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待孕女职工,是国家劳动法的特殊保护对象,根据>劳安字[1990]2号,主要禁忌作业范围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有:
1、铅、汞、苯、镉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第Ⅲ、Ⅳ级的作业。;
2、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妊娠期间的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劳动时间;经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证明从事原工作有困难的,应当减轻其工作量或者安排适当的工作。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工作。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并扣减相应的工作量。
现实生活中,由于社会生活水平发展,部分职工一怀孕就请假,用人单位为了合理的工作管理,又不能违反法律,产生了冲突.对于孕产妇如何进行合法管理,并规避劳动法的强制规定,本人提供如下建议.劳动法的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条件中有严重违纪职工,单位可以开除.对于孕妇旷工,按劳动部办公厅对劳动法的说明,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在开除违纪孕妇需要保留,劳动者违纪事实的证明.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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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禁忌从事范围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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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及保健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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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劳动属于孕妇禁忌从事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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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雇佣童工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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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反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劳动范围规定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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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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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9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矿山井下作业;(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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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哪些?怀孕期间可以从事的工作有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27《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1990年1月18日劳动部发布)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已烯雌酚生产的作业; 3、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防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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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是什么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7一、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是什么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国家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上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5、《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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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劳动属于孕妇禁忌从事的劳动?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7哪些劳动属于孕妇禁忌从事的劳动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下列劳动: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乙烯雌酚生产的作业;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的剂量的作业;人力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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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法律规定的女职工禁止从事的劳动范围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18女职工禁止从事的劳动范围:(1)矿山井下作业;(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或间歇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