标准支付押金,指的是
    2023-03-23
    282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怎么约定
    房屋租赁合同符合法定生效条件的算生效。具体条件包括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实质条件包括主体合法、双方自愿签订合同、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等。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股权转让合同是什么时候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成立生效的时候一般是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当事人之间有特殊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自双方均签字或盖章时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合同有效的条件是什么?合同有效的条件是: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4、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互为有偿;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三、签订合同主体不
    2023-04-02
    15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金
    词条

    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金钱替代物。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通常是一种违约的惩罚,用于弥补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需要注意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 更多>

    #违约金
    相关咨询
    • 在房屋租赁中房屋用途怎么约定呢?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7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房屋的用途是必备条款,作为出租方有义务保证房屋能作约定的用途使用。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房屋用途主要分为住宅、办公、工商业、仓库等,这些用途是由土地使用权用途决定的,是类用途,而不是承租方使用的具体用途,比如说商业用房,只要其土地使用权用途是商业,并按商业建筑的要求建设,经有关部门审查合格其就是商业类房屋,但承租方可能用作商场、饭店、歌舞厅等,房屋的商业用
    • 房屋租赁中房屋用途如何约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3-05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房屋的用途是必备条款,作为出租方有义务保证房屋能作约定的用途使用。 通常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房屋只能用于居住,领取营业执照合法经营:开设商店、加工生产商品、仓储等,不能利用租赁的房屋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 房屋租赁中房屋用途应该如何约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01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房屋的用途是必备条款,作为出租方有义务保证房屋能作约定的用途使用。 出租方有义务保证房屋能作约定的用途,指的是类用途,而不是承租方具体的使用用途,因为房屋所有人只能保证房屋符合某一类用途的要求,对于房屋以外的因素无法保证,并且具体使用用途所要具备的房屋类用途以外的条件是针对使用者的。 如果双方同意在合同上对具体用途作出约定,那么也应在合同中注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如何认定房屋所有权??如果房屋租赁权?房屋使用权与租赁权的关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3
      首先,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简单的说我的房子我做主,包括出租。 其次,房屋租赁权是房屋使用权暂时转让给他人,仅仅是房屋的使用权,就好比借别人东西给别人用用,但别人必须完好的还回来。 本案中,林某花的代书遗嘱直接证明了林某花承认自己只是房屋的出租人而非所有人。那
    • 房屋租赁合同中房屋租赁保证金如何约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16
      履约保证金——在法律上其性质相当于定金。但它只单方面对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旨在对招标人提供合理保护,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直接规定履约保证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60条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补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履约保证金数额一般掌握在招标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