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建设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海南省城市规划工作行政规程》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6:58:59 469 人看过

各市、县、自治县规划局、建设(建环)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

《海南省城市规划工作行政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已经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为切实做好《规程》的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该《规程》是结合我省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需要而制定的一部规范我省城市规划行政管理工作程序和职责的规范性文件,对促进我省城市规划工作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能具有重大意义。各地要引起高度重视,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立即组织实施该规程,切实将《规程》贯彻落实到城市规划的制定、审批和实施管理等具体工作环节中去。

二、各地可以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制定进一步的实施细则。并结合《规程》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及时调整规划管理机构设置,充实规划管理人员,保证《规程》的顺利实施。

三、各地要尽快制定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岗位责任制,将《规程》中规定的规划工作内容、职责和程序落实到人,实行城市规划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程》的规定批准规划和建设项目,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其行政责任。

四、各地要将《规程》落实与实施情况于2005年6月1日前上报我厅。我厅将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于今年第二季度,组织一到两次培训,培训合格者,将作为继续教育学时进行备案登记,作为注册规划师注册登记、技术职称评定的依据。

海南省建设厅

二00五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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