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破产后是否需要进行债务清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2:03:31 113 人看过

一、个人破产后是否需要进行债务清偿

个人破产后是需要进行债务清偿的,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或者进行债务调整。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个人申请破产的条件有哪些

个人申请破产的条件:

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

2.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所谓资不抵债,是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其着眼点是资产债务的比例关系,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资产为限,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偿还因素,计算数额时,不考虑是否到期均纳入总额之内。

总之,申请个人破产由当事人本人或者其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人民法院审查同意进入破产程序的,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按照顺序清偿破产费用和债务。

三、债务清偿的时间是多久

债务清偿的时间是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如果当事人无约定的,可以协议补充;或者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清偿,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对方清偿,但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n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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