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西省独生子女证2020新规定
今后是否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分三种情形:
一是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以办理。领取后,该有的待遇,还是会有的。
二是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遗失或损毁的,持证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现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补领新证。
三是对子女在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
二、奖励标准及奖励情形
从2016年1月1日起,符合奖励条件的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以个人为单位,按照每人每月100元发给奖励金,直至亡故。奖励金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符合条件领取奖励金的,从开始领取直至亡故,不足5000元的补足5000元。
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的,从2016年1月1日开始享受奖励。2015年12月31日前已亡故的,不补发奖励金。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不纳入收入统计范畴,不影响符合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家庭依法应享受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等其他依法应当享受的奖励扶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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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独生子女: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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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30《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二条农村居民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审批宅基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时,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农村承包土地和山林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独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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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4根据《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自愿终身不再生育且落实有效节育措施的,可领取独生子女证,凭证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一)从领证之年起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每年可领取不低于四十元的独生 子女父母奖励金; (二)独生子女在入托、入园、入学、医疗、招工、分房、安排宅基地等方面 可享受优惠和照顾。 第二十六条独生子女父母是双职工的,奖励金由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 十;一方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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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独生子女证新规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28第一章奖励政策第一条对当年农村二女结扎户夫妇一次性奖励3000元。对当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与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计划生育合同的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夫妇,一次性办理不低于1000元的养老储蓄。对农村历年结扎的二女户、历年领证的独生子女户未办理养老储蓄的,补办1000元的养老储蓄;已办理养老储蓄(养老保险),金额不足1000元的补足1000元。办理养老储蓄或养老保险的经费,在计划生育事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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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0依据黑劳社发[2003]1号关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职工退休时享受独生子女优待问题的通知“3.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补充养老保险规定按《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二条、五十三条执行。”《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二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下列规定支付:(一)夫妻双方为职工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百分之五十;一方为职工,另一方无工作单位,或者丧偶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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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证新规定天津在线咨询 2021-09-22根据规定,现在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孩子每年也可以领取一定的独生子女奖金。父母六十岁以后,每月可以领取八十元的独生子女奖金。另一方面,晚婚晚婚生育的报酬假期在网上成为话题的是晚婚假期没有了。计生法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规定,明确了根据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在法律修改前按规定奖励的可以继续奖励。对晚婚晚育夫妻的奖励和福利,源自于1970年代起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在2001年通过的《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