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
张勤,具有核电专业博士学位背景,不久前就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现已写就数万字文稿,阐述了对知识产权各种问题的见解。记者就目前社会对专利行政执法存在一些争议的问题,采访了张勤。
对这个问题,张勤的观点是:专利行政执法并不仅仅是维护私权,也是维护公共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
针对目前有些同志认为,专利权仅仅是私权,其执法是司法部门的事情,掌管公共权力的行政部门不宜介入的看法,张勤说,从我国和世界各国的实践来看,仅仅采用司法方式执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第一,专利纠纷的调处通常涉及复杂的技术内容,处理起来比较困难。而专利维权乏力将导致专利权人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专利制度的作用不能真正发挥、诚信社会无法建立、正常的市场秩序得不到维护、投资环境恶化,从而损害公共利益;第二,司法执法的原则是不告不理,行政执法则可从公共利益出发,即使没有告发,也应主动查处专利侵权,以整肃国内市场,扶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第三,冒充专利并不侵犯私权,但却损害了公共利益。可见,专利行政执法并不仅仅是维护私权,它也是维护公共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作为对司法执法的适当补充,是合乎法理的。
张勤说,加强行政执法是加强专利执法的有效措施之一。今年,各地知识产权局在专利行政执法行动中有两个突出变化:一是统一着装执法,这避免了过去执法人员与执法对象分不清的尴尬;二是为打击专利侵权行为,各地多次跨地区、跨部门组织联合执法行动。
现阶段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工作应当主要集中在出台适合我国国情的补充性法规上,其内容包括:
制定职务发明条例。主要是针对我国职务发明比例低的实际情况,规范界定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建立鼓励职务发明的激励措施;规范职务发明的单位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等等。
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的有关法规。纯洁知识产权中介队伍,优化配置资源,规范中介行为,明确中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理保护各方利益。
保护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的有关法规。真正实现世界《生物多样性公约》中规定的国家主权、事先告知、利益分享和资源可持续利用原则,切实保护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限制滥用知识产权的有关法规。
-
如何行使专利权维护权益
469人看过
-
如何行使专利权维护权益
120人看过
-
专利权的行政保护
118人看过
-
专利权行政保护方法是怎样的
292人看过
-
专利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的范围
59人看过
-
专利执法行政复议机构
224人看过
专利,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专利在现代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 更多>
-
专利权侵犯怎么维护权利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7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
-
怎样维护专利侵权?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2专利产品被侵权可以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也可以可向专利局等有关行政部门举报;亦可径自向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六条
-
律师怎么维护专利权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4专利维持是指在专利法定保护期内,专利权人依法向专利行政部门缴纳规定数量维持费使得专利继续有效的过程。 专利维持时间是指专利从申请日或者授权之日至无效、终止、撤销或届满之日的实际时间。 不同国家或地区专利法对专利维持时间起算时间不同,有的是从申请日算起,有的是从授权日算起,我国专利维持时间是从专利申请日开始起算。 专利维持的作用在于: 首先,专利维持时间是评价专利维持制度优劣和反映专利制度运行绩效的
-
专利权侵害如何维护权益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0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
-
侵害专利权该怎么维护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8《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