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犯罪主体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0:42:43 78 人看过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在犯罪主体中存在以下问题:

1、单位能不能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对此学界存有分歧。否定说认为,信用卡存在使用额的限制,单位不必冒此风险去诈骗如此小的数额的财物。肯定说认为,单位持卡人在单位意志下可以实施恶意透支等信用卡诈骗行为,且实践中已发生了单位恶意透支数额巨大甚至特别巨大的案件。我们认为,单位可以也应当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因为:

(1)按照发行对象,信用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单位既然可以作为合法持卡人和使用人,当然能够实施如恶意透支此类的诈骗活动。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单位的允许透支额(无论是单笔透支额还是月透支额)都比个人要大,如果单位基于非法占有目的进行恶意透支,数额也是非常惊人的,但对单位处罚却缺乏法律依据,显然是不合适的。

(2)根据刑法177条的规定,单位可以成为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犯罪主体,单位为实施信用卡诈骗而伪造信用卡是完全可能的,如果不规定单位成为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主体,那么就只能就手段行为追究刑事责任,而不能追究目的行为的刑事责任,不符合牵连犯的构成原则。

延伸阅读:

信用卡诈骗罪的司法适用

信用卡诈骗罪的处罚规定

(3)刑事立法应具有协调性,与其性质类似的信用证诈骗罪可以由单位构成,而信用卡诈骗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在立法上明显不协调。

为此,我们建议,刑法在修订时,应规定该罪既可以由单位构成,也可以由自然人构成。不过,在修订之前,只能按照罪刑法定原则,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即自然人)的刑事责任。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实施诈骗的犯罪主体,是否仅限于合法持卡人。有观点认为,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主体既可以是持卡人,也可以是持卡人以外的人。但也有人认为只能由持卡人构成。对恶意透支行为主体的观点颇多,归纳起来,不外乎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对此,我们意见是这两种行为主体只能是持卡人本人,持卡人以外的人除共同犯罪外均不能成为犯罪主体。

对作废的信用卡,无论由于何种原因信用卡作废,其他人(相对于持卡人)如果可以成为行为主体,在其确实不知是作废的信用卡时定罪处罚,就可能违背了主客观一致的刑法原则。行为人在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时,无论其是否明知该信用卡是否作废,都需要冒用他人名义实施诈骗。因此,对其他人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可以冒用他人的信用卡的行为定罪处理。

恶意透支是相对于善意透支而言的。善意透支是信用卡得以存在和运作的制度基础,恶意透支是基于非法占有为目的对透支权利的滥用,行为性质则完成了从私法上违约行为到公法上的犯罪行为的转变,二者具有主体的同一性。其他人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持信用卡消费或者提取现金,都谈不上是透支行为,而是直接的诈骗活动。

