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时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5:40:07 219 人看过

无期徒刑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二、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三、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

一、剥夺政治权利怎么定义

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就是被剥夺和丧失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担任国家机关职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也就是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不能参与选举,没有言论、出版等自由,以及没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国有公司、企业等领导职务权利。

二、被剥夺政治权利是什么概念

一、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二、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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