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转为简易程序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4 13:12:50 231 人看过

从理论角度来看,这显然是不可行的。

然而,假如按照普遍程序已经开始进行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出现任何形式的情况变更,也不管其具体原因如何,该案件都不能被更改以适应简易程序的审判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那些由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的初次审判中的民事诉讼案件,如果当事人全体自愿选择使用简易程序,而且经过人民法院审查通过,那么此类案件才能考虑依照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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