恶意透支主体是否包括骗领信用卡人?有人认为,要对骗领信用卡人具体分析才能得出结论。假如把骗领信用卡可分为善意的骗领和恶意的骗领,二者的区别在于领取信用卡时是否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只是手续上的不完善进行骗领的,行为人在领取后,如果遵循信用卡管理办法和章程的规定正当使用信用卡的,可以称为善意的骗领人,如果为了实施诈骗活动而骗领的可称为恶意骗领人。恶意骗领人以犯罪为目的当然谈不上透支问题,故不能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善意的骗领人如果按照信用卡业务管理规定行事,则不具有刑法上的评价意义;其一旦实施了恶意透支,应推定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时,我们又如何界定其领取信用卡时有无犯罪意图。因此,骗领人从犯罪主体角度分为善意还是恶意缺乏实际意义。正因如此,我们认为骗领人不能成为恶意透支的犯罪主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21: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信用卡相关文章
  • 李某、刘某犯信用卡诈骗罪
    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卢刑初字第151号公诉机关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某。辩护人樊某,上海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刘某。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卢检刑诉[2010]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刘某犯信用卡诈骗罪,于2010年5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检察院未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某、刘某及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樊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9月至10月间,被告人李某利用拾得的姓名为姚某的身份证,伙同被告人刘某以伪造房产证、编造虚假身份信息等手段向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领得户名为姚某的广发真情双币信用卡(卡号为XXXX)一张。同年10月4日,被告人李某在某店内与刘某用上述骗领的信用卡消费人民币(以下币种相同)40.50元后,又在刘某的带领下至本市
    2023-04-25
    222人看过
  • 缓刑对信用卡诈骗罪罪犯的影响
    信用卡诈骗罪缓刑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信用卡诈骗罪的相关规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处罚依据为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具体刑罚为五年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
    2023-07-08
    90人看过
  • 被告人XXX犯信用卡诈骗罪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徐刑初字第229号公诉机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XXX,男,19XX年10月9日生,汉族,大专文化,无业,户籍地(略)现住(略)。2009年12月7日因本案被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刑事拘留2010年1月5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徐汇区看守所。辩护人XX,上海XX律师律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徐检刑诉(2010)11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XXX犯信用卡诈骗罪,于2010年4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XXX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XXX及其辩护人XX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7月至9月间,被告人XXX未经XXX的允许,擅自使用XXX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在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银行、中信银行申领5张户名为XXX的信用卡。
    2023-04-25
    175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罪犯罪构成有哪些,哪些属于信用卡诈骗行为
    一、信用卡诈骗罪犯罪构成有哪些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在此应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诈骗罪的各种行为中,行为人因行为不同,其犯罪故意也各有其特定内容而不尽相同。例如,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是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否则,不能构成本罪。在信用卡透支的情况下,区分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也应当从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来分析,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则是恶意透支,反之,则是善意透支。信用卡诈骗包含哪些行为二、哪些属于信用卡诈骗行为(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2023-02-28
    468人看过
  • 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竞合
    信用卡诈骗罪办案流程一般如下:当事人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公安机关审查后会做出是否进行立案的决定。立案后公安机关会立刻开展侦查。在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相应的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交由法院判决审理。如果不予立案,公安机关也会将不予立案的原因告诉当事人。一、派出所立案了会让当事人知道吗派出所立案后会让当事人知道。派出所在接受报案后会出具相应的回执给当事人以及相关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会在24小时内对受案案件进行审查,看其是否符合立案标准。如果符合立案标准,派出所会依法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如果该不符合立案标准,派出所也会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并在3天内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当事人。二、刑事案件律师可不可以取证刑事案件律师可以取证的,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
    2023-03-10
    352人看过
  • 贷款诈骗罪单位能成为犯罪主体吗
    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刑法规定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单位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是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1)法律规定,对单位的惩处只有罚金一种方法,如果要给一个机构上刑,怎么上呢?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却是在用国家的财政拨款来缴纳罚金。这实质等于国家的自我惩罚,将国家的金钱从一个口袋掏出来,却又放进了另一个口袋。(2)自1987年我国刑事立法认可“单位犯罪”这个概念以来,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按条文规定应该认定为国家机关犯罪的案件,如丹东汽车走私案、泰安汽车走私案等。一、根据法律规定单位不构成金融犯罪实施主体的包括哪些金融诈骗罪的主体,由于金融诈骗罪形式多样,方法各异。所以,金融诈骗罪的主体,既有一般主体,也有特殊主体。其中,以募集资金、贷款、票据结算、金融凭证结算、信用证、信用卡使用、有价证券交易、兑付的形
    2023-06-28
    279人看过
  • 合同诈骗罪对于犯罪主体有要求吗
    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单位合同诈骗罪如何认定在认定单位合同诈骗中应分别不同情况具体分析,主要有三种情况:1、法人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以法人或单位的名义实施合同诈骗行为,且犯罪非法所得归法人或单位的,属单位合同诈骗;假冒法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以法人或单位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事后不追认的,属个人合同诈骗。2、法人或单位组织内的自然人在职务范围内以法人或单位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且犯罪非法所得归法人或单位的,属法人或单位合同诈骗;以法人或单位名义实施的非职务行为、非授权行为,法人或单位事后不追认的,属个人合同诈骗。3、自然人经法人或单位授权在授权范围内以法人或单位的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或者无代理权的自然人以法人或单位的名义实施合同诈骗行为后经法人或单位追认,且犯罪所得归法人或单位所有的,属法人或单位合同诈骗;盗用
