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案件中问题不可忽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08:55:02 294 人看过

近年来,律师通过办理一批征地拆迁行政案件,维护了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案件审理仍面临较多困难,如何实现顺利拆迁和群众利益保护,在当前征地拆迁案件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是:

1、一些征地拆迁的补偿和安置标准偏低。一些基层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与土地的市场价格差距过大,有的甚至将被拆迁户安置在远离市区的位置。并且安置房屋质量差,交通不方便的小区,导致拆迁过程中补偿安置工作充满矛盾和冲突,被拆迁户因此拒绝拆迁。

2、拆迁政策不够透明。在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政府相关政策和补偿标准不明确,有的补偿政策出台较晚,宣传不够,有暗箱操作之嫌。

3、个别地方存在层层克扣赔偿金的现象。实践中,因拖欠、克扣赔偿金引发征地拆迁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4、部分地方政府直接参与土地资本运作引发纠纷。近年来,随着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转变,政府先进行拆迁安置后,将土地纳入国土资源,再由国土局对该土地使用权进行挂牌拍卖。这种做法带来了一个新的问题,即征地拆迁就成了政府与拆迁户之间的民事行为。一旦产生纠纷,矛头就直接指向政府,造成到政府上访的群体性事件增多。

5、一些地方城市规划变更频繁。某些基层政府的相关部门在进行城市规划时没有从长远考虑,出现城市规划随时在变、拆迁随时在进行的现象。某县城南大街系前几年规划修建的,一些住户才建新房两三年,一些人建房的贷款还未还清,一些人的房屋尚在修建中,政府今年又规划要拆迁开发改造,居民损失严重,不愿再次拆迁。

6、正常的信访渠道不畅。一些基层政府和某些主管部门遇事采取推诿的态度,对群众的问询漠不关心。一些负责拆迁的工作人员在接待群众时态度生硬、方法简单,拆迁住户正常申诉的渠道不畅。

根据笔者对2008年至今的7件征地拆迁行政案件的统计来看,对于违法征地拆迁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相对人依法维权的3件;不知如何维权、听之任之的2件;违法抗拒拆迁的2件。在违法抗拒拆迁的案件中,部分群众法制意识淡薄,不是依法维权,而是采取过激行动,激化了征地拆迁矛盾。

虽然大多数群众的要求都是正当、合理的,但却有一小部分人抱着“法不责众”心理,在要求得不到满足时,往往采取非常手段。这部分人不考虑行为后果、社会影响,也不考虑自己的行为是否合法,聚集上访请愿,甚至阻断交通。个别拆迁户采取过激手段相要挟,想借机捞一把,要挟政府提高赔偿金额,并煽动其他拆迁户聚集闹事。加上不少地方政府抱着花钱买平安或怕上面登记通报等想法,对少数上访群众的不合理要求予以“变通”,使之得到不应有的实惠。这些政府部门的种种“变通”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又起到了鼓励群众去上访的负作用,助长了部分动机不纯者的气焰。也有极少数人凭藉工作人员在操作中的不当或失误,漫天要价。更有甚者,炒作历史遗留问题,尽量使矛盾、纠纷复杂化,给处置增加难度。实践中,有些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将这些人引导到法院诉讼,由于其中部分人思想偏激,思想工作难做,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不少麻烦。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建设与城市建设的高度发展时期,贫富差距的逐渐拉大,导致了一部分人心理严重失衡。在发展过程中,政府部门面临的也有很多前所未见的问题。其中,征地拆迁是关系群众民生不容忽视的很大一部分,应引起相关部门与责任人的高度重视!

七大潜在租房问题千万不容忽视

提醒一

低价虚假广告要注意

当租房者通过报纸、网站等信息渠道看到所刊登的房屋租价明显低于其正常市场价格时,就要特别注意了。因为这些虚假信息有可能是某些不法中介为了牟取不正当利益,以此为诱饵骗取租房者上当的一种手段。

“租房爸爸”提醒广大租房者,租房切勿贪便宜因小失大,花费少许佣金费用委托那些正规大型的房产中介找房,才能保证租房者最终交易的快捷与安全。

提醒二

房东个人情况查仔细

承租房屋时,租房者对于房东的个人情况要验查仔细。如果是房东本人出面签约时,最好查看其房产证与身份证;如果是帮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朋友的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则一定要其出具购房合同以证明其产权。

此外,对于租房时可能遇到的“二房东”问题,租房者应验明该“二房东”在其租赁期间是否有权将此房屋转租,并让其出示租赁合同以及提供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以免引起法律纠纷。

提醒三

清点屋内家电、家具

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时一定要清点好房屋内部设施,如家电、家具等,并且在看房时检查一下家电的运行情况、家具的完好程度等,然后将其一一列入清单内。最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时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后,家用电器等发生毛病维修时与房主产生矛盾,责任划分不清。

提醒四

认真签订租赁合同

租房者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面所规定的条款,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租赁用途、租赁期限、修缮责任、变更与解除合同、签订转租、违约责任等条款,租赁双方要协商一致,以免在日后租房过程中产生争执,引发不必要的烦恼。

提醒五

物业杂费等写清楚

租赁双方达成协议,除了签署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之外,对于房屋内的设备、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结算与承担也要详细写清楚并且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提醒六

注明押金退还条件

租房者在交纳房屋押金时,要与业主协商好是押一付三、押二付三还是押二付四。因为当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借口来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提醒七

根据自身条件找房

租房时不应一味寻求工作地点周边的房屋,也可根据自身需求,特别是在租金承受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只要交通便利,上下班时间不长,距离远一些的房屋也应列入选择租赁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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