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期间被判无罪,如何获得合理的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9:32:02 421 人看过

对于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人身权的,可以要求国家进行赔偿,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被羁押后又无罪释放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1、被无罪释放的被告人可以通过负责赔偿事项的机关提出所需赔偿要求,并提交要求赔偿的申请书,申请书应写好无罪释放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以及无罪释放被告人的工作单位、住所,以及工作单位的法人或者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2、在赔偿申请书上要详细的写明要求赔偿的详细申请,以及这次具体时间的描述;

3、最后要写明申请赔偿的具体日期。负责赔偿事项的机关部门收到无罪释放的被告人所提出的赔偿申请书在两个月内做出赔偿决定通知提起赔偿要求的无罪释放的被告人。

4、如果提起赔偿要求的无罪释放的被告人从提起赔偿之日两个月没有收到县官负责赔偿事项的机关部门对此赔偿要求做出赔偿决定的通知,此无罪释放的被告人在两个月时限过三十日之内可再次向此责赔偿事项的机关部门重复提交赔偿申请。

对公司来讲只能是暂停劳动合同,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因为被羁押不代表员工一定是有罪的,如果被羁押以后公检法机关又宣告无罪释放的,当事人可以向国家申请赔偿,用人单位也要补交之前没有给职工交的社保和公积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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