    2023-06-03
    340人看过
  • 恶意透支信用卡,触犯信用卡诈骗罪吗?
    电信诈骗不是独立的刑法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大量财产的行为。使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无效或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罪的一种,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行为人以信用卡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所以,信用卡诈骗罪,简而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所体现的信用进行的诈骗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开展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
    2023-08-05
    338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金额,关于信用卡诈骗罪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金额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2、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信用卡诈骗罪;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二、关于信用卡诈骗罪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伪造信用卡主要有两种行为表现,一是完全模仿真实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非法制造信用卡;二是在真实信用卡基础上进行伪造,如在空白信用卡上输入其他用
    2023-06-17
    428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罪的判定,信用卡诈骗罪怎么认定
    2004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该解释规定:《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可见,立法机关的意图很明确,就是通过立法解释进一步扩大并统一刑法意义上“信用卡”的范围认定,即针对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电子支付卡,只要其具备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都属于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据此,我国《刑法》中的信用卡应当既包括国际通行意义上具有透支功能的信用卡,也包括了不具有透支功能的银行借记卡。有恶意透支信用卡的,并不一定就构成犯罪,此时自然就不会涉及到判刑的问题,除非是符合入罪标准,认定构成了犯罪,那么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这里的信用卡应当做扩大解释,像那种借记卡,虽然不
    2023-08-04
    102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信用卡诈骗罪构成要件有什么
    一、信用卡诈骗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信用卡诈骗罪是行为犯。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因此,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二、信用卡诈骗罪构成要件有什么信用卡诈骗罪构成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
    2023-03-28
    116人看过
  • 20万信用卡诈骗罪罪犯被判多少年?
    信用卡诈骗20万属于《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情形,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罪通缉吗?如果欠款数额很大,银行找不到持卡人,报案后公安局也找不到,涉嫌信用卡诈骗,会通缉的。如果是银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则法院应该在受到诉讼材料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欠款金额达1万元的,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一般要经四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
    2023-08-18
    73人看过
  • 集资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包括什么
    一、集资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包括什么集资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刑法》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集资诈骗罪主体。主观要件集资诈骗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1.构成集资诈骗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七年至九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集资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3.构成集资诈骗罪的,根据犯罪数额、危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4.构成集资诈骗罪的,综合考虑犯罪数额、诈骗对象、危害后果、退赃退赔等犯
    2023-06-16
    62人看过
  •  利用他人信用卡实施诈骗犯罪
    欺诈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他人信用卡的数额在3000元至10000元以上的行为。该行为将被定罪为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目的在于非法占有他人信用卡,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在3000元至10000元以上的用户,将被定罪为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警惕信用卡诈骗信用卡诈骗已成为现代社会面临的严重问题之一。信用卡诈骗分子利用各种手段欺骗消费者,获取钱财。对此,我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法律措施,加大了对信用卡诈骗的打击力度。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等行为,违反信用卡管理法
    2023-11-06
    42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信用卡
    相关咨询
    • 哪些主体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0-04
      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 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
    • 过失犯罪信用卡诈骗罪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9
      信用卡诈骗罪一般三到六个月判刑。 银行首先会短信、电话提醒当事人,然后专人两次催收,三个月后会起诉。 检察院一般在15天左右开庭审理,而刑事案件从立案侦察到法院判决一般是三到六个月时间。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并要根据恶意透支的金额分别量刑: 1、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
    • 信用卡诈骗罪是否构成诈骗罪,具体犯罪处罚怎样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1
      信用卡诈骗罪属于犯罪,应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
    • 信用卡犯罪怎样构成诈骗罪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30
      根据《决定》第十四条规定,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行为人实施《决定》第十四条第一款(一)、(二)、(三)项规定的行为,诈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明知无力偿还,透支数额超过信用卡准许透支的数额较大,逃避追查,或者自收到发卡银行催收通知
    • 信用卡诈骗罪主犯立案标准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24
      刑法第19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