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如何汇报案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10:40:27 411 人看过

一、汇报案件前的准备工作

(一)认真阅卷。汇报案件之前首先要认真阅卷,熟悉案情,对案件的主要事实、重要证据和可能有争议的地方和需要说明的问题要认真了解熟悉,必要时进行摘记,确保汇报案件前对案件掌握全面、正确,避免汇报时模棱两可,含糊其辞。

(二)拿出意见。运用法律对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对案件的初步处理意见。当然,这种处理意见又可以分为两种:程序性的处理意见和实体性处理意见。前者如将该案应移交管辖处理等,后者如对违法犯罪嫌疑人采取何种强制措施等。

(三)拟写提纲。为了使案件时表述清晰,主次分明,逻辑合理,应当制作汇报案件提纲。一般的汇报提纲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情况;第二部分是案件事实;第三部分是认定依据;第四部分是处理意见。同时,对处理案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也要准备好,认真核对。如果听汇报者需要,应予以提供。

二、汇报案件的主要内容

汇报案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证据材料为基础,全面分析案情,这样,才能对案件进行正确定性和适度裁量。一般来说,汇报案件主要有以下四个内容。

(一)案件概况。主要包括三个要点:一是汇报案件的来源和破案经过。说明所汇报案件是被动受理的、工作中发现的、还是上级交办的。同时,要将违法犯罪嫌疑人如何查获归案情况简要介绍。这一部分要高度概括,只要能讲明案件受理情况,给听汇报者一个初步印象即可。二是汇报案件的起因和研究问题。汇报者要将提交汇报案件的原因进行说明,指出这起案件为什么要提交讨论,同时要说明重点汇报什么,要求解决什么问题。三是汇报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汇报时要在全面汇报违法嫌疑人姓名、性别、籍贯、住址等基本情况外,重点汇报与能否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有关的情况或者比较敏感的项目,包括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民族、职业、是否是本地人以及有无前科劣迹等情况。

(二)案件事实及证据。这是汇报案件的主体部分,是汇报的关键环节,一般包括案件的事实、证据情况以及法律适用三部分。

1.案件的事实阐述。必须按照"七何要素"进行,即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动机、目的和危害结果,做到叙述清楚、完整,以便根据客观事实对案件定性处理。实践中,汇报案件要根据不同案件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汇报方法,汇报顺序可以采用顺序、倒叙和插叙等不同形式。对于多人参与犯罪或一人、数人犯数罪的案件,汇报时应突出重点,层次分明。对多人犯一罪案件,首先可将该罪的全过程汇报清楚,使领导对全案有基本了解;其次汇报每一个参与犯罪的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作用和应负的刑事责任。对多人犯多种罪的案件,先简要汇报该案所涉及到的犯罪嫌疑人,其所犯罪行的性质、次数,再按照从重罪到轻罪的顺序,或者按犯罪的时间顺序逐条汇报,最后综合说明各犯罪嫌疑人参与了哪些犯罪活动及在犯罪中的作用、地位。对一人犯数罪的案件,可按从重罪到轻罪的时间顺序进行汇报。

2.案件的证据认定。一般来说,汇报案情比较简单的案件可以在汇报案件的事实部分就包括了有关证据情况或者在讲清全部的犯罪事实后再讲证据。但我们要明确汇报案件的证据不仅仅是汇报收集证据情况,还要汇报对证据的审查判断情况,要有对本案证据的具体评价,特别是对于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多人多起的案件,将收集证据情况与审定案件事实同时进行汇报,容易造成混乱,为此我们可把事实分为若干问题或过程,分别说明证据,同时,对不同性质的案件,要做到证据主次分明,重点汇报对案件起主要证明作用的证据或关键环节的证据,如对于盗窃案件要重点汇报如何认定的涉案物品价值以及盗窃的目的;对于伤害案件要重点汇报致伤责任和对伤情的认定;对于杀人案件要重点汇报现场勘查、尸体检验、凶器认定、血迹鉴定等证据情况。

3.案件的量罚情节。案件的量罚情节是指影响到对违法犯罪嫌疑人从宽或者从严处理的相关情形,简单的说,是指违法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法定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量罚情节又分为法定量罚情节和酌定量罚情节。前者如违法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或者立功的表现,是否是未成年人等,后者包括行为人在案发后是否积极抢救被害人,是否积极退赔,认罪态度如何,日常人格表现如何等等。

(三)案件处理意见。汇报人在汇报完案件事实及证据情况后,应阐明自己对违法犯罪嫌疑人涉嫌的违法犯罪的性质的认定,并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阐明自己对案件的处理意见、理由及法律依据,供领导决策参考。如果案件经过法制部门或其他部门审核的,要分层次如实讲明各级部门的意见,如果意见不一致,要讲明分歧的焦点和各自的理由。汇报处理意见应说明依据的法律和政策的出处,需要继续查证的,要讲明下一步的工作意见。

(四)案件情况说明。案件情况说明不是所有汇报案件都必须的,而是在一些较为复杂或影响较大或有较大争议的案件中,对办案单位办案经过以及获取重要证据等情形的说明。当前,我国法制监督机制越来越健全,有的案件受到辖区发案单位、辖区群众,党委、政府机关以及人大、纪委等执法监督部门的关注,有的案件甚至尚未处理完毕就被新闻媒体报道,所以制作案外说明尤为重要。同时,汇报案件中也往往忽视对违法获取证据等程序问题的汇报,如果在汇报案件时不说明这些情况,很容易给执法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三、汇报案件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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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4日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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